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1 / 2)

這部《唐史史料學》,是為攻讀唐史者提供的教材,同時也可作為研究工作者的參考讀物。

研究唐史為什麼必須學習唐史史料學,或者說得廣泛一點,研究曆史為什麼必須學習史料學?這個問題應該從認識論的高度來回答。

認識來源於實踐。對研究曆史來說主要是接觸史料來獲得感性認識。感性認識積累多了,加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的改造製作工夫,發展到理性認識,即抓住曆史事物的本質,找出其中規律性的東西,在理論上作出貢獻。這就是曆史研究工作者所承擔的任務,所以當年恩格斯曾強調地指出過:“即使隻是在一個單獨的曆史實例上發展唯物主義的觀點,也是一項要求多年冷靜鑽研的科學工作,因為很明顯,在這裏隻說空話是無濟於事的,隻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審查過的、充分地掌握了的曆史資料,才能解決這樣的任務。”(《卡爾·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而史料學者,正是講需要掌握哪些史料,並研究這些史料的源流、價值以及利用方法的一門學問。很難設想,研究某個曆史事物時對所需要掌握的史料都不甚了了,卻能獲得豐富的感性認識;也很難設想,對這些史料的源流、價值和利用方法一無所知,卻能很好地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的改造製作工作。

這部《唐史史料學》,就是本著如上的理解來撰寫的,希望通過它告訴人們研究唐史應掌握哪些史料,以及這些史料的源流、價值和使用方法。

為了能夠實現這樣的意圖,在撰寫上我作了如下的考慮。

首先,應該掌握哪些史料?也就是說應該講哪些史料?這沒有現成的東西可作為藍本。因為不僅建國以來大專院校裏不曾開設過唐史史料學的課程,不曾出版過教材、專著,就連建國以前也沒有這樣的著作,國外也未聽說過有為唐史研究撰寫的史料學專著。這就隻好自起爐灶,自定取舍標準,即凡研究唐史真正用得上的就應該講,否則就不必講。這和史學史不一樣,史學史隻要是史學著作都得講,不管這部著作有沒有提供不見於其他文獻的史料;史料學則不論是否史學著作,隻要有史料價值就要講到。例如北宋時範祖禹的《唐鑒》,隻是一部對人君說教的史書,並無史料價值,史學史可以講,講唐史史料學就不必提出;又如《文苑英華》,是詩文總集而不是史學著作,史學史裏不能講,但唐史史料學卻必須講,因為它保存了大量的第一手唐史史料。當然,也不是書裏有一點唐史史料的都得講,這樣範圍太廣了,反易使讀者有目迷五色之苦。因此隻能就重要的,即書中全部或大部分是史料的來講。對現代著作也是如此,凡是給有史料價值的文獻作校勘、注釋、訂補、輯佚的,以及提供其他有用史料的,如唐長孺先生的《唐書兵誌箋正》、岑仲勉先生的《元和姓纂四校記》等,都應該講到;否則,即使是公認的史學名著也隻好割愛。

用這樣的標準來擇取,要講的還是比較多,因而需要有個次序先後,即分個類。但圖書館通行的幾種分類法在這裏都用不上,因為這些分類法很多地方是借鑒於國外的,用來分現代的書籍,尤其是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的書籍固然很好,分我國的古籍就不甚合適。就曆史書來說,這些分類法一般都是先世界史,再國別史,國別史裏的中國史則是先通史,再斷代史,結果《史記》、《南史》、《北史》、新舊《五代史》分在通史,其他《漢書》等等按朝代分別安插進斷代史裏,一部“二十四史”被拆得七零八落;在通史裏,紀傳體的《史記》、編年體的《通鑒》、紀事本末體的《通鑒紀事本末》以及現代的通史著作甚至教科書、通俗讀物都可以統統混雜在一起,有些史學名籍如講典章製度的《通典》、《文獻通考》等卻又分到曆史以外的政治大類裏。我認為,在編製出真正同樣適用於我國古籍的新分類法之前,還不如老老實實承用過去傳統的四部分類法,這是古代學者根據當時書籍的實際情況來製訂的,而且隨著書籍品種的增減還作過多次調整,如常用的《四庫全書總目》的分類和過去的四部分類已有許多不同,後來《書目答問》的分類和《四庫全書總目》又有出入。當然,今天看來,這些四部分類法還是存在若幹毛病的,因此在這部《唐史史料學》裏又作了點調整。

所列舉的書籍從哪幾方麵來講述?過去《四庫全書總目》是書名、卷數、作者姓名和簡曆、內容優劣,有時也講幾句版本。現在既是史料學當然有所不同,除書名、卷數、作者外,有些與撰著此書並無關係的簡曆就可以省略不講。版本也隻講常見的或有關係的,用不到像《四庫簡明目錄標注》、《郘亭知見傳本書目》那樣把所有舊本一一縷陳。書的內容則主要從史料角度來講,力求把所提供史料的源流、價值以及應該如何利用講得清楚些。此外,有關的知識性東西也適當附帶講一些,使沒有機會在課堂上聽老師講授的愛好者可以把它作為自學的入門指導書。

在考慮怎樣把這部史料學寫好時,我常常想起前輩學者的幾部入門指導著作。首先是呂思勉師的《經子解題》,這是半個世紀前我開始接觸古籍的啟蒙讀物,它為我打開了研究古代文獻的大門。以後我還閱讀過梁啟超先生的《清代學者整理舊學的總成績》、陳垣先生的《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也都對我有極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