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那封信之後,朝陽決定去看一看。當晚6點,他準時來到了和平路44號垃圾箱旁。看看四下無人,朝陽把手伸進了垃圾箱,從裏麵拿出一個黑色的塑料袋。往垃圾箱裏再看看,裏麵再沒別的東西,便提著塑料袋回了家。
到家之後,朝陽打開了塑料袋。見裏麵是一部專用手機,上麵還貼著007字樣的不幹膠條。朝陽明白了,這手機是“組織”向他們下達指令用的。朝陽拿著手機想,現在該怎麼辦?收下手機,我就真的加入了“組織”,這個“組織”到底做些什麼,我們一點都不知道,如果他們幹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我們不成了犯罪團夥成員了?可如果不加入“組織”,他們真把夢燦抓走怎麼辦?夢燦剛剛重獲生命和光明,她現在多幸福啊,我不能讓她再受一點傷害。朝陽想著,把手機裝進了口袋,為了夢燦,他決定加入那個組織。
當天晚上10點,朝陽的手機就響了,他趕忙跑到衛生間去接聽,手機裏傳來一個沉重的聲音:“007,我是‘生命使者’,請你在11點鍾趕到永安路第11號垃圾箱,把裏麵的一個黑色提包取走,然後聽我的指令。”朝陽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對方已經下線了。朝陽一想,那人叫自己去取提包,那就取去吧。
回到臥室,朝陽見夢燦睡得正香,便悄悄穿好衣服出了家門。已經10點了,街上的公交車已經停運,朝陽隻能騎上電動自行車往永安路趕。趕到永安路11號垃圾箱旁,剛剛10點三刻,朝陽便把自行車支在一旁,一邊抽煙,一邊等時間。將近11點的時候,一個戴著墨鏡口罩的人騎著自行車來到垃圾箱旁,飛快地把車後架上的黑提包扔進了垃圾箱裏,然後登車就走。朝陽知道,那個人就是“生命使者”派來送東西的,他追了兩步想看看那人什麼模樣,但那人已經走遠了。朝陽一想,算了,管他長什麼樣幹什麼,人家讓我拿提包我就拿提包。朝陽把黑提包拿出來放到後車架上,騎上車剛走不遠,手機就響了。接起來一聽,還是那個“生命使者”,“生命使者”說,提包裏有四包東西,讓他不要打開看,直接把東西埋到烈士陵園後山坡,那裏已經有人挖好了四個坑,埋東西的時候要把坑旁邊的石碑一塊埋上。仍然沒等朝陽說什麼,“生命使者”就下了線。朝陽沒有別的選擇,隻能照“生命使者”的話去做。
半個多小時之後,朝陽趕到了烈士陵園後山坡。抬頭一看,山坡的小樹林裏隱隱約約豎著無數墓碑。朝陽頓時感到脊梁溝一陣發涼,他記得這片小樹林裏是沒有墓碑的,這會兒怎麼出現這麼多墓碑?難道這裏被開發成公墓了?朝陽一想,管他呢,趕把包裏的東西埋了得了,這地方不宜久留。
朝陽在樹林裏轉了一圈兒,終於見到了四個挖好的坑。他把提包打開,從裏麵拿出四包東西,分別放到坑裏,把坑邊的石碑也立到坑裏,然後就動手埋了起來。埋完了,朝陽一看那些石碑,竟然刻著“生命使者”四個大字,下麵還有201到204的編號。朝陽腦袋“嗡”地一下就大了,我埋的是什麼?難道是骨灰?我的媽呀,這地方可不能待了,趕緊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