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覺得很孤單。
這個現實的社會,讓她看清了太多東西,以至於什麼都不相信,除了自己,不,有時她連自己都不相信,討厭一切虛偽的東西,讓她迷失,沉淪,自我驕縱。
她一直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了,讓一切該死的去死。
瑾覺得孤兒很可憐,可悲的是她並不覺得自己可憐。
因為從十二歲開始她就明白人生是一個人的事,別人隻是觀眾而她連觀眾都不需要。一個人沒什麼不好,沒有牽掛,沒有期騙,傷害。
在魏梟國也就是她所為的叔叔家生活到十八歲然後離開,至少現在我還願意稱一聲叔叔。至於她的老婆蔡倩雅,對不起,她一直稱之為那女人,她認為那是我喉嚨裏盡可能發出的最好聽的字眼了。她不喜歡她,確切的說是討厭她。當然,她也不喜歡我,甚至恨我。沒關係,我不在乎,怎麼都好,一切與我無關。
18歲時瑾毅然決定要搬出去,那女人罵她沒良心,白眼狼,翅膀硬了就要飛。
她回她,那不是你想要的嗎?我知道我住在這個家你很受刺激,我隻是在做好事成全你而已。我搬出去了應該夠你偷著樂好幾天的了,你不是嫌我礙事早就想把我像垃圾一樣掃地出門了嗎?
那個女人的臉氣的鐵青,對著叔叔吼道;“你看看,這就是你養了十幾年的,供她吃供她住,到最後養出著麼一個狼心狗肺的東西來,早知這樣,當初就該餓死她算了。”真的,她寧願被餓死了。
叔叔沒搭理那女人,略帶緊張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瑾,你還是要走。”
“是的,我很堅定。”
“我就知道有一天你會離開我身邊。”叔叔有點動情,或許他是在乎她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我的路不在這。”
“這裏是你的家,你在這生活了十幾年就沒一點感情嗎?”收起那肮髒的字眼,這輩子我最不願提起的就是感情。麵對眼前這個自稱是她叔叔的男人,瑾真的不知道該用什麼心態來對待,好像怎樣都是不對的,有一點她很確定,就是不想待在這個家。
“家,你在跟我談家,我有家嗎?就是生活了十幾年就太夠了,難道我還要在搭上第二個十幾年。抱歉,我自認我辦不到。”瑾真的待不下去了。
魏梟國對她要離開很生氣,好久沒看到過他這副表情:“你恨我,你一直都在恨我。”
“我不恨任何人,恨對我而言是太過於奢侈的情緒,但我也做不到喜歡你。”
“我一直把你當親生女兒,你怎麼你能試著選擇接受這個家。”他居然想要挽留,本原以為對女兒這個詞已經麻木,可現在心仍會忍不住抽搐的疼痛,好討厭這樣的自己。
那個女人這時又開始發瘋;“好一副父女情深的場麵,可惜啊,你把人家當女兒,人家可不把你當爸爸,你以為你養了她十幾年她就會感激你嗎,像這種可惡的丫頭眼裏隻有恨,這點到和她媽一樣。”
媽,好陌生的的字眼,從她三歲被魏梟國帶進這個家,媽就是我喉嚨裏在也發不出的音調。那個女人雖然是我名義上的養母,但從她來的那一天開始,她都沒讓她叫過她一聲媽,而且是不準叫,當然也不準叫魏梟國爸爸。小的時候魏梟國一逗她叫爸爸,她都會用惡毒的語言罵他們,告訴她,你沒爸爸和媽媽,他們都不要你了。
過去的回憶像用鞭子抽打,讓她無處可逃,疼的我五髒六腹裏像被塞進了磚塊,不能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