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佛教思想發展史(1 / 3)

最近讀到台大哲學係教授楊惠南先生的新著《佛教思想發展史論》,頗有些感觸。楊先生是著名的佛學研究者,可是據他說,他原本卻是甚為排斥“佛學”,隻注重“學佛”的人士:

我是一個講究“學佛”而輕視“佛學”的傳統佛教徒。我周遭的師父和老師,都告誡我:不要讀太多經典,因為那和解脫成佛無關。有一次,我請教過台中一位有名的淨土宗居士,問他在我讀完《阿彌陀經》之後,應該繼續讀些什麼經典?結果他反問我一句:“讀那麼多經典幹什麼?”還有另外一位法師也叮嚀我:除了《阿彌陀經》《楞嚴經》之外,不許再讀其他的經典!當時,我是多麼相信這些老師和師父的話,我忘了每天早課時,在佛菩薩麵前所發下的弘願:“法門無量誓願學!”事實上,就一個剛剛進入佛門的我來說,並不了解這句弘願的真義。原來,在佛門中,強調“學佛”的人,常常批評那些研究“佛學”的人士隻是“說食數飽”“畫餅充饑”,永遠不能解脫成佛。現在突然要我放棄“學佛”的修行,跳入自以為矛盾衝突的“佛學”異域,著實困擾了好一陣子!

楊先生後來是抱持著悲痛壯烈的心情去進行佛學研究的。這一段佛學與學佛的矛盾衝突,現在當然不會再困擾他了。但是整個佛教界呢?不是還一樣存在著佛學與學佛的矛盾嗎?佛教界不仍是隻重學佛而較忽視乃至貶抑佛學嗎?

我在《國際佛學研究年刊》第二期的序文中,曾經談到當前佛教界所必須麵對的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教義的研修”:

台灣佛教的活動固然十分蓬勃,家家阿彌陀、戶戶觀世音,各寺廟無不香火鼎盛,經懺法會亦從不間斷。每逢法師開示或宣講,輒見萬頭攢動,即使是達官顯宦,也往往參禪打七。但在這類佛教活動極其繁盛的背後,卻是對教義的極度陌生,表麵熱鬧而內裏空洞。因為絕少人了解什麼佛教的教史與教義,他們信佛拜佛,僅是隨俗或祈求功利福報而已。某些以學佛修密為時髦的知識分子,亦以神秘經驗為主,談佛法義理,類皆荒誕不經。這是佛法傳布的危機,我們不能隻要求信教者做功德而不讓他們明白自己信的究竟是什麼。宗教的道理,關涉了客觀真理及個人終極關懷兩個方麵,此為何等大事,而可以迷糊蒙混乎?故如何加強信眾對教義之了解,如何在教義的研修方麵提出我們這個年代的貢獻,實在是個大問題。從曆史上看佛教的發展,每個時代都有其對教義的闡發,我們這個時代可不能交了白卷。

信教而不知義理,蔚為風氣,成為當今佛教的大問題,相信此處說得並不過分。這不是教界及信眾僅重學佛修證而不重佛學使然嗎?

正因佛教界不甚重視佛學,故一旦蓋寺廟,各方捐獻極多,若是辦佛學院或研究中心,信徒、寺院都興趣寥寥。僅有的幾座佛學院,也往往經費困窘,發展困難,使得佛教教育迄今仍未步入正軌,整個佛教界仍然缺乏夠水準的弘法人才,對於信徒們所提出的各種問題,例如經典的義理、曆史發展所造成的教義變化、各宗派教理的差異、不同區域教理的分別及其發展狀況,等等,往往不能正確或深入地解答。因此,我們會發現,目前的佛教界似乎是一知半解、糊裏糊塗的弘法人員,在指導著茫無頭緒的信眾。盲以導盲的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或許一般信仰佛教者並不以為這是個問題,隻要佛教的道場仍然興旺、法會仍然盛行、其所推動之宗教慈善事業仍為社會所肯定,佛教仿佛就會一直蓬勃發展下去。這真是大謬不然之見。

須知中國佛教自隋唐以來,一般都認為宋元明清已漸衰頹,晚清以來始漸複興。而宋元明清諸朝民間信仰佛教者難道少了嗎?道場、法會、經懺又何嚐不興旺呢?佛教所辦的養老、慈幼、救濟、租賃事業不也十分普遍嗎?既如此,何以謂其為衰?

於此便可見教義發展之重要了。隋唐以後,佛教的教義已無太大發展,流行於民間之佛教信仰,事實上僅成為一種缺少靈魂的儀式化行為,燒香、拜佛、念經、吃素以及超度亡魂而已。整個佛教,在個人,便是欲求往生淨土或利益福報(求菩薩佛祖保佑平安富貴、子孫昌旺之類);在教團,則是趕經懺辦法會(甚至出現迎財神之類法會)。

這種儀式化的結果,自然就形成了佛教的世俗化與庸俗化。

拜佛祖菩薩的人,視佛祖菩薩其實與大樹公石頭公無異,求其保佑、豔其靈異罷了。此豈仍可稱之為佛教耶?佛教講因果,係用以解釋世界及生命之緣起,民間則轉變成為一種“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果報應,相與循環”的觀念。這與追求無生涅槃寂滅之佛教義理,實是南轅而北轍。以此信佛,又何怪乎佛道不分、佛與民間雜祀不分呢?換言之,儀式化、庸俗化之後,佛教更可能麵臨“異化”的危機,變成佛教的對立物,導致佛教死亡。

宋元明清佛教界之發展正是如此,所以才有晚清佛學的複興運動。從楊仁山居士設金陵刻經處刻經開始,重新教人重視經典、讀經、注釋詮解經典,一步步走向教義的探索,從而找回佛教的真精神,把佛教發揚起來。因此,我們可以說,佛教之衰,即衰於其道場莊嚴、法會盛大、經懺流行、慈濟事業興旺;而其複興,則是經由佛學之研究才使其複興的。

曆史的教訓,豈能漠視?現今佛教之所以社會形象較以往好些,不再被視為庸俗迷信,有一大部分原因是教界努力做社會工作(例如“淨化人心”活動)及社會福利(如慈善、醫療、救助),等等。但這不是佛教界才能做或才會做的事,任何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團體、任何宗教團體也都能從事於茲。何況,隻要政府在社工社福業務上更能盡其職責,此類工作即能充分被替代。故佛教界不能以善為社工社福事自矜,更不能自我定位於此。且救貧濟眾,若徒救其貧、恤其病,而不能令其法喜充滿,又怎能自稱是佛教事業?然則,欲令病者得法,我們自己對法的理解如何?得法了嗎?本身對佛法不了解、也不注意,又怎能施法濟世,普度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