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ZPJH裝置所接負荷容量的確定
ZPJH裝置所接負荷容量的大小,應根據係統不同運行方式下事故時,整個係統或各部分實際可能發生的最大功率缺額來確定。而係統中可能發生的最大功率缺額應作具體分析:如考慮斷開孤立發電廠容量最大的一台發電機、斷開重要送電線路或斷開容量最大的發電廠等情況下分析功率缺額。如果係統由於聯絡線路事故,將係統解列成幾部分運行時,還應考慮解列後各部分可能發生的最大功率缺額。這時整個係統的最大功率係統最大功率缺額確定以後,就可以考慮之裝箱負荷的多少,因為在之動作後,並不希望係統頻率完全恢複到額定籤率而是恢複到恢複頻率。考慮負荷調節效應後,接入按頻率減負荷裝置上的負荷總功率可抜比最大功率缺乏。
二、分級實現
電力係統所發生的功率缺額不同,頻率下降的程度也不同,為了提高供電的可拿性,應盡可能少地斷開負荷,為此所斷開負荷的總容量應根據頻率下降的多少及負荷的重要程度分級進行9圖5-3為係統頻率變化過程圖。由圖得知,在事故前,係統頻率穩定於額定頻率.;若在點1發生大量功率缺額時,係統頻率隨之急劇下降。當頻率下降到時,第一級頻率繼電器起動,經一定時間裝置的動作時間和斷路器的跳閘時間後,斷開一部分負荷。如果第一級動作後,係統頻率繼續下降,則說明上一級所斷開的負荷功率不足以補償係統功率缺額,係統頻率還會再度降低,顯然由於部分負荷的切除,功率缺額數值已減小,因此,頻率下降不是按原曲線,而是按3-4曲線。當頻率下降到。
裝置的第二級頻率繼電器起動,經定時間後,又斷開另一部、分負荷。若所切除的負荷依然不能補償係統功率的缺額,那麼頻率還會繼續下降,再次切除下一級負荷,依次逐級動作,直至係統功率缺額值與斷開相應的部分負荷,能使係統頻率重新穩定或出:現回升時,這個過程才結束曲線所示可見,自動按頻率自動減負荷裝置實質上是用了“逐級逼近”的方法求得係統穩定頻率的。
三、各級動作頻率的選擇及選擇性級差的確定
自動按頻率減負荷裝置是在係統發生事故時,係統頻率下降過程中,按頻率數值的不同兮級切除,以適應不同功率缺額的需要。為了確定孖裝置的級數,首先應確定動作頻率範圍及頻率級差的大小。
1.第一級動作頻率的選擇:
動態頻率特性得知,在事故初期如能及早切除負荷,這對延緩頻率下降過程是有利的。因此第一級動作頻率宜選得高些,但不能過高,因整定過高,在出現短時頻率下降時,又會出現不必要的負荷切除,這對用戶的連續供電是不利的。所以,一般第一級動作頻率整定在以水電廠為主的電力係統,由於水輪機調速係統動作較慢,故第一級可取低值。
2.末級動作頻率的確定
末級動作頻率是由電力係統允許的最低率下限決定。對高溫高壓的火電廠,廠用已不能正常工作,在頻率出時,就有“電壓崩潰”的危險5因此末級動作頻率以不低於46~46.5度為宜。有些係統可取低些,但最低不能低於選擇性頻率級差及之數的確定。
自動按頻率減負荷裝置的各級動作應具有選擇性,即前一級動作後,如果頻率繼續下降,後一級才應該動作。因此,要求相鄰兩級的動作頻率間應具有一定的頻率級差即選擇性級差。ZPJH的大小決定於頻率繼電器的正負誤差以及前一級動作到負荷新開的這段時間裏。
3.ZPJH裝置恢複頻率的確定
各級裝置動作後,頻率恢複後的穩定值與所切負荷的多少有關,切除的負荷越多,頻率恢複得越高。為了不釋多的切除負荷,ZPJH裝置動作,並不需要頻率恢複到額定值,而是恢複到恢複頻率,進一步的恢複可由運行人員處理。恢複頻率通常為48~49.5612。
四、ZPJH裝置的動作時間
自動按頻率減負荷裝置的動作時間,原則上應盡可能短,以有效地緩頻率下降。但考慮到係統振蕩或係統故障時,電壓急劇下降期間"裝置可能發生誤動,許自動按頻率減負荷裝置帶一定延時(通常取0.55)來躲過上述暫態過程的影響。
五、ZPJH裝置的附加級(又稱特殊級或後備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