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魔鬼等著他們,魔鬼可以變成山羊、狗、猴或男人。當他們抨擊基督教時,出席者都大聲讚揚。巫魔會中會擺上豐盛宴席,最後以痛飲爛醉結會。在法官逼問下,這些匪夷所思的口供源源而出。
從十一世紀,人們就相信崇拜魔鬼宗派的存在。曆來一成不變的作法是,將所有異端份子或被當作異端份子的團體都逐出教會。為了顯示鎮壓的合理性,他們會在群眾麵前,把這些持有不同看法的教徒說成青麵獠牙的模樣。於是,崇拜惡魔、憎恨基督教、黑色彌撒、食人祭禮、集體淫亂等傳說便因應而生。而大部分異端份子都被冠上這類可怕的罪名,猶太人每次遭到迫害也都被控同樣的罪名。
十五世紀上半葉,歐洲人口遭到毀滅性的浩劫。疾病災禍的蔓延造成許多死亡,當時落後的醫學更是無法拯救那些喪失的生命、醫治新生兒的畸形,人們無法找到對這一切不幸的合理解釋,便將這些無解與罪過全推給女巫,認為是女巫施行邪術才導致這種種的不幸事件。
隨著戰爭和疫病流行,從十六世紀末到十七世界上半葉這個時期提供了產生這社會現象的理想土壤。人民希望對這些不幸尋找一個合乎邏輯的解釋,於是認為一些存心不良的人做出喪心病狂的事也就無可厚非了。
大部分時間,地方法庭對民眾的緊急要求應接不暇,民眾往往迫不及待地代為執法,因而產生了私刑。這種草草了事的執法行動,是由所謂的中邪受害者或者“青年修道院”的青年所組織的。不少私刑都是在起哄引起混亂之後發生的。女巫遭到追逐、鞭打,最後在一陣亂棍或石頭投擲下喪命。接著凶手隻要外出躲上幾天,然後由村中鄉紳出麵,很快地就會爲他爭取到一封赦免書。
女巫的真麵目
當時所謂的女巫,多半不過是一些聰明的女智者,她們僅是悉知一些日常知識,以此助人解決各種疑難雜症而已。
人們在年老貧窮的女人之間尋找所謂的罪魁禍首。受到重傷而被指控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經驗的婦女。她們掌握治病的秘方,於是大家便懷疑他們會詛咒。她們經常是孤苦伶仃的寡婦,在那個時代,社會根本不時興什麼關懷老年人的想法。連神學家也抱著希臘名醫蓋倫(Galien)的古醫學理論,大言不慚地批評女性的弱點,一口咬定女性對魔鬼的幻覺生來比男性更敏銳。這也就是大規模的獵巫運動的起因。
女巫獵人
女巫獵人(Witch hunter)是中古世紀歐洲的一種特殊職業,又稱為”尋巫者”(Witch finder)。他們的工作就是尋找女巫。女巫獵人通常會在城鎮之間搜尋,試圖找出當地的女巫,一旦鎖定目標他們就會不懈怠地搜集證詞與證物,並確保一切都是秘密進行,以免女巫事先聽到風聲而脫逃。
女巫獵人大多出自類似的背景,往往曾經學習法律或是宗教傳統。雖然他們不像訊問官需要執照,但卻是相當專業的一群人,其中不乏高知識份子,有很多還是退休的法官或牧師。他們熟稔女巫的相關知識,就算許多相關謠言並不真實,但是女巫獵人就是可以根據薄弱的線索證據抓到許多被認為是女巫的犯人受審。
由於抓到女巫的獎金幾乎等於平民一個月的收入,因此女巫獵人多半相當依賴獎金收入,更會積極提出各種證據,讓他所抓到的犯人能夠罪證確鑿;若不能讓女巫在巫術法庭中定罪,女巫獵人便拿不到任何酬金,所以有時候女巫獵人會賄賂當地的法官、訊問官,甚至證人、陪審團,好讓女巫定罪,以領取豐厚的賞金。因此十八世紀後,巫術法庭多半會要求實質的證據──因為證詞是可以偽造的──相較之下,證物比較經得起法庭的驗證。
當時的女巫獵人多半是論件行賞,所以除非他所抓到的女巫被定罪,否則就隻是白忙一場。於是女巫獵人多半會和紮針人(負責檢驗被告身上是否有女巫印記的執刑官)掛勾,用假的針去刺被懷疑是女巫的人,因為刺針是可以伸縮的,一碰到皮膚就會縮回去,所以被紮的人多半不會痛也不會流血。巫術法庭的審判長看到此情形,自然認為此女子即是女巫。
訊問官
訊問官在巫術法庭中的地位崇高,在女巫獵殺時期,有時候訊問官的地位甚至會超越法官。
訊問官的主要工作是在法庭上審問女巫。中古世紀的法律觀念與現今不同,如果嫌犯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無辜都會被先假定為有罪,直到嫌疑犯本人或是他人提出證據,他的罪人身分才會被撤銷。因此當被告被逮捕之後會先被關在監牢中等待開庭。訊問官多半在此時就會開始與被告接觸,並要求他們說出實情 ──也就是要被告本人承認他們曾經背棄基督教信仰,投入惡魔的懷抱並施行巫術。當然,大多數人並不會承認莫須有的罪名,訊問官就會在此時展開逼供,通
常逼供的內容或是方法都是根據《女巫之槌》一書的記載。他們會刑囚犯人、施展酷刑。等到要上法庭之際,被告多半已經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不管訊問官提出什麼問題他們都隻能承認自身的不是。如果被告堅持不認罪,訊問官便會使用許多狡猾的詞語,誘導被告說出不該說的話、或是在話中設有許多陷阱,讓他們明明知道怎麼回答都對自己不利卻還是得回答。因此在巫術法庭中,幾乎所有的被告都會被訊問官華麗狡猾的詞彙引導,因而被法官判決有罪。
訊問官也是異端裁判所中重要的角色,他會向法官提出被告遭到指控的原因。
屠殺女巫與黑死病
1348年,一種被稱為瘟疫的流行病開始在歐洲各地擴散。該病從中國沿著商隊貿易路線傳到中東,然後由船舶帶到歐洲。(據我國有關資料記載:14世紀,鼠疫大流行,當時被稱為”黑死病”,流行於整個亞洲、歐洲和非洲北部,中國也有流行。在歐洲,黑死病猖獗了3個世紀,奪去了2500萬餘人的生命。——譯注)
起因:引起瘟疫的病菌是由藏在黑鼠皮毛內的蚤攜帶來的。在14世紀,黑鼠的數量很多。一旦該病發生,便會迅速擴散。在1348~1350年間,總共有2500萬歐洲人死於黑死病。但是,這次流行並沒有到此為止。以以後的40年中,它又一再發生。
因黑死病死去的人如此之多,以至勞動力食缺。整個村莊被廢棄,農田荒鞠,糧食生產下降。緊隨著黑死病而來的,便是歐洲許多地區發生了饑荒。
據考證,黑死病的大爆發也與中世紀歐洲大量的屠殺所謂女巫有關,因為當時的普遍信仰宗教歐洲人認為貓是女巫的寵物和助手,所以貓被大量的消滅,以至於在當時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貓在歐洲絕跡。黑死病重要的傳播媒介老鼠則在這條斷裂的生物鏈中以幾何數量增長,為黑死病的爆發創造了最重要的條件。
女巫獵殺時期的重要文獻
對於巫師的鎮壓,十五世紀初就已經時有所聞,但是一直到一四八零年代才出現魔鬼巫術的理論闡述,而奠定基礎的則是以下兩部典範著作。
西元一四八四年十二月五日教皇諾森八世所頒的一道諭令《 Summis desiderantes affectibus》(反巫令)。這是教廷第一次感受到對巫術立法的迫切性,也是教會第一次把魔鬼巫術和詛咒相提並論。而一四八四年的這一道教皇諭令可以視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師追緝令。
反巫令頒布之後,便在歐洲各地造成一股女巫獵殺的熱潮。反巫令中描述著:“巫術越來越猖狂,而我們不能眼見四周的人就這樣沉淪下去,巫術得被禁止”。這樣的宣告引起人們對於女巫的強烈反感,同期間更出現許多鼓吹巫術仇恨與巫術恐慌的書籍與言論,也因而讓獵殺女巫的行動更加狂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