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王明家。

這裏今天熱鬧非常,左鄰右舍都出來看熱鬧。

所有人都對著那幾輛法院的警車指指點點的,還有屋子裏麵時不時傳出來的吵嚷聲。

其實看著熱鬧,裏麵的氣氛已經凝固。

“王進,你不要得寸進尺。李芳已經在法院跑了很多次,我們都用你已經老了,這裏也不可能住一輩子為理由,一直沒有過來。

但是這不是你們一直來在這裏的理由,懂嗎?”

法院的工作人員看著王進嚴肅的說道。

還沒等王進說話,馬桂英已經跳了出來。

“這裏,是我兒子王有中蓋的房子,他在病重的時候已經說了給你們抵賬。

你們法院文鬥不問,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判給了她。

我就想問,你們憑什麼這麼判,憑什麼不相信我的證據而相信他們的?”

法院的人氣的都笑了:“你這人還講不講道理?

你們要是有理由,為什麼不再上訴?

判決書上寫的明明白白,十五天之內要是不服可以上訴,是你們自己放棄的。

現在已經過了期限,你們反而和我們擺事實講道理。

好,你要講,那咱們就講。在以國土局出示的相關文件中,已經明確證明這裏的產權歸李芳所有。

而且你們的證人都是直係親屬,怎麼提供證明?

要是你們這都可以,那李芳是不是帶著她的親戚在法院說你們把家裏的財產全部轉移光了我們也用?

我也不為難你們,隻要你們覺得道理說得通,那就可以。”

其實現在王進他們心裏也很苦。

在王有中病重的時候雖然他們逼迫著有了這麼一個口頭答案,可什麼證據都沒有。

現在法院要直接證據,他們根本拿不出來啊!

王彩芳猛然說道:“這件事我哥給他的兩個兒子也說了,不信你問他們啊!”

執行庭的人笑了:“那兩個孩子在開庭的時候用自己寫的材料告你們的事情可是在法院傳遍了啊。

隻不過因為不滿法定年齡,所以法庭不予采用罷了。

現在你反過來要用他們的證詞證明你們說的是對的,你認為合適不?”

一家人麵麵相覷,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了。

法院來的已經不耐煩了,在這呢下去外麵進來的人更多了,影響也就和你差了。

“好了,在給你們半個小時思考,是不是立刻搬出去。

半個小時之後要是還不搬走,我們隻能強製執行了!”

說完他們也沒多做停留,出來坐到了自己的車上等待。

屋子裏麵,王進他們開始倉皇的商議起來。

今天法院的人來的太突然,以至於王明他二叔都沒有能夠到來,隻有小叔在。

其實法院也是有苦難言,他們這是不得不來了。

自從政法高官在那次會議上講了李芳的事情,李芳徹底是在政法係統出名了。

雖然李芳理解他們,而且也沒真的讓他們強製執行。

但是為了不至於時間過期,每過一段時間就會“催促”一次,他們就會交談一次。

這從兩千年到現在,每次過去都會記錄一次,每次過去都會記錄一次,那文件都厚厚一摞了。

他們要是還放著不執行,到時候查出來可就是他們的過失了。

所以都是被逼無奈,他們也就才硬著頭皮上來強製執行。

“沒辦法了,隻能強行阻止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