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支唇膏和我無疾而終的青春一起消失在某個天氣幹燥的早晨。那天我在閉著眼睛刷牙時忽然很想找到那支唇膏,於是我含著滿嘴的白色泡沫跑到臥室尋找那個直徑約為二十厘米的鐵盒。我記得在我十七歲的時候,我把所有的家當都放在這個鐵盒裏。裏麵有我祛痘用的珍珠粉、蘆薈凝膠、麵膜,以及那支唇膏。那是一支色彩鮮豔的唇膏,櫻桃香型,大紅色。擰開蓋子塗抹在嘴上,再咂吧兩下嘴,我就可以搖身一變成為“夜巴黎”裏穿低胸裙子的坐台小姐。我那時真的很愛這種感覺,就是不甘願平凡做一個乖學生,而想要借助外界來釋放青春的感覺,瘋狂,熱烈。
我翻過了床底、書桌、衣櫃以及任何可以尋找的地方,然而最後我什麼都沒找到。口腔裏的泡沫慢慢被口水融化,上升為一種無比反胃的味道。我終於放棄了尋找,跑回廁所繼續刷我刷到一半的牙。
我找不到它了。我悵然若失地想,我色彩豔麗的唇膏,我為愛瘋狂的十七歲,我無疾而終的青春。它們統統消失不見了,隻留下一個二十歲什麼都沒有隻有滿腦袋回憶的我。
二
十七歲時李揚的單車帶我劃過了一整個C城的風景。
李揚是我十七歲時所深愛的人,是他引領著我走上了愛情這條不歸路。李揚那時在我眼裏是個很帥的男生,長劉海、單眼皮、尖下巴,還有一身的落拓氣息。所有正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女孩們都會愛上一個文藝青年,他們通常不用正眼看人,會唱抒情的歌,用手刷一把木吉他。他帶著我翹掉所有更年期老師的課,教我學會做一項新時代女性該會的運動:翻牆。雖然我好幾次不是扭了腳就是磕了碰了弄得滿膝蓋的傷,但我仍舊死性不改,在李揚麵前我是一個無比勇敢的姑娘,一點兒也不矯揉造作。
李揚一開始先是帶著我混網吧,看著他打通宵遊戲。網吧裏都是頹廢的小青年,一個個穿著邋遢的T恤和破好幾個洞的牛仔褲坐在座椅上一動也不動地盯著電腦屏幕,手指抽筋般機械地點著鼠標。他們臉上堆積起一種嗑了藥似的興奮表情,熱情高漲地喊著:“耶!”我跟李楊說,我快要被這裏的煙味和臭味給熏得背過氣去了。李揚正沉浸在他的CF世界裏,兩隻眼睛像青蛙一樣瞪著屏幕,理也沒理我。我看著他,又看了看周圍的小青年們,突然倒吸了口冷氣。
在李揚的CF順利通關並且玩得出神入化以至於他不再沉迷於此之後,他又帶著我混跡於他的一票弟兄中。我們通常是聚集在露天的大排檔或者油膩的火鍋店,大吃一頓之後待在“夜巴黎”喝最便宜的冰啤酒,看著酒吧台上唱歌表演的樂隊,有時還有露肚臍跳熱舞的年輕女孩。李揚和他的兄弟們喝酒、劃拳、對著美女流口水,我在一旁安安穩穩地坐著,有時也會跟他們一起打牌消遣。我那時並不覺得這種娛樂的方式有多有趣,但我就是想要一種瘋狂的感覺。
李揚是到後來才變成一個所謂文藝青年的。那段日子他迷上了彈吉他,從網上買了一把三百來塊的木吉他,寶貝似的成天捧著,從《光陰的故事》到《十年》到《忘情水》再到一些流行歌曲,他從把自己當作羅大佑到陳奕迅到劉德華最後變成一個搖擺的文藝青年。他說我終於找到我的興趣了,這種感覺真爽。
李揚說他感覺爽,我為他高興。
三
我擦著那支色彩鮮豔的唇膏坐在李揚的單車後座。李揚穿著黑色外套,胸前橫著把木吉他,嘴裏哼著歌把單車騎得一路飛馳。我的雙手緊緊地抓著他的黑色外套,擔心自己一個不當心就會摔出去。
李揚對我說,我要找一個街頭,邊彈吉他邊唱歌給你聽。
我耳邊呼嘯著的寒風裏突然灌進來李揚的這句話,我幸福得快要昏死過去,突然就覺得周圍的風也變得無比香甜。
李揚把單車停在每一個或荒涼或熱鬧的街頭。抖抖手指彈幾首情歌,再柔情似水地唱著。他唱歌時總是習慣閉著眼睛一副陶醉的模樣,所以他根本看不見我,但我卻是眼睛一刻不離地看著他,我覺得我是他一個人的聽眾。但過了一會兒才明白,他不是我一個人的表演者。
開始有很多路過的人圍觀,嘰裏呱啦地討論著他彈唱的是哪首歌,然後有些中年的啤酒肚大叔也在一旁忘我地跟唱,小女孩還吮著手指頭跑過來扯李揚的褲腿。大家都搞得很HIGH的樣子,仿佛他們眼前的這個三流彈唱者就是現在大紅大紫的某個明星。更有意思的是他們十分慷概地解開腰包往地上撒錢,從一毛、五毛、一塊,到不會叮咚作響的紙幣。我傻眼地看著,突然就把自己和李揚定位成落魄的街頭賣藝者,心裏頓時湧起一種無比淒涼的感覺。我看到李揚偷偷把眼睛睜開一條縫,似乎還狡黠地笑了一下,又迅速閉上眼睛。
大叔們在李揚的歌聲裏似乎又找到了年輕時追女孩的浪漫情懷,嘴裏哼著《忘情水》揚長而去。而小女孩呆呆地看著李揚,似乎覺得等她們長大了也要和一個會彈吉他唱情歌的男生談戀愛,她們吮著手指像是把它當成了棒棒糖,聚精會神地看著,最後被自己的爸爸放在肩膀上扛走。
人都走完以後,我開心地拍著李揚的肩膀,撿起散在地上的這些意外的財富。李揚得瑟地看著我說,祝筱婕,我牛不牛,跟著我有肉吃。
牛。我說,對他豎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