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自序(1 / 1)

三四年來,我寫了不少雜文。其中的一部分我收在一塊兒,就是這本《傳統下的獨白》。

這本書共包括二十篇文字,篇篇都是名副其實的“雜”文,有的談男人的愛情,有的談女人的衣裳,有的談媽媽的夢幻,有的談法律的荒謬,有的談不討老婆的“不亦快哉”……各文的性質雖是雜拌兒,但是貫串這雜拌兒的卻是一點反抗傳統、藐視傳統的態度。這種反抗和藐視,對我說來,頗有孤獨之感,所以千言萬語,總覺得是個人的“獨白”。在傳統的標準裏,一個反抗和藐視傳統的人,經常被看做是一個不正派的人。經常不為“世儒”們所喜:王充、阮籍、李贄,以及一切被目為放誕任氣議古非今的人物,都不是“世儒”眼中所能容忍的。“世儒”看他們是狂叛,他們也懶得辯,狂叛就狂叛吧!通常“世儒”們打擊狂叛的法子總不外是一個公式:A(行為不檢)+B(言論不經)=C(大逆不道)對A,“世儒”們慣用的帽子是不孝呀、無禮呀、好色呀;對B,慣用的帽子則是思想遊移呀、態度媚外呀、遊戲文章呀、專愛罵人呀。於是,在罪狀畢至之下,C的大帽子便自然戴成了。在這裏,我願對“遊戲文章”和“專愛罵人”兩點,做一點說明。談到文章,明朝有所謂“文章二十五品”之說,其中有“簡古”“典則”“諷切”“刺議”“攻擊”“瀟灑”等二十五品,我認為在這些“品”中,一個重大的遺漏可說是“狂叛品”了。狂叛品的文章最大特色是率真與痛快,有了什麼,就說什麼;該怎麼說,就怎麼說。狂叛品的作者深知寫文章的重點是在表達作者的意思,隻要能達意,使讀者痛痛快快地讀下去,“形式”上麵的計較,是可以不必的。所以嬉皮笑臉,不失為文章;亦莊亦諧,也不失為巨作。最可恨的是一些淺人,他們看文章,不看文章的“內容深處”說些什麼或暗示些什麼,卻隻從皮相著眼,看到文章裏一些被視為“不莊重”或“不道德”的字眼或句式便大驚小怪,便草草斷定為不能登大雅之堂,不合“君子水準”,不遵守傳統的“文章規範”,於是便判定這篇文章是“遊戲之作”、是“專愛罵人”,是沒有價值或沒有多大價值的。其實這真是“渾球的文章雅馴觀”。我生平最討厭一些偽君子在文章上裝模作樣忸怩作態,一下筆就好像一腦門子仁義道德之氣充塞於白紙黑字之間,讀其文,似乎走進了孔廟中的大成殿,好像非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一番不可;讀過之後,幸運的讀者會昏昏欲睡,不幸的讀者便要吃強胃散。文章也者,寫到他們那種地步,真算罷了!

16世紀的唐順之(應德),在他的《與茅鹿門論文書》裏,說明為文的道理極其痛快,他主張“文章本色”,要“直抒胸臆,信手寫出,如寫家書,雖或疏鹵,然絕無煙火酸餡習氣,便是宇宙間一樣絕好文字”。這四百年前的老話,豈不值得今天的“能文之士”想一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