“不會了,保證不會了。”我被她這句話逗笑了。
張小鬱又猶疑了起來:“可是李豔,她怎麼辦?”
我說:“三年了,足夠了。”
她低下頭,又是良久。我伸手去摟她,她順從的依偎進我懷裏,輕聲的哭了起來。
即便如此,晚上我還是隻能回到自己房間裏去睡覺。十年之間,她幾乎沒有多少變化。
第二天早上張小鬱敲門把我叫了起來,我打開房門時,她把手裏的一個紅本子遞過來:“是需要這個嗎?”
我一看是她的戶口本,笑著點了點頭。回屋拿了自己的戶口本。吃過早餐後,打電話把吳小婉叫了過來,讓她幫著照看兩個孩子。
“你們倆要去做什麼啊?”吳小婉好奇的問。
我說:“結婚啊。”
“真的呀?”吳小婉欣喜異常,催促我們趕緊去。
這次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異常的順利。印章蓋上去的那一刻,我看見張小鬱露出了微笑。
除了民政局,她問道:“接下來我們該幹什麼啊?”
我說:“當然是舉行婚禮了,對了還要去買一張大床。”
“舉行婚禮重要,還是買床重要?”她問道。
我故意的說:“當然是床了。”
“壞蛋。”張小鬱嬌笑著打了我一下。
我們在家具城正挑選床的時候,丁雪的電話打了過來,她語氣很淡的問:“趙遠哥哥,這是你第三次結婚了吧?”
“算是吧,怎麼了?”我反問道。
丁雪說:“沒什麼呀,我給你們做伴娘唄。”
“那可就多謝你了啊。”我笑著說。
丁雪直接就掛掉了電話。
張小鬱知道是丁雪打來的,就說:“我得趕緊給丁雪介紹一個合適的男朋友了。”
我說:“你能行嗎?這都多少年了,你看哪個入了她眼的?”
張小鬱說:“不行也得行啊。她總是喜歡賴著你。誰能保證哪一天你就扛不住了呢,那丫頭年輕漂亮的……”
說完,她自己先笑了起來。
買好床後,我們就回了家。
之後我們去拍了婚紗照,但在婚禮的事上,起了些爭議。我想把婚禮辦的風光些,希望能夠多彌補她一些。但張小鬱覺得我都是三婚了,不應該再大操大辦,邀請兩邊的親戚朋友就足夠了。婚禮現場安排的好一點就足夠了。
最終我同意了她的方案,在邀請客人的時候,就盡量做了精簡。
舉行婚禮的那天,一共來了一百個親朋好友,我們沒有收取禮金。
舉行完婚禮,吃飯的時候,丁雪湊到我們兩個中間,把手機遞給我們看:“你們快看哦,我才發出去幾分鍾,就收獲了一百個讚。回頭又要被我的學生們給笑話了。”
她發的內容是自己穿著伴娘的服裝,站在我和張小鬱後麵,我和張小鬱隻有背影,下麵配了一行文字:“我十二歲的時候,你就睡了我。但我永遠隻能做你的伴娘。”
我真是哭笑不得,張小鬱笑著說:“丁雪,你以後不許去我們家了。”
“為什麼呀?”丁雪嬉皮笑臉的問。
張小鬱說:“你要是搶我老公怎麼辦。”
丁雪吐吐舌頭:“你放心啦,我才不會跟你搶呢,我和趙遠哥哥都是過去的事情了。”
說完,她就跑回了自己座位,我和張小鬱隻能相對無言了。她似乎永遠都隻是一個調皮的小姑娘。
吃完飯,送走賓客後,我們也正要離開。
而就在此時,我驚愕的看見一個長的很像李豔的人,從電梯口出來並朝我們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