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3 / 3)

張正義說完,大廳裏一片騷動。鄭天來敲了幾下桌子,才使大廳恢複了平靜。他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十幾分鍾之後,鄭天來和陪審團成員又回到了原位,鄭天來宣讀審判結果:“被告常三旺殺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前進化工廠’廠長孫慶高,環保局局長遲河莫因與七名國家幹部誤食毒蛤蟆致死事件有關,建議檢察機關另案處理。”

鄭天來宣讀完審判結果,審判廳內當時就躺倒了三個人,一個是常三旺,他沒想到自己竟會死裏逃生,興奮過度,樂倒了;一個是“吃蛤蟆”,沒想到自己想害人,最終卻害了自己,氣倒了;另一個就是孫慶高,他糊裏糊塗成了“殺人凶手”,如果進了檢察院,他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全都得被查出來,嚇倒了!

旁聽席上的劉慶英一看自己的丈夫死裏逃生,激動地撲到常三旺懷裏放聲大哭,眾記者不失時機,紛紛拍照采訪,把庭審現場推向了高潮。旁聽席上的省市領導見到震驚全省的“毒殺七名國家幹部案”是如此結局,也不禁陷入了沉思……

庭審結束,報刊電台爭相報道此事,省市領導指示,一定要把“毒殺七名國家幹部案”一查到底!檢察機關迫於壓力,對“吃蛤蟆”和孫慶高進行了立案偵察,最後,“吃蛤蟆”因犯瀆職罪、收受賄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孫慶高因犯間接殺人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大律師張正義用蛤蟆為常三旺申了冤了,一時間在社會上傳為美談。但是,人們在談論這起案子的同時,也在思考一個恐怖的話題,環境汙染問題如何根治?如果根治不了,我們的身邊是不是會出現更多的毒蛤蟆、毒肉雞、毒肉牛、毒蘿卜、毒蘋果……到那時,我們將如何麵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