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目擊血腥事件(1 / 2)

兌過獎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去香港看看。相當初,香港回歸之時,我就在福州。多近啊!可惜沒錢就是去不了。要不然失個小戀算什麼東東。老大我吊都不吊一下,就當是蚊子在我身上加了一頓夜宵。這一次,不管怎麼著,萬事以去香港為先!雖然有錢了,但是也得計算著花。怎麼著我們也是基督徒,那就應當以上帝的方式去消費。坐飛機?沒必要!我已經辭了工作。有的是時間,不需要坐飛機省時間。當然了,本人從沒做過飛機,害怕一不小心出醜丟人(不過這是我偷偷在心裏說的)。坐船?不要!有一次在煙台坐船去大連,可把我害慘了。不要不要!那麼隻剩下的一條選擇了—火車!想我這麼多年來南下北上為我提供安全舒適又省錢的服務,就是火車老大哥了!這一次有錢了,怎麼著也得捧捧場!我可不是忘恩負義之人!接下來就是,自個去還是隨團去。從我住校起,就一個人獨立支配自己的生活。一二十年了,早就成了習慣。隨團得受人家的支配,我可受不了!花錢買人管著我--就像小孩想上樹爸媽偏不讓。多冤得慌!切!這樣的傻事咱不做!自個去!我就不信,一個人在外獨闖了這麼多年這麼多地方,連個香港都搞不定!又不是不說中國話的地方!首先上網查查,定一個酒店。這是我的流浪經驗,不管你到哪裏,必須有個住處(再破都無所謂)。這樣你就不會心慌,很踏實。接下來你想要做什麼就會有條不紊。我對比了幾家,定了一個價格居中的一家。據那邊說離九龍火車站很近!到九龍時下午兩點還不到,還很早!在車上睡了個夠也無需再休息。洗洗頭充充澡就想著出去就近溜達溜達!我站在酒店大門的外側,想著向左還是向右?突然從右側衝過來一幫人,領頭的把站在我左側不遠處的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人一腳踹到人行路上,其餘的人衝上去就是猛打,有用木棒的也有用鐵棍的。我嚇得渾身發抖,不知道該怎麼辦!忽然有人從我身後一把把我拉進了酒店。我的心都快蹦出來了,還以為也要打我。我趕緊打電話報警(來香港之前我就有查香港的報警電話以防急用),好像也有別人再打!不知道是聽到警報聲還是那些人覺得打得差不多了,一窩蜂的跑了。我想看看被打的人怎麼樣了,是叫救護車還是等警察。酒店的人說已經叫過救護車了,應該快到了。如此也好!說實話,看那血淋淋的樣子我其實也不敢去,更嚴重的是我聞到血腥就得吐。我們這邊看著躺在地上的被傷者,身上偶爾的顫抖說明他還活著。那邊警察和救護車都已經到了,救護車剛拉走被傷者警察就開始一個個問話了。聽酒店的人說當時我站的最近,其中一個警察就不停地問我行凶者有沒有什麼特別的特征啊我都看到什麼聽到什麼啊等等!我真的暈了,我開始的時候正在愣神呢!那些人衝過來時我就蒙了接著傻了再接著人跑了&8226;&8226;&8226;&8226;&8226;&8226;&8226;我真的是啥也都不知道啊!酒店的人也說我當時是真的傻了,他們把我拉進來時,我半天都沒回過勁來。警察終於不再問我了,就開始問酒店裏的人有誰認識被傷者。據酒店的人說被傷者是剛剛從大陸過來的,入住還不到一小時(咦!那應該跟我是同一列車呀!我怎麼沒見過)。好像還有一個兩三歲的小孩&8226;&8226;&8226;&8226;&8226;&8226;&8226;&8226;啊!會不會是人販子?從大陸偷小孩到香港賣,有很多這樣的案例。警察跟服務生一起去看小孩了,我也想去看看,可惜警察不讓。我聳聳肩!切!誰稀罕!出去不成了,就先回房間壓壓驚吧!第一件事:禱告!求神拿去我的我的恐懼和不安,也求神保守我的平安。最重要的是,神讓這件事在我身邊發生我想不會隻是讓我看看,一定需要我做些什麼。求神把我需要做的事情給顯明出來,好讓我沒有負擔的去做(我一般不會主動去做什麼,我怕好心做壞事。反倒不好!)。第二件事:看電視(別哼哼!當然是揀聽得懂的台看了,你以為我傻呀!)我有一個好習慣,注意力一分散很快就會忘記曾經不好的事情。晚上六七點的時候,下午來的幾個警察中的一個小年輕抱著一個哭著不停的孩子過來找我。他看著我我也看著他,也不問他有什麼事。即使有事也是上帝要我做的,我是不可能推辭的。但我不會主動提。哼!誰讓他們下午那麼拽,我想跟去看看都不讓!終於,薑還是老的辣!小年輕還是支支吾吾的說明了來意。原來,這孩子聽不懂他們說的話(也是,我連蒙帶猜的也隻能弄明白一個大概,更何況一個屁事不懂的小孩)。孩子本身又小,根本無法溝通,想到我也是大陸來的,就想讓我試著跟孩子溝通溝通!好像他們已經調查清楚這孩子確實是那個被傷者的孩子(不是拐賣的)。至於其他就不再透露!行吧!帶就帶吧!這麼點小事。不過,我和孩子必須要住在他們安排的住處。說是不排除仇殺(被傷者還沒有脫離危險),為了孩子安全,必須得有他們的人保護。那我不是又受限製了?這就是神的安排—沒辦法,坦然接受吧!好在可以省下好多錢!所以說,上帝關了這扇窗必然會打開那扇門!當你生活中遇到挫折或不如意時,千萬不要被關了的窗子蒙住了眼睛。一定要安靜自己的心,好好找找那扇被打開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