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識地看向她的胸部,因為剛生完孩子,看得殷以傑差點鮮血橫流。
陶思思汗顏:“色狼!”
“我隻對你色。”他嘻嘻一笑,摟住她的腰身就吻住她的唇。
陶思思倒沒拒絕,熱情地回吻他。
殷以傑對全世界的女人都有抵抗力,除了那個叫做陶思思的小女人。他半年多沒有見她,見了她她又剛好生了孩子,短時間不能歡好,所以每次他都把她吻得軟綿綿的以解自己的渴望之情。
陶思思很快就被吻得渾身無力,殷以傑不敢繼續玩下去,怕玩出火花到時候憋苦了自己,他摟住陶思思,額頭抵著她的額頭在喘息。
“其實,思思,藍藍是我的前任女友。”沉默良久,最後殷以傑主動坦白了。“但是她因我而死。”
陶思思有點驚訝於這個真相。
殷以傑對於藍向晚死的事情一筆帶過,他不想讓她聽到那麼殘忍的真相。
“我一直覺得虧欠於她,我好長時間都陷在對她的感情裏無法自拔,我曾經一度活得好辛苦。是因為遇見了你,我才慢慢地從失去她的陰影裏走出來。你與她截然不同,可是我喜歡你,沒有任何理由的……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已經不能夠失去你了。”
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他也說不出到底喜歡她的哪一點,或者是全部全部,隻因為是她,所以什麼都無所謂,因為是她,所以他接受她的一切。
得到了一次,便不能容忍自己再一次失去她,所以千山萬水,漂洋過海,他都要把她找回來。他中了毒,中了她的毒,再也戒不掉了。
對於他而言,自己不是替代品,而是救贖?陶思思第一次意識到這件事。她突然覺得從前的自己好笨,居然陷在那樣子的誤解裏!要是一開始就把話說清楚了,何必兜那麼大的圈子才終於走到一起?
但是還好,總算走到了一起,總算沒有錯過彼此。這也算是上天給她的寬容吧?現在兩個人能夠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就在陶思思沉醉於這樣溫馨的場麵之時,殷以傑卻倏然握住陶思思的手,激動地說:“所以,老婆,為了替我的遲鈍贖罪,我們舉行婚禮吧!”
“……”他到底對舉行婚禮這件小事有多麼執著啊?
陶思思推開他靠近的臉,雙手叉腰道:“舉行婚禮也行,要我的豌豌豆豆都說了好我就就嫁!”
殷以傑淚流滿麵——孩子要能夠說話豈不是要七八個月?他還有好漫長的時間需要煎熬啊!他決定了,他教孩子第一句話不是爸爸也不是媽媽,而是“好”!
但是天不遂殷以傑的願,豌豌說話說得特別遲,豆豆已經可以跟賣菜大媽降價砍價了,豌豌還是像嘴巴被縫住了一樣無論如何也不開口——兩個孩子隻有一個會說“好”有什麼辦法?要兩個孩子一起說“好”,他才能抱得美人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