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元能否彌補心靈的創傷(1 / 1)

作為中專生,劉劍東在學校裏遭受同學虐待近1年,他既沒有向老師反映也沒有告訴父母,是什麼原因使這個17歲的少年如此懦弱呢?案件發生後,劉劍東的班主任老師曾對前去采訪的記者說,他一點也不知道劉劍東在班上被同學虐待的事情,就在今年3月劉劍東被王有為用乒乓球拍打破頭後,他還先後3次追問劉劍東是怎麼把頭弄傷的,可劉劍東每次都堅持說是自己在下樓時摔傷的,所以他也就相信了。“今年春節後曾有同學在周記裏反映劉劍東經常被王有為等人欺負,我就去找劉劍東了解情況,結果他卻堅持說王有為等人沒有欺負過他。可即使這樣,我後來在班會上還是多次對全班同學說不準欺負劉劍東,不準欺負弱小的同學。”對於班主任老師的這種說法,劉劍東雖然沒有否認,但他卻說:“這種事情告訴了老師也沒用,老師最多就是把那幾個打我的人打去批評幾句,可自己就會被打他們打得更慘。”而讓劉劍東一直耿耿於懷的是,有一次在上課時,老師竟當著全班同學的麵罵他說:“你那麼窩囊,幹脆回家去算了。”

“但你為什麼連自己的爸爸媽媽也不告訴呢?”當記者又這樣問劉劍東時,他沉默了一會兒後說,媽媽的身體不好,患有胃癌,爸爸又常年在外地的工地上幹活,他不想自己都這麼大了還要讓父母操心。“我知道爸爸媽媽如果知道我在外麵被人這樣欺負,他們一定會傷心,我不想讓爸爸媽媽知道他們的兒子是這樣窩囊,沒有出息。”采訪中,劉劍東的母親哭著對記者說,劉劍東自從上了中專後,他的飯量便開始一天比一天增多,可又不見他長胖,她直到現在才知道兒子在學校常常吃不上午飯,他的飯票卡和零用錢全都被那幾個壞學生搶去了。“我有時候也感到有些奇怪,劍東過去是個很懂事的孩子,現在卻變得越來越脾氣暴躁。我問在學校裏有沒有欺負他,他每次都說沒有,又不讓我看他身上,如果不是這次離家出走,我和他爸爸還什麼都不知道。”劉劍東的母親最後這樣說。

2005年5月12日,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批捕了以王有為為首的這個少年犯罪團夥。讓人吃驚的是,在這些隻有十六七歲的少年犯罪嫌疑人中,有兩人還分別擔任著班上的紀律委員和體育委員,表明他們在老師眼裏似乎還是表現不錯的學生,可就是這些表現不錯的學生卻成了校園裏的一霸。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在四川交通運輸學校2002級1班,經常遭受王有為一夥毆打和勒索錢財的學生並不隻有王有為,班上有10多個學生常常被他們任意欺侮,不是被迫拿錢給他們任意揮霍就是被逼著為他們打飯、洗碗、做筆記。白峰是班上身材最為高大的學生,但因為性格有些內向也常常被王有為一夥打得遍體鱗傷。今年4月的一天,王有為叫白峰請他吃飯,白峰因為有事要回家便沒有答應。誰知到了第二天中午,王有為和另外兩人毛浩、覃璐就把白峰叫到食堂二樓上的俱樂部,命令他脫下上衣後跪在地上,用木棒和皮帶輪番抽打他,並喪心病狂地用刀子在他的背上劃出一條長口。“他們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想欺負人就欺負人,有時候當著全班同學的麵揪著頭發把我從座位上提起來,甚至逼著我和其他同學從他們的胯擋下麵爬過去,或者用腳踩住我的頭,讓我把臉貼在地上很久都不許抬起頭來……”說到自己被王有為一夥欺侮的事情,白峰泣不成聲,他撩起上衣露出後背讓記者看自己背上被王有為用刀子劃傷的疤痕。

這起被成都武侯區檢察院認為是“手段特別殘忍,令人發指”的校園暴力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引起了四川省交通廳的高度重視,有關領導為此作出批示:“發生如此嚴重的事情,令人痛心,也令人憤慨,說明學校管理、工作有問題。”據記者在這所交通運輸學校采訪時了解到,目前,學校正在組織學生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並已向當地派出所發出邀請,準備聘請派出所的一名副所長擔任學校的法製教育副校長。

記者在發稿時獲悉,學校與劉劍東的父母經過磋商後,已於日前達成協議:由學校向劉劍東支付1.5萬元作為精神損失賠償費,劉劍東和父母則放棄對學校提出民事訴訟。然而,1.5萬元能夠彌補劉劍東心靈上所遭受到的創傷嗎?劉劍東的父母告訴記者,放棄對學校提出民事訴訟並不等於放棄對那幾個長期虐待劉劍東的犯罪嫌疑人要求進行民事賠償的權利,等到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提出公訴時,他們將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及其監護人提出民事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