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涵也在其文章中使用了“人權”這一詞語,他經常將“人權、小己主義、放任主義放在一起。”他還指出,人權是“人格之權”。與“人權”相近的還有一個詞——“民權”,在不少研究者的論述中,這些詞語是互用的,但是細看高一涵等人的解析,他們所使用的“民權”與“人權”還是有細微差別。高一涵對“民權”的使用如:“吾共和精神之能煥然發揚與否,全視民權之發揚程度為何如”;“國權一伸,民權自不得不縮。近世乃知人民之權利自繇,由法律所賦予。國家權利強固一分,即人民權利強固一分”;“古今萬國,凡國權過大,而無一定之界限者,未有不侵及民權”。而陳獨秀對“民權”的使用如:“憲法中不能規定以何人之道為修身大本,固不擇孔子與盧梭也,豈獨反對民權、共和之孔道……即提倡民權、共和之學派,亦不能定人憲法,以為修身之大本”;“民權、自由、立憲、共和與功利主義,在形式上雖非一物,而二者在近世文明上同時產生,其相互關係之深,應為稍有歐洲文明史之常識者所認同也:所謂民權,所謂自由,莫不以國法上人民之權利為其的解,為之保障”。有趣的是,在《新青年》第二卷四號的通信裏麵,有人來信和陳獨秀商議《孔教與憲法》說:“孟子以繼孔自命,而獨不倡尊周,且大張民權之說,斯可知矣”,“且平心而論之,今世學者,競言民權矣。其實言民權,毋言士權之為愈。必欲於今世求可言民權之國,惟德意誌其或庶幾。(以其國民皆士也),若其他國,則遠遜矣”。這裏作者將“民權”與“士權”對立起來,當然,與民權直接對立的,據多數人認為,是君權(或如高一涵說是國權),這裏提到士權,指在社會事務中發出聲音的人,但並沒有真正涉及廣大人民,而“士”或日知識分子,或日“賢人”。這也是後期《新青年》反複論述的,如何讓廣大民眾參與其中。

所以對人權的使用,更多地強調的是“人之為人”的理由,而民權更直接指涉的是,作為國家中的公民,作為一個“社會人”,有權利知道、參與國家事務,表達自己的聲音。現代意義上的表述是“公民的權利”,即作為國家中的一分子所應有的參與國家事務的權利,這與他們論述民主共和的時候還是有細微的區別。

回顧維新派和革命派對自由的解釋,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新青年》的側重點。梁啟超曾言:“自由雲者,團體之自由,非個人之自由也。”孫中山也說:“在今天,自由這個名詞,究竟要怎麼樣應用呢?如果用到個人,就成一片散沙,萬不可再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可以看出,眾數是梁啟超和孫中山思考的起點。而《新青年》知識分子明確指出了個人的自由的重要性,即魯迅所言的“任個人而排眾數”。通過下麵的論述本來還將談到他們的局限,但這畢竟是《新青年》的獨特價值所在,其進步意義是顯而易見的。

陳獨秀以為,歐洲國家與社會,在法蘭西革命以前,都建立在君主和貴族特權之上,“視人類之有獨立自由人格者,唯少數人之君主與貴族而已,其餘大多數人民,皆附屬於特權者之奴隸,而自1789年,法蘭西拉菲耶特之‘人權宣言’刊布中外,歐羅巴之人心,曉然於人權之可貴,群起而抗其君主,仆其貴族,列國憲章,賴以成立。薛紐伯有言日:‘古之法律,貴族的法律也,區別人類以不平等之階級,使個人固守其分位。然近時之社會,民主的社會也,人人於法律麵前,一切平等。’”

這是《新青年》中第一次出現“民主”,我們可以把這句話理解為,近代的社會是實行民主製度的社會,是具有民主精神的社會。當然,這裏的“民”還沒有之後諸如平民、人民的指涉那麼清楚,與其理解為具體指哪一部分人,我們認為陳獨秀更多的是指國家、社會是公有的,是“近世國家主義,乃民主的國家,非農奴的國家。民主國家,真國家也,國民之公產也,以人民為主人,以執政為公仆者也,真國家者,犧牲個人一部分之權利,以保全全體國民之權利也。偽國家者,犧牲全體國民之權利,以奉一人也”。這很顯然與中國古代的君主之國,國家屬君主一人享有有著本質的差別。

上文說到知識分子對自由、人權的強調,其實,自由和民主並不是一回事,用雷蒙·阿隆的話就是:“自由主義是一種與目的和權力限製有關的概念,而民主製度是一種與如何選擇行使權力的人的方式有關的概念。通過在法律麵前平等的原則,自由主義的邏輯導致民主製度。但是真正的民主製度要求尊重個人自由,言論自由、結社和集會自由。”所以說,由自由主義,由對人權、民權的要求到建立民主國家的要求是自然的邏輯過程。在這裏,我們要區分幾個概念,作為社會狀態的民主,作為製度類型的民主,還有為《新青年》同仁津津樂道以及後來的研究者們經常采用的民主精神。其實,對這一區分做嚴格的形而上的論述在《新青年》中並不常有,但大家一致認為,現代中國要建立民主國家,不管是社會狀態還是國家製度,必須要把人從奴隸的狀態中解放出來,而隻有真正的民主才可以保證這種自由權利。

我們發現,陳獨秀對“民主”一詞的運用主要有以下幾種用法:民主主義,民主國,民主共和的國家組織,再造民主共和,民主共和,虛君共和等。雖然陳獨秀集中闡述了“民主”,但是民主的出現和應用情況多以類似“民主國家”這樣的短語出現,如“頑固黨當國,並此膚淺者而抑之,遂激動一部分優秀國民,漸生政治根本問題之覺悟,進而為民主共和、君主立憲之討論”;“孔教本失靈之偶像,過去之化石,應於民主國憲法,不生問題”;“西洋所謂法治國者,其最大精神,乃為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絕無尊卑貴賤之殊。雖君主國亦以此為立憲之正軌,民主共和,亦無論矣”。並沒有發現直接將democracy翻譯成人權或者民主的。另外,在對於民主的解釋中,陳獨秀強調了民主國家是“犧牲部分保全體”,雖然他的原意是為了和“偽國家”做對比,但這句話,很是意味深長,道出了中國現代知識分子一直糾纏的問題之一——個人與國家。全體指的是什麼?在何種意義上可以犧牲,在何種程度上放棄個人的權利?我們卻深切感到,似乎不管知識分子討論哪個問題,總是有一個巨大的潛意識,或者說是揮之不去的陰影,那就是救國,救國。在這樣的前提下談論民主、人權,似乎“犧牲部分保全體”變得理所當然,因為國家既亡,其他任何問題都沒有談的必要。

在《新青年》中集中論述民主精神的還有高一涵。在《-九一七豫想之革命》裏,高一涵提出:“政治製度之革命,國人已明知而實行之矣。惟政治精神與教育主義之革命,國人猶未能實行。”在《非“君師主義”》中談道:“天地、君親、師是行製度革命而不行思想革命的壞處。”也就是說,辛亥革命之後建立的共和國隻是政治製度的改革,但是國民的政治精神並沒有真正提高。這是高一涵思考的起點,就是以教育興國民的政治精神。高一涵的民主思想,集中體現在他對洛克、盧梭、布倫奇裏等人的民主思想的翻譯和闡發,以“惟民主義”為現代國家組織和民主共和的總原則。同時,他也提出了不能依照民主的多數原則,不能無端損害少數人的利益。但是他集中討論的,在文章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詞語並非“民主”,而是共和。這在陳獨秀文章中也是如此,為了論述方便,這裏統計了他們對民主、共和的使用情況。

可以看出,“共和”的使用次數遠遠高於“民主”。在《共和國家與青年之自覺》中,高一涵詳細論述了何謂“共和”:

舉起“民主”大旗的陳獨秀,其文章中也是“共和”的使用頻率遠高於“民主”,尤其是在前期,如“吾人果於政治上采用共和立憲製”;“張、康複辟之謀,雖不幸而暫遭挫折,其隱為共和國家之患,視前無減”;“所謂保民,所謂仁政,已非今日民主國所應有”;“故其提倡孔教必掊共和,亦猶愚之信仰共和必排孔教”;“故張、康之複辟也,罪其破壞共和也可”。

如果說他們討論的民主和共和並不是一個相同的概念,而是明確地各有所指,那辨別這兩個詞的使用意義不大,但是從上文我們發現,除了高一涵專門論述共和,再就是行文的方便之外,其實很多地方民主和共和兩個詞是可以互換的。另外,吳虞等人在其論述儒教等問題時也很少提到民主,吳虞的7篇文章中,出現8次共和,民主僅出現兩次。在讀者來信或者通信等欄目裏,用“共和”、“偽共和”(而幾乎沒有出現“偽民主”這樣的表達)的也遠遠多於民主。當然,他們在文章中,有很大一部分使用共和是指辛亥革命建立的“共和”,所批判的也是張勳複辟、袁世凱稱帝所呈現的“偽共和”,不少論述者在談論中國社會時,一般會采用“共和國家”,而很少說“民主國家”。

我們知道,除希臘城邦民主之外,以“主權在民”為原則並且行使直接參與的製度還出現在公元前五六世紀的羅馬,但羅馬人傾向於將自己的製度稱為“共和”而不是“民主”,羅馬人把他們的製度稱為“共和國”(republic),這一詞語來源於res(在拉丁語中它是事情或事務)和publicus(即公共)。簡單地講,共和國就是屬於人民事務。羅馬共和國的正式名稱是“羅馬元老院和人民”,由元老院、執政官、民眾會議三層機構組成。可以看出,之所以組成這三種力量,是它們代表了各個利益階層,且需要他們有一個互相的權利製衡的關係。“共和”與民主在精神價值上的取向有相似性,但是共和主義不單純是希臘民主理想和實踐的引申,甚至是以批判民主的姿態出現的。“共和主義的任務就是設計一種能夠反映並在某種程度上平衡一個人、少數人以及多數人利益的製度,它提供了一種民主製、貴族製及君主製的混合政府形式,如此構成就會使得所有三種成分最終在所有人的善中共同發揮作用。”

聯係文章開頭我們提到的五四時期對民主的翻譯情況來看,他們不傾向於將democracy翻譯成“民主”、“民治”、“唯民”,因為這些詞語太明確地指出了讓“民”所占的比例太大,具有人民統治的意思,所以他們傾向於使用“共和”,共同管理國家事務。這裏我們可看出他們對“民主”之“主的程度”的認識,“民”指的是未覺醒的民眾,而使用“民主”的意義太過明顯,強調的是這些民眾所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知識分子似乎對此欲言又止,而傾向於大家共同管理事務的“共和”。可以這樣說,“民主”含有人民統治和大眾參政的意思,它與知識分子的精英政治觀念是相衝突的。他們一方麵要對民眾啟蒙,一方麵其實也在懷疑中國民眾的素質能否與民主製度相合。

香港中文大學的金觀濤和劉青峰運用數據庫統計“民主”、“共和”等詞的出現頻率,考察了新文化運動前後“共和”的使用頻率,這一研究對我們理解這一問題有很大的借鑒作用。他們得出的結論是:“新文化運動因袁世凱稱帝及民初政治危機而引發,在新知識分子心目中,這不僅是精英式共和製度的破產,甚至連‘共和,這個詞本身也因為君主立憲被稱為’虛君共和‘而蒙上陰影,於是必須用新的詞彙表達理想的西方政治製度了……所以他們拿’民主來反對,甚至取代紳士所主張的共和的,正是在這一條件下,民主在新文化運動早期才能與科學相提並論而凸顯出現。”通過對《新青年》同仁使用詞語的統計,我們發現這一結論在給人啟發的同時也不夠確切,其實,《新青年》前期對共和的使用非常多,一部分雖然因為袁世凱稱帝也帶上了“虛偽”的陰影,但是也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用來指要建立真正的共和,而他們也詳細論證了什麼是真正的共和,當然,民主的使用和意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強化,但並不像文中所說獲得了凸顯,如果說凸顯的話,不如說是民主精神得到了凸顯,如自由、平等、博愛、民約等等複雜的含義。民主意義得到凸顯是在《新青年》後期,後期民主的使用頻率明顯增高,但有意思的是,民主也帶上了虛偽的陰影,如資產階級的民主、資產階級用來壓迫工人階級的假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