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警惕!宣傳時期的愛情(1 / 1)

娛樂我最八

除了很多規則,娛樂圈還有很多傳統。其中之一是,在某部電影上映前後的宣傳期裏,坊間總會流出些涉及該片明星的謠言來,然後片方或該明星再予以澄清——經過造謠、辟謠這一輪似乎實質上什麼也沒有發生的烏龍,該明星和該電影卻無中生有地獲得了曝光率,就此電影也就免費得到了宣傳。此等例子不勝枚舉,近期韓寒和王珞丹,及徐靜蕾和吳亦凡的緋聞,誰能保證它們與《後會無期》和《有一個地方隻有我們知道》這兩部片的宣傳無關?

且看除了各種幻覺和口水之外,這兩出緋聞甚至都談不上是證據的證據。

韓寒和王珞丹的緋聞證據是《後會無期》的首映禮上,前者向後者耳語的一張照片。其實,冷靜地想一想,耳語除了意味著並未達至足以證明男女曖昧程度的親昵之外,它還是一種禮貌行為,是在諸如會場、電影院這些不宜喧嘩的場所,人與人交流時的一種恰當方式。將其赤裸裸地指向緋聞並無說服力。

另一證據,所謂二人“酒店幽會被拍”也不成其為證據,因為鐵證照片或視頻仍未見到,而下周一能不能見到誰也說不好。成為熱點是因為韓寒對此傳聞予以回應,解釋說私下跟演員看樣片再正常不過,並愈描愈黑地表示這樣宣傳電影“很Low”。好吧,即便說起來很Low,但事實上不是做得很起勁嗎?

繼而我又回憶起了前不久韓寒和郭敬明同台零交流的那張照片。對應於“被緋聞”了幾年的兩人來說,這張照片即便外人看來都覺得尷尬。有必要那麼冷漠嗎?一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樣子。我想,韓寒若非要生造個緋聞來為影片造勢的話,與其選擇王珞丹,毋寧選擇郭敬明。若他不失時機地在公共場合跟郭敬明來個親密耳語的話,在這個越來越腐的時代,斬獲的宣傳度勢必將大於他借王珞丹得到的,且是雙贏——別忘了郭的《小時代3》亦箭在弦上。

徐靜蕾和吳亦凡的緋聞證據更為不鹹不淡,不過是前者在微博上一句,“怎麼能長得這麼帥呢,想上傳照片但得藏起來”,且不論這句的話正是她在公開吳將主演其執導電影《有一個地方隻有我們知道》的消息同時,順便說的。咬定一個導演誇獎一位異性演員美麗或英俊即意味著想跟他(她)來一腿——娛樂圈確實是一個挺不羈的圈子,卻也沒急赤白臉到此等地步。既然能理解大叔對性感少女的覬覦,又怎麼能責怪大媽對小鮮肉的口水呢?這是人之常情,況且娛樂圈最近幾年來確實挺流行的,而徐靜蕾正是先行者。

有時,謠言製造得過於忘我,過於逼真的話,極可能就會成為事實。徐靜蕾和黃立行即為一例。徐靜蕾幾乎每拍一片就會傳條緋聞出來,據此,你既可認為她對用緋聞來炒作電影這一手樂此不疲,也可以猜測她確實在生活中是一個多情的人。

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很多謠言傳得傳得就變成真的了,很多緋聞炒著炒著那倆竟就結婚了。極有可能,那對緋聞男女本是將之作為劇本來演,旨在為電影多賣幾張票,卻不料演得演得竟陷入無法自拔的境地。這一現象並不罕見——可以查一下,嫁入豪門或結緣圈外的明星還是少數,而雙方都是明星的情侶或夫妻,他們的相識相戀多是在片場,其月老多為一部戲。

這其實再正常不過,明星的生活並不像他們在戲中表演得那麼豐富,他們既不會穿越去邂逅王子,也不會魂斷藍橋,他們隻能在其主要工作的場地——片場去結識並了解其可能的配偶。

所以,為了票房而炒作的明星戀情,在有些情況下又並非謠傳。最好的例子是1995年,安吉麗娜-朱莉和布拉德-皮特在《史密斯夫婦》中假戲真做,他們也不忌諱,任憑當時《名利場》為他倆拍了半本雜誌厚的示愛大片。《史密斯夫婦》從中得到的莫大宣傳效應自不必說,連這部戲本身的含義都因之改變了。

還有剛上映不久的《超凡蜘蛛俠》的男女主角安德魯-加菲爾德和艾瑪-斯通,這對小情侶完全不避狗仔隊拍他倆當眾親熱的照片,但也從未公布戀情,直至該片的記者會上,艾瑪-斯通對二人是否情侶的回答是:“我倆確實睡在一間臥室裏。”

另外,還有些明星戀情可惜地被浪費掉了。如最近傳出婚訊的湯唯和金泰勇,為他倆牽紅線的無疑是金導湯演的那部《晚秋》,不知當時兩人是否有點意思尚未挑明,還是覺得這種宣傳方法不厚道,總之,身為紅娘的《晚秋》沒有從他倆的戀情中撈到任何好處,這多麼令人遺憾。

無論怎麼說,不管片場內外,明星們相戀相愛並修成正果不但正大光明,也值得祝福,即便用來炒作電影也不算太過分;令人無法消受的是那些一看就是造假的緋聞,我懷疑這些緋聞中的一些是宣傳方未征得明星的同意而私下搞出來的(反正明星也無力追根溯源),再逼著明星出麵辟謠。經過這些真假緋聞的反複磨煉,大眾早已火眼金睛,已可八九不離十地判斷出孰真孰假——基於此,請以後在造緋聞時提升點質量,提高些演技,否則極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片還沒上,已被人罵得一頭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