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開放型經濟下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構建(1 / 3)

開放型經濟下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構建

本刊特稿

作者:閆寧

引言

金融危機過後,全球價值鏈分工與全球商貿發展模式徹底改變,我國迫切需要在開放型經濟下形成商貿戰略發展新布局。我國商貿戰略是根據我國產品國際分工的程度、方式和模式,對我國商貿發展目標實現及管理的根本規劃,依據我國經濟發展情況、產業結構情況、總體戰略情況、階段特征情況和生產要素情況,而形成的國際商貿發展和全球產業分工。中國共產黨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對全麵深化改革的目標予以提出,繼而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又對全麵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及目標任務予以明示,指出了我國全麵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和主要任務之一,就是要構建一個開放型的經濟新體製。

因此,本文從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背景、思路與調整和開放型經濟下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構建,以及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管理體製調整,這三個方麵對我國國際商貿戰略的新布局進行闡述,以深化改革為目標,以開放型新體製為框架,揭示了在開放型經濟體製下,我國國際商貿戰略新布局的目標、實施措施以及管理體製等的相應調整策略。

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背景、思路與調整

(一)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背景

從1978年12月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我國加深了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的範圍及力度。自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的進出口商貿額穩步提升,規模迅速擴張,商貿製度和相關體製不斷完善。在此大背景下,我國國內環境和外部環境潛移默化的轉變,對我國國際商貿戰略的部署提出了更多新要求。這些轉變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麵:一是金融危機過後,全球化商貿產業競爭進入新的階段,美歐回歸實體經濟的發展,進入了第四輪產業革命,形成了重試高新技術、新能源的“再工業化”,對我國服務業發展和商貿轉型等方麵加大了挑戰。二是區域經濟一體化已成為主要的經濟驅動力,美歐等國家提出的跨區域、全方位和高標準的自貿區談判方式,已作為全球各國在國際戰略布局和全球商貿競爭中的重要平台,使我國不得不提高自貿區在對外商貿發展中的職能和地位。三是全球經濟格局調整引發國際商貿格局的轉變,國際商貿布局的調整,要求我國經濟若想不斷提升,勢必需要重新確定我國在國際商貿市場、商貿規則製定和商貿治理中的地位。四是國際商貿模式逐漸向全球價值鏈轉變,在全球商貿聯係更為緊密的今天,傳統商貿模式已經一去不返,在此形勢下,我國要采取措施提升自身在國際商貿價值鏈中的地位,發展集約型經濟,以融入到國際商貿價值鏈體係中。五是麵對我國外部需求和生產要素的變化,需要徹底改變出口導向型商貿模式,以培育我國商貿產業的國際競爭新優勢。

(二)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思路

我國國際商貿戰略應該注重以開放促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並注重對內改革與對外開放的協調統一,形成開放型經濟體製模式下的新戰略。這一新戰略布局思路需要堅持如下原則:

原則一:促進對內與對外開放的相輔相成。我國應積極參與國際商貿新規則的製定與談判,增強我國在自貿區談判中的地位,適應國際商貿規則向邊界內規則不斷擴展的新形式。借助雙邊協定談判和自貿區談判,以對外開放倒逼國內改革,持續拓寬市場準入範圍,加大國有企業商貿行為的市場規範性,打造自貿區和雙邊投資平台,逐步完善國內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生產要素的改革,從而形成現代市場體係,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製。並通過我國多個自貿示範區的建設,加大沿海、沿邊以及內陸的開放程度,形成我國全領域、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模式。

原則二:探索出口和進口商貿的相互結合。我國以往的商貿戰略是以出口商貿作為主導,應逐漸轉變為出口商貿與進口商貿並重的新戰略模式。通過我國持續的對外開放和投資,實現我國產業結構以及商貿戰略的調整轉型,從而提高我國商貿產業在全球價值鏈分工中的地位,並探索我國在生態環境、生產要素和資源約束下的經濟發展新戰略。

原則三:確保要素和資源配置的深度契合。生產要素國際間的自由流動和資源配置的高效運轉,以及全球價值鏈分工的頻繁變化,使得世界各國之間的交流也更加密切,各國因利益關係變得不可分割。全球生產一體化,對資源配置效率、要素自由流動、市場規則整合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全球價值鏈分工模式不斷湧現出了新特點,所以,我國國際商貿新戰略布局應盡快適應全球價值鏈分工的轉變,從而促進我國的商品、服務、投資、科技等在全球生產網絡中的自由流動。

原則四:加速國際高端技術和產業的培育。我國應從三個方麵,加速高端技術和高端產業的培育,以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引導國際商貿合作的新形勢:首先是培育產業綜合競爭新優勢,調整我國低端製造業出口比重偏大的現狀,加大我國建設自主創新、自主品牌和自有科技的力度,提高物流水平和服務水平,將低端製造業向高端製造技術轉型,以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的不斷提升。其次是培育全方位的開放新優勢,我國應加大內陸的開放力度,推進自貿區試點建設,並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和國際規則的製定,力爭在自貿區談判和雙邊談判中獲取主動權。最後是培育發展中國家的新環境優勢,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牽頭建立適合發展中國家的競爭政策、環境保護、市場準入和勞動保障等政策體係的製定。

(三)我國商貿戰略新布局的調整

自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已經逐步調整了對外貿易體製,以滿足世貿組織規則的要求,並建立了適應我國發展的對外貿易管理體係。尤其是2004年我國實施的《對外貿易法》,提供了全麵、係統的深化外貿體製改革的措施,從法律製度層麵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