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手印刻畫之謎。古人是怎樣把手印“刻”在石壁的呢?有的專家分析指出,把手掌塗上紅赭石顏料,再壓在洞壁光滑的石塊上,便會留下掌印。至於所生的模繪效果,則可能是手掌壓上石壁時,將液體或粉狀顏料,吹噴到手上造成的。也許,顏料先含於口中,隨自唇間噴出,但是加加斯洞穴的手印以左手為多,顏色很可能是從右手所持管子噴灑出去的。嘿,用這種方法在石壁上繪畫對於幾萬年前的古人來說,也是有一定難度和創意的。
四是手印作用之謎。巨熊在石壁上留下痕跡,完全是為了把爪子磨得鋒利,以便更快更好地捕捉獵物。可是人類不同,他們的手指並不需要這樣的磨礪。那麼,他們為什麼要在洞穴的石壁上刻下自己的手印呢?有的學者認為,這與較近期原始社會,例如澳大利亞土著民族和非洲某些部落民族比較,山洞中的手印,很可能是原始民族紋身習俗的外延行為。也有人認為,手印有宗教祭禮的含義,有很多手印的這一部分岩洞今天便以“手掌神殿”而知名。當然,這都是一種推測。
加加斯山洞雖然是個很大的岩洞,可是真正讓它出名的還是那些神秘的“怪手印”,學者們還在研究它,喜歡獵奇的人也會在茶餘飯後把它作為談資,談論起來仍興味盎然。
“小檔案”
怪手印裏的手指殘缺還讓我們想起我國在史前墓葬中發現的一些人骨部分缺失的現象。如半坡遺址墓葬中就發現一些屍骨缺少手指、腳趾甚至腿骨,另外還在一些墓葬填土或隨葬陶器中發現有零星的指骨。如:青海的柳灣、鴛鴦池以及黑龍江新開流遺址等都發現有類似的現象。關於這種肢體殘缺的現象,考古學家普遍認為是一種埋葬習俗,並稱之為“割體葬儀”。這種葬俗的主要含義比較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獻祭犧牲說。認為“割體葬儀”就是在埋葬儀式中死者的親屬朋友的一種自我傷殘行為。獻祭手指的含義首先是用這種自我傷殘的行為來感動神靈,企求財富、威望和成就,其次是真誠地表示對死者的哀悼,還有是通過獻祭手指的行動來加強與死者的聯係,減少生者因親人死亡帶來的恐懼、焦慮等。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割體葬儀”就是氏族成員或親屬死後進行有意識有目的的割切屍體,並加以分離性埋葬的行為或儀式。原始人認為人死之後會變成“鬼”,特別是夭殤、自殺、凶毆、惡疾等不正常死亡的人會變成“怪”,對氏族成員乃至直係血親造成危害,因此要加以回避和鎮壓。割下死者的手足等,就是不讓他們到處亂跑,為非作歹。這是一種“巫術”活動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