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左拉為了寫他《盧貢——馬卡爾家族》第九部的《娜娜》,也是這部係列作品中最出色的一部,曾經專門去拜訪過巴黎的名交際花,到三等妓院去深入過,甚至在一個老鴇家裏做客長談,還待在後台的女演員化妝室裏觀察她們的生活,在那裏過了好幾個夜晚,盡量熟悉舞台的每一個角落。
這家刊物標明“新體驗”以區別於前人和他人,而不說天下唯一,世上無雙,這就是聰明之處了。稍有常識的人應該看透,文學和曆史一樣,所有的花樣和把戲,招數和功夫,名堂和噱頭,方法和點子,幾乎都被前人玩過。後來人的全部努力,包括作家在那裏苦思冥索,縐斷枯腸,頂多也不過是在前人玩過的基礎上,稍稍加以變化,賦予你自己的和你那個時代的特色罷了。
僅此而已,豈有他哉?
左拉的偉大,不僅僅是位出色的作家,而且還是一個吃過官司、堅強不屈的鬥士。
舊時的老百姓多畏官,不大願意鬧到衙門裏去。對於訴訟,有一種天然的拒絕情緒。所以,把愛打官司的人、會打官司的人,叫做訟棍。至於刀筆吏,至於紹興師爺等等,也都是善於挾嫌誣告、栽贓陷害、心腸歹毒、置人死地的告狀的行家裏手。人們往往深惡而痛絕之。外國人則不然,他們既善於用法律手段去收拾別人,也善於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不過,在上世紀末,左拉卻因他的正義,而被控犯了誹謗罪。一旦法律成了權力的私有品,這位大師就隻有引頸受戮的份兒了。
凡有關這位作家的傳記,無一不提到“德萊福斯事件”,無一不提到他的那篇以“我控訴——”開頭的聲討邪惡和不公正的文章。
不是所有的作家,都具有他這種和罪惡進行鬥爭的勇氣,都敢於站出來向欺淩無辜的強勢說一聲“不”,都會對無援的弱者伸出支持的手。凡攸關這類善與惡、是與非的抉擇中,我們看到了太多作家所表現出的對強者的諂媚,對力量的巴結,對權勢的討好,以及莫明其妙的隨聲附和。
在19世紀的90年代裏,左拉站出來為軍官德萊福斯申辯,而遭受迫害,最後不得不流亡英國,這件事本身要比他寫的任何一部作品,具有更大的影響力。1894年,發生了法國軍方陷害軍官德萊福斯的冤案。這位猶太商人的兒子,進入軍界後,很快升至上尉,然後調到國防部工作。不久,他就被指控向德駐法使館武官出賣軍事情報。年底,被判處在法屬圭亞那群島的魔島上終身監禁。這次裁決,實際是站不住腳的:第一,證據不足;第二,審判受到當時法國反猶主義的影響。於是,整個法蘭西對此案產生極大的分歧,一部分反猶主義、反共和體製者叫好的同時,絕大部分的政界人士、知識分子和一般老百姓,都認為這是一件冤案,發出了抗議的呼聲。
凡官司,審判者被情緒支配,被關節打通,被實力左右,被利益誘使,那就必然是對司法公正的嘲弄,這在曆史上是屢見不鮮的事情。更令法國朝野上下不解的是,隔了兩年以後,另一法國軍官埃斯特哈齊的罪行被公布,分明是犯了裏通外國罪,結果卻被這個法庭宣布無罪。這種明目張膽的枉法行為,很明顯,由於德萊福斯是猶太血統,從充滿偏見的法庭到大肆宣傳的排猶輿論,都相信他是有罪的,而埃斯特哈齊是非猶太血統,便從輕發落。
恰巧這時,爆出內幕,一位在法庭上指證德萊福斯有罪的情報部上校亨利,向報界透露為了維護法國陸軍的麵子,曾經在德萊福斯一案的審判中,提供過偽造文件。於是,群情嘩然,更多的要求伸張正義的人士,紛紛站出來為德萊福斯辯護,認為必須釋放這位受誣陷的軍官。
左拉那時正在國外旅行,很晚才得悉這一冤案的始末材料。他的正直,他的良知,他對於邪惡挾重勢以脅迫善良的憤怒,他對於無理攪理的莫須有式審判的憎恨,回來後便投入了這場為德萊福斯伸冤的鬥爭。他發表了一係列的演說、文章,最為震驚法國和全世界的,便是在《震旦報》上刊載他慷慨陳詞,痛斥當局的、致共和國總統的公開信,也就是《我控訴》這篇聲討文字。這也是文學史上,一位作家發出的最強音之一。
如果說,一個作家,無力抗惡,迫於情勢,保持緘默,尚可諒解的話,反過來,若是助紂為虐,為虎作倀,落井下石,出賣靈魂,就是十足的墮落文人了。因此,讀明末清初錢謙益的詩,歎其精妙高雅之工,慷慨意氣之韻,無論如何也忘不掉他和王鐸為南明小王朝所擬的《降清文》。“誰非忠臣,誰非孝子,識天命之有歸,知大事之已去,投誠歸命,保全億萬生靈,此仁人誌士之所為,為大丈夫可以自決矣!”這一派自己當漢奸,還動員別人也當漢奸的語言,這一張已經夠醜惡、夠惡心的投降派嘴臉,即使脂粉厚厚地塗抹起來,是怎麼也淡化不起來的。
近些年來,知堂老人忽然紅遍大江南北,為衝淡派散文家奉為大宗師。然而,寫得再飄逸的文字,能遮住他當偽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署督辦那副漢奸的醜陋形象嗎?我表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