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指示裝置:每台殺菌鍋至少裝有一支玻璃水銀溫度計,它的刻度要能清楚地讀出056℃(1!),刻度尺上每254(1)標注的溫度範圍不得超過94℃(17!)。溫度計在安裝前要以精確的標準溫度計核定,校驗其準確性,並且以後每年至少校驗一次,需要的話要校驗多次,確保其準確性。校驗溫度計準確性的有關記錄,如校驗日期、使用的標準及校驗人姓名等必須保存好。每隻溫度計上要附一張標牌或封條之類說明特征的條子,說明中包括最近一次校驗準確性的日期。如果溫度計的水銀柱出現了斷裂,或者無法調整到準確的溫度,就要進行修整或更換。
溫度計要安裝在使人容易獲得準確讀數的地方。溫度計的溫包可以裝在靠近蒸汽和水分界線的汽室內。如果操作規程要求保持靜壓水腿在某一溫度,每隻水腿上必須裝一隻玻璃水銀溫度計,安裝位置要接近底部的溫度自動記錄儀。水銀溫度計(而不是記錄圖表)是顯示殺菌鍋溫度的基準儀表。
溫度記錄裝置:每台靜止殺菌鍋必須裝有一台準確的溫度記錄儀。該裝置安裝在處於保溫管出口和冷卻器進口之間的產品中。溫度記錄裝置的刻度,在殺菌溫度56℃(10!)範圍內,溫度記錄儀上每一刻度不超過11℃(2!)。在殺菌溫度111℃(20!)範圍內,記錄紙上每254(1)的刻度不超過306℃(55!)。溫度圖表必須盡量調整到與已知精度的玻璃水銀溫度計一致,但不得高於玻璃水銀溫度計。
必須有防止擅自變更溫度記錄儀的措施,上鎖是一個有效方法。或者管理部門在記錄儀上或附近貼一張通告,做出警告:隻有指定人員才能做調整。
溫度記錄-控製器:必須將一台精確的溫度記錄-控製器,安裝在產品殺菌機最後加熱器的出口,以確保產品的殺菌溫度。在所需的殺菌溫度56℃(10!)範圍內,圖表的刻度值不得超過11℃(2!)。氣動的溫度控製器,應配有合適的過濾係統,以確保提供清潔幹燥的空氣。
產品與產品的換熱器:未殺菌的冷產品是通過熱交換方式進入殺菌機的。在設計、操作及控製中,要注意在換熱器中,已殺菌產品的壓力,應大於未殺菌產品的壓力,以確保一旦換熱器內出現滲漏時,是從已殺菌產品流向未殺菌產品。
差壓記錄控製器:當使用產品與產品換熱器時,換熱器上必須裝一台精確的差壓記錄-控製器。刻度尺上的刻度值不超過0014,在有效刻度尺內,每254所標示的壓力不超過014。控製器在安裝前,必須以已知精度的壓力指示器為標準,測試其精確性。以後至少每隔3個月測試一次,如果需要還可增加測試次數,以確保其精確性。一隻壓力傳感器裝在換熱器出口處的已殺菌產品中,另一隻裝在換熱器進口處的未殺菌產品中。
計量泵:計量泵必須安裝在駐留管的前端,操作中必須保持必要的產品流速。要有防止擅自改變流速的措施,有效的方法是上鎖,或者由管理部門在速度調節裝置上或附近貼一通告,警告隻有指定人員才能作調整。
產品保溫管:產品殺菌保溫管的設計,要使食品中每一顆粒在保溫管中滯留的時間,至少達到操作規程規定的最短時間。另外,在產品進口和出口之間的所有部位都不能加熱。
換向分流係統:如果生產者采用換向分流器,分流器應安裝在產品冷卻器和灌裝機或無菌貯槽之間的料管上,要求自動地從灌裝機或無菌貯槽處轉換流向。要設計一套裝有傳感器和起動器的控製與報警係統,一旦駐留管內的殺菌溫度或產品換熱器的壓差降低到規定極限以下,該係統就能自動工作。換向分流係統的設計和操作,應符合無菌加工與包裝權威部門的要求。
駐留管以後的設備:產品冷卻器、無菌貯槽以及駐留管以後的其他設備,包括旋轉軸或往複軸、閥門旋轉柄、儀表接頭或其他類似接點等,微生物很容易通過這些地方侵入產品。這些地方應采用蒸汽密封,或其他有效的阻擋方法,堵塞微生物通道。要有適當的方法使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監視汽封或其他屏障的效果。
操作。
啟動:在無菌加工過程開始前,產品殺菌機和殺菌機以後的所有產品接觸表麵,都要保持商業無菌狀態。
產品殺菌保溫管內溫度下降:當保溫管內的產品溫度低於操作規程規定的溫度時,用換向分流係統使物料從灌裝機或無菌貯槽移開。如果因某種原因,物料的處理溫度低於規程的要求,又裝入了容器內,那麼這些產品必須與正常產品分開,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