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為什麼迷上巴黎?(2 / 3)

二十多歲到巴黎的海明威,帶著他剛結婚的妻子,度過了六七年在生活上很窘迫,精神卻異常充實的日子。近三十歲離開巴黎時,他已和第一個妻子哈德莉理查森離婚,這或許是他抱憾終身的事情。因此,他無比珍惜他和他的妻子,他和一係列朋友在巴黎度過了七年美好時光:他坐在雨中的咖啡館裏,用鉛筆寫他的電報文體語言的小說,或是到羅浮宮去欣賞名畫,或是看街頭畫家的繪畫,或是在拳擊館裏發泄他那無窮的精力,或是到塞納河去釣魚,或是外出滑雪,或進行采訪,有機會坐火車到巴黎以外的地方去。他過的是清苦然而是快樂的生活,那隻能吃廉價食品的感覺,那冬天火爐冷冰冰的感覺,那口袋裏隻剩下硬幣叮當作響的感覺,對他來講,都不在話下,這一切都無礙幹這個硬漢,一步一步走向文學。

他成功在巴黎!因此,這記憶對他來講,很不一般。

大凡一個勝利者,到了接近人生旅程終點的時候,到了不再把輝煌視作生命必需品的年紀,到了孔夫子說的“從心所欲不逾矩”的階段,便可以坦然麵對走過來的道路。既不需要回避是非、維護尊嚴,也不需要用特別的筆墨,一定把自己或者別人描繪成自己認為的那種樣子。他之所以念念不忘在巴黎的日子,因為他生活的周圍,是一些睿智的詩人、作家、藝術家聚集在一起的集體,他們每一個人,都像物理學上所說的“場”那樣,與他產生過或重或輕的撞擊,使他由並不非常出色的戰地記者,蛻變而成為一位出類拔萃的小說家。他橢懷深情地然而又是客觀真實地,追述著這種場與場的精神世界的運動,使我們懂得周圍,除了物質條件以外,人的因素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何其性命攸關!

上個世紀20年代與海明威一齊生活在巴黎,形成他周圍的那些朋友們,既有名聲響亮的菲茨傑拉德、龐德,劉易斯,也有舉足輕重的斯泰因、帕辛,既有當時聞名,後被時間磨蝕得毫無光彩的詩人,藝術家,更有那些窮困潦倒的無名之輩。雖然,他們誰也不是大師,但在海明威成為大師的起跑線上,這些人所表現出來的對於藝術的信念,對於文學的忠誠,對於批評的執著,對於創作的自信,起到了“大師”式的撞擊作用。合金鋼之所以堅韌,就由於它的成分中,有其他稀有金屬;這些摻人物,本身也許是極一般的礦物,然而與鋼鐵溶化在一起,便產生出質的變化。

他們是真正的文學接觸,沒有依附,沒有臣屬,更沒有諂媚,也不存在打壓,尤其沒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和“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惟我獨尊,惟我獨革。周圍裏有了這些烏煙瘴氣的東西,文學便成了果戈裏筆下的那個彼得堡的十二等文官,夾著公文包永遠向長官鞠躬的小員司。

所以,他懷念那一時期他所擁有的極其正常的和健康的周圍,他視那段日子為流動的聖節,這本書是他死後由其妻子(他四位太太的最後一位)瑪麗海明威整理出版的。書前引用了海明威在1950年寫的一首《贈友人》的幾句詩:

假如

你有幸在巴黎度過青年時代

那麼

在此後的生涯中,無論走到哪裏

巴黎都會在你心中

因為

巴黎是一個流動的聖節。

從這裏,我們更了解海明威對於巴黎那聖節般記憶中的文學精神是何等的縈思不已了。

不過,我們再讀一讀他對自己國家的那些作家的議論,再來品味這首《贈友人》的詩,對他懷念的文學精神,會有更深的理解。他談到美國文壇時,總是運用憤世嫉俗的語言:“我們國家沒有偉大的作家,我們的作家一到了一定的年齡,就準要出點什麼毛病。”

這樣的出了毛病的周圍,他肯定掉頭不顧而去。

對於美國的同行,他出語驚人:“這是一些裝在玻璃裏供作釣餌用的蚯蚓,它們極力想從彼此間的交往中和從同瓶子的交往中攝取知識和營養。”“凡是進了瓶子的人,都會在那裏呆上一輩子,一旦離開那個瓶子,他們會感到孤獨。”

而且,他還認為:美國的某些作家,“活到了古稀之年,但是他們的智慧並沒有隨著年齡而增長。我不知道,他們究竟欠缺什麼。”“關於過去的事我無從談起,因為那時我還沒來到這個世上,不過,在我們這個時代,作家是什麼都可能發生的。男性作家到了一定的年紀會變成婆婆媽媽的老奶奶。女性作家則變成聖女貞德,但卻不具備她那種戰鬥精神。無論前者還是後者,都以精神領袖自詡。至於是否有人跟著他們走,這並不重要。如果找不到追隨者,他們便臆想出幾個追隨者。”(以上均見《非洲的青山》)

等等等等。

所以,他大概慶幸自己的青年時代,是在巴黎度過的,因此,他要寫這部《流動的聖節》。如果,海明威在美國,他有可能不鑽進這隻瓶子裏嗎?既然進去了,他有辦法使自己不成為蚯蚓嗎?那恐怕很困難。假如隻有一個作家成為蚯蚓,大家也許會覺得這個成為蚯蚓的作家很好笑,一旦所有的作家都鑽進了瓶子裏,那個沒成為蚯蚓的作家,有可能成為眾蚯蚓嘲笑的對象。

因此,人與周圍的互動關係,是一種必然現象。人,作為存在的個體,類似物理學上所說的一個場。這個個體與周圍無論近在咫尺,還是遠在天邊的其他個體,凡能構成一定關係者,都存在著場與場之間相吸或是相拒,親密無間或是不共戴天的場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