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板,不得不說您家的安保係統,唯一值得稱道的事情就是保鏢的勇敢了。”是的,本章就以李白的這句吐槽作為開場。
也不等曹鑫華說話,李白就看著拿刀和拿劍的兩個人,道:“總有刁民想害朕!”
拿刀的那個,沒穿寬袍大袖的古風,也沒穿緊身皮衣,隻是簡單的休閑裝束,三十幾歲的年紀,麵容普通。
拿劍的那個更是簡單,全身運動裝,年紀稍小。
兩人都是男的,兩人都貌不驚人。兩人都在盯著李白。
拿刀的那個開口,一臉好奇的詢問李白:“如果那個神的化身不點破,你準備什麼時候掀桌子?”
“雖然你這個問題的角度有點奇怪,但我還是告訴你吧。”李白攤手道:“至少要把海參吃完。”
“嗬,現在你沒得吃了。”拿劍的那個倒也真對得起他的武器,在大家還不熟的情況下開了嘲諷。
“嗨,弄死你們之後,我再跑趟廚房也就是了。”李白擺手,隨意道。
“謔,不知道這位小哥的裝逼套路是在哪裏學的?雖然平鋪直述,卻也不乏深淵寓意。”拿刀的那個接過話頭。
“年輕人不要總想一步登天!我之所有今天的成就,大半是得益於自我鑽研。當然了,其中也參考了網絡、逼乎和B站大佬番。”說垃圾話是吧?李白站在桌子上,大喊一聲,還有誰?!
“謔!失敬!”拿刀的那個表情動作誇張。
“慚愧。不知二位是跟我們這幾個人和神有私人恩怨呢?還是受人所雇呢?”李白疑惑詢問拿刀的那個人。
“反正你都要死了。這個時候你確定還要費心琢磨這事兒?”拿刀的那個問的煞有介事,旋即,也不等李白回答,就是大笑道:“哈,你可千萬別說,讓你死個明白啊。”
李白沒說話,也是笑,然後在不管是拿刀的,還是拿劍的眼前消失了很短的一個瞬間。等他再出現時,已經來到了拿劍人的麵前。
這應當是某個高深身法。而李白也將這個身法,練習了十年有餘。
在李白無法控製靈力的時候,使出此身法,便已經能夠做到踏河無痕。嗯,之所以這裏說是踏河無痕而不是踏水無痕,主要是此身法隻能在很短的距離內使用,如果用來踏比小河寬的水,沉默率至少在百分之九十九。
嗯,我知道會有朋友問了。是不是那剩下的百分之一便是此種身法的無限可能性的體現?
不是的。
剩下得百分之一是水上有船。
直到後來,李白掌握了靈氣的使用,他才發現此種身法在配合靈氣使用的時候,是可以達到大約十分之一秒,十米內瞬移的功效的。
李白在拿劍的那個麵前站定,身體還保持著微微前驅的姿勢,心髒劇烈跳動的聲音甚至傳到了其外。
拿劍的那個神情似乎有些複雜。
李白笑,身體再次消失了瞬間。而他原本站立的位置則是閃過了一道璀璨的刀光。
拿劍的那個捂住胸口,一節做工考究的筷子露在外麵,隻有一個雕工精細的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