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的開始是在我初一那年,那年我剛滿12歲而已,對感情的認真十分懵懂。
可能是因為我是鄉村的孩子,所以我這裏還有少數人用信件往來。草越少,動物也越少,與之對比的是我們鄉的郵遞員也很少。
在一個無聊的下午,我在手機上的新聞偶然看到了以信交流的情侶。
而當時身為對感情認識尚淺的我,心中十分想嚐試一下。
在百度上查詢了一下寄信的方法之後,就興致勃勃的寫了一封信。
在信的收件人上寫著“幫我隨便寄到一個女孩子的家”。
我懷著激動又忐忑的心情將信塞進郵箱。
說實話,雖然我知道會有人接信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我依然想試試,當時的理由很簡單——很好玩的樣子。
離寄信去已經過了五天了,我都快忘記自己寄過信的事了,要不是星期六閑著沒事幹,偶然看見了郵箱。
我呼了一口氣,做好了郵遞員沒拿走的準備,畢竟寫那種地址。
我打開郵箱,發現裏麵不是當時自己隨便塞進去的信,而是平穩的放著一張信封,這明顯不是自己當初放進去的信好嗎?。
我心中充滿了激動與不安。
激動的是有人回信。
不安的是怕是男人回的信。
我打開信封,拿出裏麵的信,信上寫著“我願意。”三個字。
哦,說起來自己當時寫的好像是“你願意成為我的信友嗎?”
看到那三個字,我激動的快說不出話來了,我會不會和新聞上的一樣呢?
晚上睡覺的時候,我滿腦子都在想對方的事,我不知道對方的性別,不知道對方的名字,不知道對方住哪裏……
能問的事情簡直太多了,但又不知道怎麼問。
鍾表上的時針慢慢移動到了11的位置,我還是在床上激動的不知所措,睡不著覺。
我從床上爬起來,打開燈,走到寫字桌前,準備現在就開始寫信,我想帶著這份激動感寫信。
要先問名字嗎?但是感覺這樣很不禮貌;要先問性別嗎?但感覺這樣我像是色狼一樣;要先問年齡嗎?但如果對方是女孩就不好了……啊!好困擾啊!
我抱著頭,不知道該寫些什麼。
無意中,我撇見了對麵那棟房子居然還亮著燈。
說起來,我們雖然是鄰居,但是幾乎看不到對方。我也僅僅隻看見過她一麵,她是一個長著黑色短發,非常可愛的女孩子,年齡比我大一歲,隻是她因為一場意外變成了殘疾人。
我將視線移向對麵的窗戶,看到那個女孩和他一樣趴在寫字桌上。
而那個女孩似乎感覺到什麼似的,視線移向了我這邊。
我和她的視線對到了一起,她的眼瞳居然是金色的。
我和她對視了幾秒後,她忽然像害羞一樣急忙拉起了窗簾。
嗯?怎麼了?我長的很醜麼?我覺得沒有啊!我雖然不是帥成龍傲天,但我依然可以用帥來形容啊!
我看著已經被窗簾擋住的窗戶,不解摸了摸腦袋,她,真的很奇怪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