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
18歲的汪黨輝和同他一起長大的好友項黨奔、艾黨旗一起考到了這座城市北部的一所大學裏。報到那天他們去的很早,而且三個人住在同一間寢室。收拾好東西後,項黨奔和艾黨旗倒頭就睡了。汪黨輝睡不著,一個人上街遛達去了。
上午9點左右,他在學校旁邊的美食一條街上啃一個大大的玉米棒子。當他啃完最後一口的時候,一個奇怪的老頭出現在他的麵前,手裏抱個一點點大的小孩。
汪黨輝的記性太好了。哪怕是8年後的今天他也能清楚地記起那個老頭的長相。那是一個奇醜的老頭,又幹又瘦又黑又硬,看著不像中國人,中國話卻說得很好。他說:“小夥子,我去上個廁所,你幫我抱一下孩子吧。”
黨輝說好,然後跑到5米開外的垃圾箱旁,把玉米棒扔了,又顛顛兒地跑回來,接過了孩子。
老頭飛快地走了,連個謝謝都沒有說。
黨輝的反應比孝依快多了。他等到10點鍾就覺得事情不對了,抱著孩子就到了警察局。
一個和藹的警察叔叔接待了他。他耐心地聽完了電話的敘述,點了點頭,對他說:“好的。小夥子你留下做個筆錄吧。小孩子放在這裏就好,我們會處理的。”
汪黨輝如釋重負。他一高興就喜歡多嘴。他問了一句:“你們會怎樣處理這個小孩呢?”
“找不到他的父母,就隻能送到孤兒院去了。”
孤兒院!這三個字深深地刺痛了汪黨輝的心。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悲慘的童年。難道自己手中的這個小孩,也要過那種日子?他緊緊咬住了自己的嘴唇。
“小夥子你怎麼了?”警察覺察到了他的變化。
汪黨輝抬起頭,盯著警察的眼睛,說出了改變他人生的一句話:“這孩子,是我的。”
他不記得自己是怎樣走出警察局的,隻記得當他抱著個孩子出現在寢室門口的時候,項黨奔和艾黨旗都要吐血了。
項黨奔:“老大!!你效率也太高了吧?!!出門3個鍾頭就變出個孩子!你還上不上學了?!!”
艾黨旗:“從小咱們院長就教育我們不能亂要別人的東西,可你,居然要了人家的孩子!你對得起你名字裏的黨字嗎?”
項黨奔:“小時候你帶了隻貓回來,怎麼樣了?不是被袁老師罰的又跪搓衣板又關小黑屋嗎?你不但不吸取教訓,還變本加厲,帶了個小孩回來!”
這兩個人一但開口,就很難閉嘴了。
汪黨輝終於聽不下去了:“夠了!難道讓我再把他扔了嗎?”“你送到警察局呀大哥!”“我送過了!他們要把他送進孤兒院。咱們三個都是那裏長大的,你們不知道那是什麼地方嗎?那是人呆的地方嗎?”
項黨奔沉默了。艾黨旗小聲嘟囔了一句:“這裏的孤兒院,不見得那麼差吧……”
汪黨輝:“萬一是呢?”
艾黨旗也不吱聲了。
汪黨輝:“我決定了,把他留下。”
當天汪黨輝就從學校裏搬了出去,在附近租了一間小房,開始了他的奶爸生涯。
大學四年,汪黨輝沒在學校自習過一天。當別人在唱歌、戀愛、夜自習的時候,他在租的房子裏支個小黑板做家教,往黑板上寫字的時候背上還背著小孩。或者,趁著小孩子睡覺的時候,才有空背背書。
無論老天爺做了多少對不起汪黨輝的事情,在智商的分配問題上,他老人家絕對是仁至義盡了。憑著超好的記性和超高的悟性,他對看過的書幾乎過目不忘,學了文科更是如魚得水,盡管花在學習上的時間實在不多,他的獎學金一分都沒有少拿過。這大大地緩解了他的經濟危機。
他給小孩子取名小偉,並不是希望他偉大,而是因為他整天跟在自己身後,像個小尾巴。為了小偉他放棄了考研,直接來到電視台做了記者。
日子一天天按部就班地過著。他們就這樣相依為命了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