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1 / 1)

§§66.代人徙邊

清軍剛入關的時候,朝廷下了剃發令,違令者要被處死。

江蘇如皋縣有個姓王的衙役,為人非常仗義。他的妻子也是個具有俠義之心的人。當時如皋縣老百姓許德溥堅決不肯剃發,他在手臂上刺了字,表示誓死不剃。官府以抗令罪將他殺頭棄市,他的妻子也被徙邊做苦役。

衙役王某非常佩服許德溥的氣節,也很同情他妻子的命運。他想,許德溥已經死了,無論如何也應該救一救他的妻子!王某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想不出辦法而著急,王某的妻子就問他有什麼心事,王某就把許德溥如何被殺,他想幫助許德溥妻子的事情和她說了。王某妻子說:“你佩服許德溥的氣節想救他妻子,這是英雄豪傑的行為啊!這事其實並不難,如果有一個人代他徙邊就可以了。”王某說:“話是這麼說,可是上哪去找代她徙邊的人呢?”妻子說:“我就願意代她去徙邊。”王某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竟然如此仗義,能說出這樣的話來。於是他去告訴許德溥妻子,讓她藏到母親家,他押解著他的妻子去徙邊,夫婦兩人就上路了。

由於王某本人是衙役,所以對徙邊的路程很熟悉,每到郡縣驛舍檢查時,他們就擺出官役押解罪犯的樣子,沒有人對此產生懷疑。他們走了幾千裏才到達徙邊的地方,一路上風霜雨雪,非常艱苦,但夫婦倆心甘情願地忍受這一切。

王某夫婦的行動,使如皋縣的人們非常感動,大家自願捐錢,通過官府把王某夫婦贖了回來。

簡評

世人喜好錦上添花,卻很少能夠做到雪中送炭。其實,錦上添花無關痛癢,雪中送炭善莫大焉!扶危濟困,永遠都是人間至為寶貴的品質。行俠仗義,扶危濟困,永遠都是人性中至為寶貴的品質;凜凜俠客,昂昂義士,永遠都是世間最可愛的人!

§§67.陳覺遺書

陳覺(1903—1928),湖南醴陵縣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創辦“社會問題研究社”,抨擊時弊,宣傳進步思想。1925年被派往蘇聯中山大學學習。與同學趙雲霄結婚。1927年9月兩人同時回國,先後在東北、湖南從事革命活動。1928年10月,由於叛徒告密致使革命黨人陳覺被捕,他與妻子趙雲霄同時關在長沙陸軍監獄。1928年10月14日陳覺英勇就義。10月10日,陳覺給仍在敵人監獄中的妻子趙雲霄寫了一封遺書。這是一封生離死別的信,表達了一對革命夫妻對黨對人民忠貞不貳的信念。

雲霄我的愛妻:

這是我給你的最後的信了,我即日便要處死了,你已有身,不可因我死而過於悲傷。他日無論生男或生女,我的父母會來撫養他的。我的作品及我的衣物,你可以選擇一些給他留作紀念。

你也遲早不免於死,我已請求父親把我倆合葬。以前我倆都不相信有鬼,現在則惟願有鬼。“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並蒂蓮,夫妻恩愛永,世世締良緣。”回憶我倆在蘇聯求學時,互相切磋,互相勉勵,課餘時間閑談瑣事,共話桑麻,假期中或滑冰或避暑,或旅行或遊曆,形影相隨。及去年返國後,你路過家門而不入,與我一路南下,共同工作。你在事業上、學業上所給我的幫助,是比任何教師任何同誌都要大的,尤其是前年我病本入膏肓,自度必為異國之鬼,而幸得你的殷勤看護,日夜不離,始得轉危為安。那時若死,可說是輕於鴻毛,如今之死,則重於泰山了。

前日父親來看我時還在設法營救我們,其誠是有感的,但我們寧願玉碎卻不願瓦全。父母為我費了多少苦心才使我們成人,尤其我那慈愛的母親。我當年是瞞了她出國的,我妹妹時常寫信告訴我,母親天天為了惦念她的遠在異國的愛兒而流淚。我現在也懊悔此次在家鄉工作時竟不曾去見她老人家一麵,到如今已是死生永別了。前日父親來時我還活著,而他日來時隻能看到他的愛兒的屍體了。我想起了我死後父母的悲傷,我也不覺流淚了。雲!誰無父母,誰無兒女,誰無情人,我們正是為了救助全中國人民的父母和妻兒,因此犧牲了自己的一切。我們雖然是死了,但我們的遺誌自有未死的同誌來完成。“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死又何憾。

此祝健康 並問王同誌好

覺 手書

一九二八一〇一〇

後來,陳覺的妻子也被殺害。幼子被祖父接出,但由於陳覺其妻子獄中折磨,體弱多病,4歲夭折。

簡評

為祖國建國大業,多少仁人誌士付出了血的代價,正是陳覺這樣的先輩們用鮮血染紅了旗幟,用生命換來了安寧。今天和平來之不易,我們不能忘記曾經那些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誌士。他們憑借對革命的一腔熱忱,不惜犧牲生命。也正是這種精神澆鑄成了我們民族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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