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功利心&良心(2 / 2)

顧錫駱見安景心意已決,他說:“那好吧,我陪你去跟警察說。”

兩人出了休息室,找到負責此次案件的警官。顧錫駱怕安景性子直,有些話說出口會給自己惹事,所以他直接介紹說:“我是安景的私人律師,我的當事人回憶起事發當天的一些細節,我代她跟警方闡述。”

顧錫駱沒有用到任何針對性的形容詞,他隻是輕描淡寫的說:“我的當事人安小姐記起事發當天橙黃色跑車上的女人,穿的是她曾設計過的限量款禮服。此件禮服一共三件,分別是……”

警方有專人做筆錄,聽到三人的名字之後,警官問:“那安小姐的意思是,肇事車輛上的其中一人,就是擁有這套禮服的三人之一了?”

顧錫駱馬上道:“我的當事人從未肯定說過那輛橙黃色跑車就是肇事車輛,她一直說的是,事發現場看到距離出事車輛最近的,就是那輛橙黃色跑車。是你們警方根據現場輪胎摩擦痕跡判定那輛跑車很有可能是肇事車輛,這並不是我當事人得出的結論。”

警察又不是律師,沒有顧錫駱這麼縝密或者說能言善辯。隻是頓了一下之後,警官又說:“既然安小姐可以肯定事發現場的那個女人身穿你設計的禮服,也明確知道訂購禮服的對象是誰,那我們就根據第一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詞,向擁有此禮服的買家正式發起調查令。如果中途有任何需要,到時候還希望安小姐配合警方工作。”

顧錫駱說:“安小姐作為長居巴黎的異國人,已經做到她應盡的職責。可我也希望警方能考慮到安小姐同時也是公眾人物。她能頂著壓力不惜得罪重要客戶的危險,協助警方辦案,望警方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切勿有任何言語和行為上的偏差,不要給安小姐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警官點頭:“這是當然,我們很感謝安小姐提供的線索,警方會盡量在最短時間內偵破此案。”

安景跟顧錫駱從警察局離開的時候,她一直若有所思的看著某處,顧錫駱說:“其實你剛剛真的不必這麼衝動,巴黎很多家庭都會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雖然男主人不幸遇難,但保險和政府的補助是足夠女主人把孩子養大的。”

安景說:“有些事,不是權衡利弊就能抵得過良心。”

顧錫駱很是無奈,隻歎她明明那麼膽小的一個人,有時候在很多有原則的問題上,卻又出奇的強大。

也許就是這樣,他才那麼喜歡她。

如果安景真的為了自己的事業而選擇不講真話,或許顧錫駱嘴上讚同,心裏也會覺得她變了。

這個世界變得太快,每個人都是急功近利,甚至是不擇手段。他很是慶幸,安景的本性沒有被功利消磨殆盡。她還是從前那個善良正直的她,隻是變得更成熟,更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