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俊秀番外篇(1 / 2)

。第二十章:俊秀番外篇

我,我從出生下來,就不是一個人。天天不愁吃不愁穿的。我在我出生前就有了個哥哥了。他一開始很討厭我,但是後來,他開始慢慢的接受我。和我玩得很好,之後我才知道,我和他是個同母異父的人。

他爸爸在他出生前去世了,他生下來後。他媽媽就和我爸爸結了婚,生下了我。他比我大倆歲。

但我們兩個還是玩得很好,他很照顧我。而我就自然的接受了他。他八歲的那年,爸爸讓他出國留學去了。目的是讓他來繼承公司,而我自然是沒有意見。反正,對我來說,繼承公司,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要自己創業,白手起家。

之後,哥哥就去國外留學了。而我也開始了我的計劃,我十歲的時候。我用我爸爸給我的三千塊。決定白手起家。我精通樣樣武打,在我十二歲的時候,我已經拿下了全世界的冠軍了。

而十五歲的時候,我就打遍天下無敵手一樣的成功了。

我開始建立一個社,名字叫:殘魂社。裏麵現在有高達上百萬的人,都是我的手下。沒有一個人敢違抗我的命令,哪怕我是十五歲。

十七歲的時候,我擁有了倆個左右手。一個是現在的二當家韓風早,一個是三當家具敏賢。因為,來到這個學校後,就隻有他們兩個知道我的身份。來投靠我,我派了倆百個手下跟他們打,打贏了,才可以進來。

果然,他們真的打贏了,而且,體力很好。所以,我才讓他們來當的,學院裏麵,就隻有他們兩個知道我的真實身份。

我討厭別人知道我的身份,因為他們隻是一些小米罷了。天天那麼的自以為是,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

所以,很多知道我的身份的人,他們都必須死。除非是那些來投靠我的人,就算是投靠我的人,如果他們打不贏我的手下,一樣得死。

殘魂社裏麵的人,都知道我的野心很大。不喜歡磨磨唧唧的人,如果辦事不夠聰明。也是死路一條。但隻要是有野心的人,進來也不難。

十五歲的時候,我建立了社。將近一年時,我完善了我們社的所有規矩。並且已經打拚了其他的幫派,他們都不是對手。我很想得到這個世界,我想做這個世界上的統治者,世界上的王!

十六歲的時候,我開始建立公司了。因為,如果要管理好社裏麵的事情,就必須得有足夠的資金來發展。我又向爸爸借了錢,我跟他發誓過,我一定會賺到錢,賺到了,就還給他。

我來到了美國發展,一開始,我是一個洗碗工。而我並不覺得奇怪,因為,什麼都要從最基本的開始做。他們如果欺負我,我是不會還手的。我一邊學習一邊打工賺錢,漸漸的,我在唐人街出了名。

我開始建立小型的公司,慢慢的發展,在擴展,在發展,在擴展。我的公司日益增大了。開始和其他公司合作,發展成為大的公司,有時候,還會不斷的收購其他公司。直到現在,他們還不知道公司的幕後主使是誰,連風早和敏賢都不知道。

之後,我的公司成為跨國的大公司。名字叫:&38;,含義是天和俊,就是,隻有天,才能配得起我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