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家·文化·藝術(1 / 1)

《書法報》今年第10、第13期先後發表了吳索先生和張文年先生的文章,談到“當前相當一部分書家文化修養不夠”的問題,這個問題提得很及時,切中時弊,一針見血。但其中有些觀點有待深入。

“文化修養不夠”所指何謂?如果把不會撰寫詩詞列為“書家文化修養不夠”,似有籠統。對某些所謂的“書家”,委實要求太高,實際情況是,當前一些書法作品假字連篇,錯字累牘,不知人“雲”而自“雲”者,比比皆是,況詩詞乎?如果飲食攤的招牌上把“燴炒大鞭魚”寫成“會抄大便魚”可列為文化修養不夠的話,那麼作為書家,在自己的藝術作品中出現假冒錯別字,就不是文化修養不夠的問題,而是為社會提供的藝術作品,成為偽劣產品,如此何以作詞賦詩?這是對某些所謂的書家而言。對真正的書家,提出要書寫自作的詩詞,以表其文化修養與其書家身份之相稱,似乎要求為低。書法,發展到今天,已經從使用價值的胎胞中脫離出來,成為藝術,並以其獨特的魅力成為藝術大家庭中的一員。它要求書家的修養除具有堅實的文化修養外,還應具有深厚的藝術功力。藝術功力可以說是文化修養的延伸。在藝術創作實踐中,直接決定藝術品品位高下的,首先是藝術功力,而不是文化修養。當然良好的文化修養無疑為良好的藝術功力創造了提高的條件,但是文化修養終究不是藝術修養,它隻對書藝的提高起著間接的促進作用。

要成為名副其實的書家,就不能隻“研究用筆之道”,也不能隻會撰寫詩詞——當然這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提高書家的審美意識,加強書法審美能力的鍛煉,隻有這樣才能為提高書法作品的品位打下堅實的基礎。王羲之雲:“筆者,刀也,……心音者,將軍也”,正是說明用筆之道與審美意識的從主關係。古今中外的書畫大師無不如此。大家所熟悉的魯迅、郭沫若、茅盾,他們的書法作品主要依賴於文學藝術功底。齊白石教授當初文化程度並不高,但又有誰不承認他是書畫大師呢?啟功老師不也曾自嘲“初中生,副教授”嗎?而他在書界的泰鬥地位,又有誰予以置疑呢?他們的藝術不隻限於書法範圍,而是根植於廣大的藝術門類之中。所謂“字外功”不隻限於詩詞,而是指“審美意識”,是通過學習書法以外的藝術門類之所長,促使書家主觀審美意識的提高,而主觀審美意識的提高和完善是書藝提高的先決條件。當前中國書法界像七屆中青展那樣在書寫技巧方麵陷入困境的原因甚多,但根本原因乃是書法的審美意識和審美觀念有待提高。

本文沿用“文化修養”一詞,緣因參加“書家豈能沒文化”這一討論。筆者感到對書家使用“文化修養”一詞在現今社會中,似易引起人們誤會。近代出現了“自然科學”這一大門類,在這個門下弟子當中,其文化修養之高深者,濟濟天下,但能說他們都是書法家嗎?當然不能。所以在書畫圈內,還是用“藝術基本功”一類行話來得比較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