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的總產值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也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占社會總產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6%。其中工業總產值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由上年的47%提高到50%左右。事實說明,鄉鎮企業在我國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令人矚目,多種經營,正式引入我國工業企業,作為經營方針來提倡,始於50年代末、60年代初期。
1960年,毛澤東同誌視察武漢鋼鐵公司時,首先提出了工業企業開展多種經營的口號。當時,武漢鋼鐵公司除生產鋼鐵外,還利用機修廠製造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利用高爐爐渣生產水泥,自製耐火材料和多種化工產品,成為當時我國工業戰線開展多種經營的典型企業。
1962年,朱德同誌視察雲南省個舊市,在雲南錫業公司寫下了“以錫為主,綜合利用,重質重量,經濟核算”的題詞。朱德同誌的題詞,體現了多種經營的方針。
1984年,國務院批準頒布的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關於增強大中型國營工業企業活力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係統地提出了工業企業“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政策.明確指出:“鼓勵企業開展一業為主,多種經營”。企業在確保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和自己的優勢,發展多種產品,進行多種經營;可以進行產品的延伸,服務的延伸。對於依靠企業外部力量來承包的內部工程和勞務項目,企業可以在保證正常生產、維修任務的前提下,組織多餘的勞動力承擔,企業因此而減少的開支,扣除成本以後,可以按一定的比率提取一部分獎金和福利基金,以資鼓勵。企業的工具、機修車間及車隊、倉庫、俱樂部二醫院、食堂、幼兒園等服務部門,都可以向社會開放,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企業在堅持完成國家計劃和主導產品任務的前提下,可以獨資或聯合興辦第三產業。實行多種經營的企業,要根據生產的不同產品、經營的不同行業,分別按不同的稅種、稅率納稅。”
近些年來,國務院先後頒布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國務院66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製條例》(國務院88號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法》、《公司法》、《會計法》、《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製條例》、《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等政策法規為多種經營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法律保證。
由於黨和政府的正確引導,各行各業、各類企業的多種經營蓬勃發展。煤炭部提出了“以煤為本,多種經營,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經濟效益”的戰略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把開展多種經營提高到發展戰略的高度,作為石油工業三大發展戰略之一;電力部把多種經營與電力生產、電力建設擺到同等重要位置,作為電力工業的三大支柱之一。多種經營作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和電力企業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配套措施,已成為搞活電力企業的一個戰略方針。由於各產業部門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並結合各自多種經營的發展實際,適時相繼出台了一些推動本行業多種經營發展的政策規定和措施,從而便多種經營得到了穩步、健康發展。
(二)以承包經營為主,多種經營方式並舉為輔
承包經營責任製是我國人民在改革實踐中的創舉,它是完善企業自我發展、我約束機製的一條行之有效的路子,能夠充分發揮企業全體職工的積極性、智慧與創造力。多種經營企業形式上采取以承包經營為主要經營方式。有上繳利潤遞增包幹、上繳利潤定額包、虧損企業減虧(或補貼)包幹、行業投入產出包幹,還有抵押承、仝員承包、企業承包企業、企業兼並企業等。此外,本著所有權與經營權適當分離的原則,根據企業實際需要,也采用其它經營方式,多種經營方式並舉。如實行租賃經營,即把部分虧損或微利全民所有製小型企業、商店等,在不改變原有所有製性質的前提下,有期限地交給集體或個人承租經營。對集體所有製企業,經營方式更加靈活多樣,承包、租賃、股份或授權經營、資產經營責任製等廣泛采用。在全民所有製、集體所有製企業之間,發展廣泛聯合,建立聯合企業、企業集團,進行聯合經營,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發,有效地促進丁多種經營的發展,提高了企業綜合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