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問卷》有幾個問題涉及祖父母養育孫子女的事情。34個受訪者回答了這些問題,其中,100%的受訪者回答他們的孫子女是他們帶大的,100%的受訪者回答他們在撫育孫子女時每天用在這上麵的時間超過8小時。老人們平均花在看護孫子女上的平均時間是11.71年,中位數是10年,其中最短的一年(孫子女剛一歲),最長的30年。如果考慮到這34個樣本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目前仍在帶孩子,受訪者撫育孫子女的平均數必然小於他們全部生命周期中撫育孫子女的平均數。如果我僅僅選取已經完成了帶孫子女任務的老年人,帶孫子女的平均年數肯定要高得多。我訪問過的帶孩子時間最長(30年)的那個老太太,由於幾個兒子歲數差別較大,她的大孫子已經結婚,重孫子都已經4歲了,而最小的孫女剛剛上小學。在34個受訪者中,有26個(76.47%)受訪者既要看護孫子女,還要給他們做飯;隻有8個(23.53%)受訪者僅僅看護孫子女而不必給他們做飯。另外,所有的受訪者都表示,他們不但要看護孫兒孫女,還要為他們花錢。雖然這些都是諸如買零食、買文具等小的花費,但對一些沒有收入的老人來說,這也增加了他們的日常支出。

老年人對孫子女的撫育對兒子來說是有重大的經濟意義的。如果沒有祖父母對孫子女的看護,兒子兒媳(特別是兒媳)就不能抽身出來工作,兒子兒媳就會喪失很多收人。就以老人帶孫子女10年計算,如果一個人從事一份普通的體力勞動的工作,再假設兒媳一年可以掙5000元,那麼10年時間可以掙50000元。如果我們將其中的一半歸功於老人看孩子的貢獻,那麼老人在10年中對小家庭的貢獻應當是25000元。在農村這是一筆不小的收人。

贍養階段贍養階段是兒子純付出而父母接受供養的階段。平安村村民近五年來的平均死亡年齡是64.68歲,考慮到這個平均數字中包括嬰幼兒和中青年的死亡年齡,老年人的平均壽命我估計應該在70歲左右。平安村的年輕人近五年的結婚年齡為23.65歲,參考這一結婚年齡,兒子結婚時父母的年齡大致應當是50歲左右。如果兒子在父母50歲時分家或分灶另過,那麼父母在分家或分灶後還可以存活20年。假設在這20年中有10年是父母完全依賴兒子供養的(這樣的估計應當是較高的,據我觀察,父母完全依賴兒子的時間不會超過5年),我們來看一看這1.0年中他們的花費。前文談到,平安村兒子給錢最多的父母每年可以得到4000元。我們就以這個數字的一半為標準(絕大多數老人的花費絕對達不到這個標準),兩個老人10年約花20000元。再假設他們10年的醫藥費是他們生活費的一半(這也是一個誇大的估計,因為很多老人有病僅僅是在村裏的小藥鋪看一看,很多人根本不看病,大多數老人隻是在臨死之前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進醫院),他們10年的醫藥費也是20000元。這樣,兩位老人10年的花費總共是40000元。我們知道35~50歲戶主的平均兒子數為1.29個,那麼每個兒子約平均負擔31000元。我們看到,老人在最後10年的平均花費比他們為兒子在兒子結婚時的花費(30000元)和他們因看護孫子女而對兒子家庭的貢獻(25000元)之和(55000元)少得多。假如我們認為父母對兒子的養育和兒子在父母失去勞動能力時對他們的贍養互相抵消,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兒子從父母那裏獲得的房產是純粹的獲得,而不是和父母均衡互惠的結果。當然,現在的兒子在他們和自己的父母互動中也是一個純受益者,中國農村家庭代際關係的接力性質是不容否認的。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出“家係主義”原則的第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