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地理名分,我們上溯到曆史之初,還想到一件事情。在原來的荒昧自然中,有一樣東西,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後來卻有用得不能再有用,它就是土地。在人類曆史中,給土地冠以名分,是件很重要、很複雜的事情。古代地理學的許多重要內容都與此有關,隻是講地理學史的人還沒有把這件事講得很清楚。

關於土地,我們最容易想到農業,其實土地最早不是耕種,而是立足。在動物的活動中我們已經看到土地有立足的意義,有的動物是用撒尿的辦法確定屬於自己的領地,這也是建立了一種名分。別的動物一聞味道便知道此地已經有主,不想打架的就隻好走開。人之初,一定也有領地的問題。

盧梭說:“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並想到說,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頭腦簡單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話,誰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奠基人。”盧梭這裏講的當然比動物撒尿占地的事情要高級得多。盧梭說的應該是指人類群體依靠社會組織力將以土地為代表的自然資源占為己有的行為,這種行為表述的是人類之間競爭與妥協的格局,文明的意義原不在人與自然之間,而在人與人之間。解釋中國文明起源時隻說黃土如何如何肥沃,並沒有說到點上,而應該說炎黃先祖用了怎樣高明的辦法排除對手,獨占黃土。這些高明的辦法就是文明。

定居是人類對土地占有的必然表現,我們依據原始聚落的規模、防衛牆垣的堅固程度可以推斷當時人們定居的力度。在我國,從半坡村落遺址的形態,到“社”祀的建立,代表著那個曆史階段土地名分的發展史。“社”是一種崇高的名分,它是族群占有土地的高級符號與儀式。“社”加上代表穀物的“稷”,合稱社稷,“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穀之長,故立稷而祭之也。”(《白虎通義》)早期文明的重要信仰往往形成為儀式,祭祀社稷的儀式最終坐落到皇朝最高場所都城社稷壇中,說明其地位甚為高尚。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芒芒禹跡,畫為九州”,文明的深化表現為疆土名分的拓展。對於土地的廣泛占有,曾假以“天”的名義,而“九州”是進一步的對華夏整體世界的命名,華夏文明在此生根。這一命名的神聖性、穩固性,一直延續到今天。物質支持著生活,而名分支持著文明。

關於土地名分問題,“文明”的西方殖民者對於“野蠻”的美洲印第安人曾使過另一種手腕。印第安人明明已經在那裏生活了好幾千年,各個部落之間明明各有分地。但殖民者硬說沒有耕種的土地就是無主荒地,就可以任意占有。印第安人因為沒有農業便被剝奪了土地的擁有權,在西方人繪製的早期美洲地圖上,印第安人的領地都被標示為無主荒野。這樣的地圖為歐洲人前去無償占有那些土地提供了文本依據。

在文明社會中,名分是沿著利益不停地滋生著,人之於名分,當然更加要緊。文明中的“人五人六”無不需要名分來證明自身的優越。人們鑽進了社會,也就鑽進了各自的名分。帽子曾經作為人的名分的標誌,人的腦袋位置最高,最適宜用來表現名分,古代男子成人時行的就是冠禮。皇帝的帽子是很可畏懼的東西,一般人頂了它便丟了腦袋。現在的博士帽其實很難看,但因代表高檔名分,無人嫌其醜陋,都要去參加博士的“冠禮”。不過,以帽子辨名分的做法今天已經用得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