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您咋就不能理解我呢?我真不是成心和您較勁,我就是想和靜怡在一塊兒!我們都是真心的,我從沒做過讓張家丟臉的事兒!我覺得您就是說說氣話,決不是真的想趕我走!媽,我如果有哪兒做的不好,不稱您的心,要打要罵都由您,我絕沒有半個不字兒!不論在家還是在外,我都是您的兒子,這個永遠也改變不了!您要是真的不想見我,我可以出去住,但不是離家,我是不會離家的,等您氣消了我再回來。”小勇說完,抹著眼淚要往外走,被長順一把拽住了。
“翠玲,咱不帶這樣的,娘兒倆慪氣,鬧兩句罵兩句就完了,哪兒能這麼較真兒!你真把他從家裏趕出去,讓他住哪兒?讓他吃啥?你真能放心嗎?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嘛!從情理上講,兒子應該聽媽的話,這是人之常情,理所應當;從法理上說,兒子也有婚姻自由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幹涉,你這麼做在哪兒都是不占理的!再者說,母子關係也是斷不了的,法律上不承認!小勇既然已經跟你認錯了,你的氣兒也該消了。”長順不失時機地緊著打合。
“張長順,你甭攔著,讓他走,天塌不下來!我就不信了,離開這個陳靜怡會有這麼難,他寧可不要爹媽,寧可拋家舍業,也得跟她在一塊兒!我算是看透了,你說得再多,他也根本聽不進去,瞎子點燈白費蠟!”翠玲不為所動,繼續施壓。
“翠玲,你想幹啥?還嫌不夠亂嗎,你就別再火上澆油了!你把他趕走了,街坊鄰居會怎麼想?外邊的人會怎麼說?丟不丟人呐!”長順有點兒生氣了。
“我一不做賊,二不養漢,我丟什麼人呐!要說丟人也是你丟人,養不教父之過,連自個兒的兒子都管不好,咋還好意思去管別人呢!”翠玲反唇相譏。
“你還有完沒完了!我這兒一個勁兒地打合,你那兒一個勁兒地拱火兒,你到底想幹啥!要是真把孩子擠兌走,看有你好瞧的!”長順調門兒漸高。
“我拱火兒?我擠兌他?你還問我想幹啥?和著這個事兒全賴我唄!你們都對,全是我的錯!好,我不礙你們的眼,也不擋你們的道兒,他不走,我走!”翠玲站起身要往外走,被擋在門口的小勇攔住了。
“爸,媽,禍是我惹的,要走也是我走,你們二老多保重吧!”說完,小勇轉過身,頭也不回地跑了。長順伸手想拉他沒夠到,站起來再想去追,他已經跑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