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的《蘭亭序》,其成就首先不是在書法領域,而是在文學領域。
東晉的文學,尤其是散文較為缺少,除過陶淵明(365-427)及其代表作外,《蘭亭序》是一篇極為難得的佳作。它的特點是寄情於自然,這在當時是一枝新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即是代表性筆觸。
《蘭亭序》一文尚有明顯的與哲理結合的特征,“遊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放浪形骸之外,……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雲,死生亦大矣”等,這些都是老黃思想的流露,而與哲理相結合的文學作品在魏晉以前是比較少見的。王羲之的耿直和豁達的人生觀,明顯的受著玄學及嵇康、阮籍等人思想的浸潤。
顧愷之的文學作品有《箏賦》。《箏賦》在當時是一篇相當有名的作品,而且顧愷之本人也認為是一部好作品,“愷之博學有才氣,嚐為《箏賦》,成,謂人曰‘吾賦之比嵇康琴不,賞者必以後出相。’”(《晉書卷92》顧愷之傳)。雖然現在看不到其原作,但從曆史上的記載上可見一斑。《晉書》九二卷中還記載了這樣一段曆史:顧愷之在荊州為殷仲堪的參軍時,有次他去會稽出差回來,眾人問及會稽山川時,顧愷之以“千岩競秀,萬壑爭流,草木蒙籠,若雲興霞蔚”相對,引起在座的驚讚。他和桓玄、殷仲堪等人也常常對詩以娛,亦反映顧愷之的文學才能。
第四點相似,王、顧二人不隻都在藝術創作上有著突出的貢獻這一點上,在理論的開創性見解方麵,也極為相似。魯迅指出,魏晉時期,是中國“文學的自覺時代”(《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即謂“覺醒時代”。文藝“覺醒”包括四個方麵,一是有繁榮的社會創作局麵,二是有一批時代代表人物和代表時代的藝術作品,三是要有創造時代的創造理論的總結,四是對人的個性給予確認。王羲之、顧愷之正是這個時代的代表。
在理論方麵,二人都有著卓越的表現,王羲之有六篇書法著作存世,即《題衛夫人“筆陣圖”》、《書論》、《筆勢論十二章》、《用筆賦》、《記白雲先生先決》《自論書》等。作品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思想是以“意”論書,強調作書要“有意”。其《自論書》雲,“吾盡心精作亦久,尋諸舊書,惟鍾、張故為絕倫,其餘為小佳,不足在意”。也就是說除鍾、張外,其他作品未很好的表現“意”;隨後又說“頃得書,意轉深,點畫之間皆有意。”(《魏晉六朝書論》,湖南美術出版社,2002年第103頁)《全晉文》第二十二卷中,王羲之又說:“複與君,斯真草所得,極為小少,而筆至惡,殊不稱意。”又說“君學書有意,今相與草書一卷”(同上,第二十三卷);飛白不能乃佳,意乃篤好(同上第二十六卷)等。
以“意”評書,在王羲之以前尚少有人提出,王羲之所雲“意在筆先”者,筆者以為並不隻指創作方法,而首先在於審美意識,(見拙文2002.9.13.“書法導報”《形、儀、神與審美意識的劃分》及2002.6.12《書法導報》,《評集王書(聖教序)及其臨習》等)。以“意”為審評標準,以“意”為書習目標,以“意”為創作方向,這同以往的“法象於物”截然不同。法象於物者,曰“為法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方得謂之書矣”“黃帝之史,沮誦,倉頡,眺彼鳥跡,始作書契”“字畫之始,因於鳥跡”,(衛恒:《四體書勢》,蔡邕《筆論》)“皇頡作文,因物構思,觀彼鳥跡,遂成文字”(成公綏:《錄書體》)。這些描述,都是以是否符合物象為審美和評比標準,而王羲之以“意”為標準,把人們的著眼點從物象引轉到了意象領域,向理性思維推動了一大步,給了人們一雙理性的眼睛。人們在認識論上,把理性認識(當然是指正確的理性)作為一種更深刻、更全麵、更本質的認識來看待的。它是藝術實踐深化的標誌。
需要說明一下的是:王羲之的六篇文章的情況比較複雜,比如孫過庭(生卒年不詳,其《書譜》完成於687年)曾評《筆勢論》為“意乖方拙,詳其旨趣,殊非右軍”。但《自論書》確係王羲之之所為。其他有的文章在唐初就有爭論,而《書論》《記白雲先生書訣》也在宋前尚未見到。
一個人的“意”是在長期的藝術實踐和理論學習中得來的,是比較穩定在思想中的一種意識形態,它一經形成,又反過來指導從藝者的藝術實踐和審美情趣。
顧愷之在繪畫領域的理論貢獻,同樣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他的著作有《論畫》、《魏晉勝流畫讚》和《畫雲台山記》等三篇。在劉義慶(403-444)的《世語新說》、張彥遠(813?—879?》的《曆代名畫記》以及《太平禦覽》等著作中,還在一些其他著作中均有片斷記載。
和王羲之的“意”一樣,顧愷之的畫論思想全在一個“神”字。關於形神的關係,西漢的劉安(前179—前122)在《淮南子》東漢的王充(29-97)在《論衡》裏以及魏晉時期都有人提及,但當時的概念比較零散和模糊,並且常限於對人物儀態評價的範圍內,不若顧愷之明確規定為藝術高下的衡量準繩。“一像之明珠,不若悟對之通神也。”“有一毫小失,則神氣與之俱失矣!”(張彥遠:《曆代名畫記》卷五)“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漢魏六朝收畫論》,湖南美術出版社,第270頁),以及“以形寫神而空其對,荃生之用乖,傳神之趨失矣!”(張彥遠:《曆代名畫記》卷五。)可以看出,顧愷之將“神”作為評判畫作的最高標準,作為指導繪畫創作的原則,這也是畫界的新命題,“以形寫神”,“形”即畫和畫的形狀,“神”即精神、意蘊、內涵,是畫作的內容,是屬於雄壯美、清秀美、還是陽剛美、陰柔美這些在審美上的概念,是品畫上的意識。“以形寫神”即用畫來反映客觀事物的精神內涵,不隻是反映“如春蠶吐絲,緊勁連綿,風趨電疾”之類的物象。一幅好的藝術作品,應該是形式美和內容美的一致,但內容美是主要的。所以顧愷之提出的“以形寫神”,明確了繪畫的目的是為了表示“神”,是為了“寫神”,而不是為了寫生。
“遷想妙得”是顧愷之的又一理論貢獻,在《魏晉勝流畫讚》一文中,開宗明義,“凡畫,人最難,次山水,次狗馬,台榭一定器耳,難成而易好,不待遷想妙得也。”“遷想妙得”也是屬思維範疇的概念。對“遷想妙得”的正確理解,不隻涉及正確闡繹顧愷之的本意,也涉及發掘曆史遺產和遺產的精神繼承。“遷想”,是一個對經驗和認識的概括過程,是一個抽象過程,把過去自己的經驗,所掌握的實際材料以及從他人那裏學來的知識綜合起來,對所要描繪的對象(顧愷之稱為“生人”)作理論的思索整理、加以概括、進行抽象,去醜存美,去次存主,去偽存真,這個過程就是“遷想”。“遷想”不是直觀的過程,而是抽象的過程。貢獻正在於此。“遷想”之後創造出一個嶄新的藝術形象,這個嶄新的藝術形象,已經不是現實中的山水人物,而是藝術的山水人物,其形象更飽滿、更生動、更具有代表性。這就是“妙得”。“妙”就“妙”在是藝術的,而不是現實的這一點上。所以在“遷想妙得”這個論斷詞組裏,“遷想”是主要的,“妙得”是“遷想”的結果,“遷想”是“妙得”的起因,二者是因果關係,不是並列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