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劉苗苗睡很晚才起來,一看手機裏有很多未接電話,都是公司的號碼,這才想起今天還要加班。等她匆匆趕到公司時,見經理滿麵怒容地坐在那裏等她。交代的事沒有做,還遲到幾個小時,經理怒不可遏,拍著桌子對她道:“你另謀高就吧!馬上到財務部去把工資結了走人!”……劉苗苗的底薪不高,她的收入主要靠提成,因為沒有業績,所以被炒魷魚時,她隻拿到區區幾百元的底薪。
就這樣,劉苗苗被公司炒了魷魚。工作真的沒有了,她並沒有感到十分後悔。她從學校出來後,幾年來一直保持著寫日記的習慣。那天晚上,她在日記中這樣寫到:
一路走來,看著你自信而陽光的笑臉,覺得你像一個不染塵埃的天使,像鄰家的姐姐,親切而自然。我為你驕傲、自豪。
是的,我是“玉米”,無數“玉米”中平凡的一個。在現實的紛爭中,我能看到你熱情洋溢的笑臉就是最大的滿足。在消沉的這個黃昏裏,我在想著你的笑臉。
這個黃昏,我對金錢說NO,我拒絕了金錢的誘惑。在黃昏的慘淡下,我覺得自己在玉米色的天空下回到了最本色的自己。春春姐姐,沒有這個紛爭舞台,我們不會認識你,我和那麼多的“玉米”也不會成為好友!
春春姐姐,你終於沒有辜負我們的期望……
寫完日記,劉苗苗又感到迷茫:為什麼他們那麼不理解我呢,難道我錯了嗎?我喜歡一個人還有錯嗎?想著想著,她的思路又轉到了李宇春身上:昨天晚上在酒吧祝賀春春奪冠時,有的人還說要寄禮物給春春表示自己的心意……對,我也要給春春買禮物!讓春春知道我,知道長春還有一個我這樣的“玉米”在支持她,隻有這樣才能更好的表達我的心情和我對她的愛。
為春春買什麼呢?劉苗苗突然想起,二個多月前,李宇春還在成都參加預選賽時,就有一個支持她的歌迷在網上的論壇上發帖子,說李宇春腳上穿的運動鞋很舊,號召網友湊錢給她買雙新的,並在網站上搜來幾款讓大家投票選。當時,劉苗苗隻是趕剛剛接觸“超女”……不知道其他“玉米”有沒有給春春買鞋子?不如自己就送雙運動鞋給她吧!她心裏有了主意。
平時,劉苗苗吃的常常是饅頭鹹菜,穿的也多是從地攤上淘來的便宜貨。但給自己的偶像買禮物,自然要選最好的。逛了幾天商店,她在一個運動用品專賣店看上了一款限量版耐克運動鞋。那款鞋很漂亮,但店家最低也要1280元!可是,劉苗苗身上隻有被辭退時領到的550元工資,而平時積攢下來的錢都在這幾個月拉選票時,買手機卡、搞活動時花光了。
沒買到那雙鞋,劉苗苗非常鬱悶地走出了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