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重生(1 / 1)

該死的電燈泡。我的生活全毀了。瑪格麗特讓我更換一個壞了的燈泡,結果輕微的觸電讓我回憶起了一切。我知道我是誰了,臭名昭著的無情律師卡爾·貝克。

麗塔、海茵裏希和瑪格麗特看我的眼神明顯變了。他們不能接受真實的36歲的我,那個曾經深深地傷害了他們的丈夫和父親。麗塔和孩子搬走了。她要離婚。

我要把房子留給麗塔和孩子。但她不要。她說,她有能力養活自己和孩子。她讓我好自為知。我很痛苦,非常痛苦,往事一幕幕浮現在眼前,抽打著我的心靈。

我開始行動了。我和齷齪的合夥人穆勒分道揚鑣了,律師事物所由我全權處理了。我為一位智障母親奪回了親子撫養權。智力不是決定因素,愛才是最重要的。

我洗心革麵重新做人。事業對我來說很重要,但家庭對我來說更重要。而麗塔是最最重要的。我要和她複婚,我愛她,非常非常愛她。從前,我怎麼不知道呢?

我到她住的公寓樓下等她,喊她的名字,說我愛她,請她再給我一個機會。她似乎不為所動。我的一再堅持下,她同意在郊外的一座人行天橋上做最後的談話。

她如期赴約。我提前了一個小時等待她的到來。她的態度很堅決,她不想再一次受到傷害。我要證明我的變化,我打開隨身的大麻袋,把裏麵的東西扔了出去。

路過的行人瘋狂地撿起我扔出去的東西,因為那是鈔票,是麵額50歐元的鈔票。麻袋裏的錢是我的不義之財,是麗塔提到過的黑賬戶裏的錢。我全都不要了。

麗塔和我一起扔鈔票。她像孩子一樣地笑。

結局你們都能猜到,我們又結婚了,一個簡單但卻美妙極了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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