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孤獨(2 / 3)

因此,這絕早時刻尚未睡醒的觀音巷,使她留連。尤其那似霧非霧的水氣,還未亮透的清晨時刻,那朦朦朧朧小巷裏可見的幽深晦瞑的景色,似乎把她團團裹住。她有了一種說來可笑的安全感,不用害怕那種莫名其妙的好奇心。

豈止好奇心呢!

還有許許多多的關心,過分的熱心。她,一個已經到了結婚年齡(也可以按照那些好心人的說法,已錯過了最佳婚齡的女教師),連對象、朋友也不曾有過的人,似乎成了師院附中的一塊心病。你長得並不醜麼!你好像也沒有什麼隱衷?你身體也看不出有什麼病?你的精神狀態也無異常表現?你為什麼落落寡歡?你為什麼不合群?你為什麼話這樣少?當然,她估計得到,不出多久,又會有人議論,她幹嗎總去那條觀音巷,而且還是大清早?

她終於想通了她媽媽到底為什麼嫁給了她爸爸的原因,正如現在,有些生怕她安靜的老教師,在想方設法把她和那位教體育的一米八〇的大個子結合在一起。

其實她對體育教員也並無什麼惡感,但一聽人們說:“他多棒,那身體多壯實!”她就煩了,又不是配種!

她一般不大願意和人談太多的話,她爸知道,談不上三五句,便沒話了。然後就得你問她,而且問一句,答一句,問多了,連答話也沒有,隻是嗯嗯啊啊。終於,毫無反應,你不論講多少,她耳朵裏似乎塞了棉花。

她倒喜歡思索,倒也未必想得那樣深邃,但她特別喜歡一個人在這悄沒聲的小巷裏,自己對自己在心裏交談:“難道因為體格健壯,就值得愛麼?而且,我弄不明白,為什麼偏要去愛一個什麼人不可?我不想談戀愛,不照你們說的那樣去愛誰,行不行……”

她媽和她差不多年紀到附中來教書的。

她媽要比她更有魅力些,也比她開朗些,活潑些。這一點她記得清清楚楚,小時候,媽媽總愛領她去逛公園,劃船。暑假還同其他老師一齊到離城很遠的地方去野遊。這樣的活動,她爸一般不大願意去。強拗了他去,也玩得別別扭扭,大家掃興,媽媽也掃興。徐芬覺得她身上更多的是她爸爸那種內向性格,不過還不枯燥乏味到像她爸那樣罷了。既然去野遊,自然當該玩到盡興,又不是在學校裏,長幼有序,她爸一輩子做人謹慎,還那樣規行矩步,弄得他人也隨著拘拘束束的。隨便一件事情,他必認真得要命,遊玩麼,那麼多約束,還有什麼勁?隨手扔掉糖紙果皮,你嫌不講文明衛生,撿起來得了,用不著一個勁地教誨。誰爬到山高處,累了,滿頭汗,迎著涼爽的山風,敞開胸襟,她爸又會循循善誘地告誡:“小心感冒著涼!”

沒意思,真的。幹嗎管那麼多事?當老師的職業病?

有一段時期,她在家裏,在爸爸目光底下,不知是站著好,坐著好,還是躺著好?他當然是好心,但好心多了成為負擔。

她媽肯定在大家熱心的關照下,嫁給了她爸。

有一位老教師,退休了,也來關心她:“我看了,這體育老師可以,身體多棒!聽說,人也可以,是個不錯的小夥子!”

後來,她從這位老教師的嘴裏,知道了她媽媽從外地分配到附中來,也已錯過了最佳婚齡。全校當時隻有她爸未婚,雖然年齡比她媽大得多,可他是骨幹教師,而且老實,是個絕對的好人。不知道是她媽無可挑選,隻好認命,還是錯把對好人的同情憐憫,當作了愛,遂下嫁給她爸。但最後終於離婚,說明了她媽不完全是真正的愛。

她有點原諒她媽。

這老教師當年肯定也對她媽的婚姻熱心過的。也許中國人有種喜好幹預別人,不管對方接受與否,也要插手的習慣。從校長到書記,從教研組長到班主任,從老教師到看門的老大爺,都向你表示一種過度的關心。傳達室信箱裏有你一封信,你去取出來的時候,準有好幾雙眼睛盯著你。老大爺是一個,從老花眼鏡上麵跳出一雙笑眯眯的渾濁的眼球,似乎在間:信裏寫什麼?信裏寫什麼?

沒辦法,上上下下,都在關心她,一種受不了的關心。

現在,整個附中也隻有那體育教員未婚。天哪!她豈但原諒她媽,甚至同情她媽了。

她從師範學院畢業以後,本可以留在附中的。她要求調得遠一點,到人地生疏的地方去教書,免得熟人多,喋喋不休地要說許多話。有些話根本不想說,而且也無必要扯到天氣的好賴,她從來不認為今天氣溫比昨天高一度或者低一度,有什麼了不得。她更厭煩得要命的是,熟人就仿佛有資格了解你心底裏想些什麼:你為什麼不作聲?你為什麼悶悶不樂?你為什麼跟大家隔著心?你為什麼不敞開思想……

說實在的,她認為自己很淺薄,有什麼思想值得敞開?她隻求不受幹擾。況且也無這個必要,大家笑的時候,你臉上也擠出點笑,大家說話的時候,你得湊趣說上幾句壓根兒不是你的本心話,何苦?

大概去了不到兩個學期,發現越是陌生的人,倒越要了解你。你為什麼來這偏遠的學校教書?你是不是想逃遁什麼受刺激的因素?你不會是在愛情上受了什麼挫折麼?你解釋說沒有,他們不信,你越是想替自己辯護,他們就確認你果然便這樣了。那個中學靠近城郊,有一片魚塘,不大,但很清淨,她總愛到那去看傍晚時候魚兒浮在水麵,張開圓圓的嘴喋水的情景。那份清幽便體現在她和魚兒的互不幹擾上,她挺自在,那些魚也好像很自在,至少沒有被驚嚇,沒有什麼危險感。當然,她也同樣,很是開心。

過不多久,便有漸漸熟的熟人告訴她:“你肯定失戀得很痛苦,你——”對方欲言又止。

她懶得辯白,她懶得詢問,她最懶得說許多沒用的話,轉身就要離開。

“聽說,校長怕你輕生,尋短見呢!”

她這才悟到書記找她談過一回話,說來說去,也不著頭腦,平白無故檢討起來,說什麼對新來的同誌關心不夠。敢情有幾封同學寄來的信,貼的並非什麼紀念郵票,始終也未能收到。原來,起因在這裏。她想不通,難道一定偏要用打撲克、閑聊天、逛馬路的方式去消磨時光,才算是標準的生活方式?為什麼就不允許去看魚?礙著誰了麼?

她記起來,校醫一定要陪她去合同醫院看病,一看掛的號,是精神病科,她火了。不過她發脾氣也不是大吵大鬧,暴跳如雷。相反,很平心靜氣地跟校醫說:“你坐坐,我去去就來!”

這一去,再沒回到原來的那中學,還是她爸去把行李搬回。他通過教育局的朋友幫助,她到底回到附中。她想,也許熟人多,並不壞,知道了還有什麼好間的,何況還有爸爸在。可以省去許多話,許多絕對浪費唾液的話。

沒想到又出來了一個未婚體育教員。

那位老教師還來勸說她爸:“再合適沒有!”

她爸也讚成:“我看大劉夠老實的。”

她真想火,幹嗎自己不安生,還要攪得別人不安生?是不是人人都有幹預別人的權利,和接受別人幹預的義務?我就不想戀愛,不想結婚,幹嗎偏老是和我提那位體育老師呢?我半點不喜歡這種撮合,俗氣透了,難道還要我跳起來大聲喊不同意麼?你們總問我為什麼?其實我不為什麼。我希望安生,我希望在人們的好奇心之外。你們越是非要我和大家一樣,我還偏不願意照你們教誨的那樣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