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法普法攻下大專(1 / 1)

1981年何秀玲高中畢業,在十多個應屆畢業生的嚴格考試中,她以領先的成績獨被雙閘鎮電話站錄用,負責接電話兼會計。當時安部電話要收3500-5000元——1988年的一天,站長找她商量:“咱分點錢吧,”她意識到這是損公肥私,就嚴詞拒絕說:“這交鎮財政的錢可不能分!”轉年區檢察院來人找他們逐個談話,問何秀玲:“你分了多少錢?”她理直氣壯地答:“我根本沒分!”依法定為集體貪汙後,全站除她以外的所有人,都受到法律製裁,這使何秀玲大為震撼,她心情沉鬱地想:“盡管他們不怕苦累地努力工作,但卻落個可悲下場,這都是不懂法、不守法而釀成的犯罪!村民中又有多少人不知不覺地觸犯法律啊——可見普法的重要和緊迫!”她在鎮司法所所長範雲的支持和幫助下,參加了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辦的律師專業和市函授學院的學習。每個周日清晨,她都帶著教材、筆記本和錄音機,奔波30多公裏,到市司法局聆聽費貴亷教授等名家講課;晚上回家還要複習和整理筆記,直至夤夜;次日一早,還要提前到崗上班。有人看她白天緊張工作,晚上和節、假日,又抓緊學習,都讚羨地問她緣何如此?她笑答:“就想在精力旺盛時,多學點兒為人民服務的本領。我認為:比別人多付出一份辛勞,就意味著比別人多積累一份知識,多學到一份技能,多培養一份美德,多創造一份成功的機會——多付出的這一份,也許會改變自己的一生。”

何秀玲在四年半夙興夜寐的業餘攻讀中,光是精心寫下的學習法律知識的筆記,就有幾十本。天道酬勤。1993年何秀玲雙喜臨門:經過高自考考試,領取了大專畢業證書;“七一”前,又光榮入黨。此後,在她眼前展現了一條更加寬廣平坦的金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