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輪養父母的有關事項中,首先是父母的輪養周期。輪養周期的長短並不是固定的,隨著情況的變化,如父母健康狀況的改變,輪養的周期會發生改變。這一周期由父母和所有的兒子商量後決定。一般情況下,父母越老,健康狀況越差,則輪養的周期越短。輪養周期的長短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父母的便利程度,二是貫徹兄弟們義務平等的原則。在父母身體健康或僅僅輪住的情況下,如果頻繁地搬家,顯然太麻煩,因此在第一輪養階段,輪養的周期一般較長,大多是一年,甚至更長。但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和身體狀況的惡化,兄弟義務平等的原則使得輪養周期越來越短。這是因為,在老人年老和生病的情況下,贍養的負擔變得沉重,周期縮短有利於兒孫們輪流休息。再者,年老的父母進入暮年後隨時都有亡故的可能性,輪養周期的縮短使得兄弟們承擔的義務更加平均。假設一位老人有兩個兒子,他們約定的輪養周期是一年,那麼完成一個輪養周期需要兩年的時間。再假設老人在年中去世,如果他死於輪養周期中第一個兒子的家,那麼這個兒子就會感到不公平,因為在新的一輪贍養中,他贍養了半年,而他的兄弟卻一天也沒有贍養。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就是縮短贍養周期,不論老人死在哪一個兒子家,造成的不公平是有限的。在平安村,我觀察到的最短的輪養周期是10天。當老人進入生命的最後階段,即使住在某一個兒子家,也是由兒子們輪流伺候。老人往往在咽氣前或死後馬上被搬到長子的家裏,因為習慣上葬禮在長子家裏進行。

其實,在老人身體還健康的時候,兒子們內心更歡迎老人住在自己家裏,因為老人可以在很多方麵幫助自己兒子的一家。比如老人可以幫助兒子帶孩子,有些老人還給兒子一家做飯,幹其他家務(關於老人對兒子家的貢獻,請參考第五章)。我聽村民講,有一個喪偶的老婆婆有四個兒子,她每到一個兒子家就負責給兒子一家人做飯,而她的兒媳婦們卻到別人家裏打麻將,到吃飯時才回家。這個老婆婆幾次跟兒子們提出來她自己分灶吃飯,因為她做一大家人的飯太累了,相對來說做自己的飯還能夠輕閑一些。但她的兒子們(其實是兒媳婦們)都不同意,因為他們都想吃“現成飯”。隻有等到老人年齡太大了,生活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兒子們才不情願老人在自己家裏住,因為這時老人已經成為真正的負擔。我在《老年人問卷》中設計了這樣一個問題:“您的兒子們(或兒媳)是否有不歡迎您住的表示,如不按時接您、催您早走:給臉色看、不給準備床鋪等行為?A。有;B。沒有。”所有的老人在回答這一問題時都選擇了B,但我判斷這是“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在作怪。因為當我和老人們聊天的時候,有些老人就開始抱怨兒子們的上述行為。有一位老人說,有一次,她在二兒子家住滿期限後,她的三兒子就是不來接她,她就跑到三兒子家裏去質問她的兒媳婦為什麼不來接她,她的三兒媳婦說她家裏沒有床。老人說,“她什麼沒床,她的床就放在樓上,床頭和床板都在那裏!”對老人來說,他們的內心是很敏感的,兒子們到時候不主動來接自己,他們就會感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更不用說為此事和兒子們爭吵了。

一般情況下,多數的父母在輪養的製度中都得到了比較好的贍養,虐待老人的畢竟還是少數。但老人的心情可能並不好。李亦園在談到“輪夥頭”時寫道:

但是,從父母的立場來看,吃夥頭的辦法對他們的權威性有很大的打擊。在名義上他們雖然像活祖宗一樣被供奉,但是實際上在輪流到各家去吃飯時,難免有被忽略之時,有時還要看媳婦們的臉色,甚至有的還要為媳婦收拾碗盤等等,那就很像一個老媽子了。(李亦園,2002:162)

老人在被輪養時也有受到虐待的。大陸的學者在廣東普寧市西隴村觀察到,“有極個別的人家,借用吃夥頭來虐待老人,當輪到老人(尤其是喪偶的老婆婆)到家中吃飯的日子,兒媳婦便有意把夥食標準降低,把飯菜弄得差一些”(陳運飄,1997)。我在平安村沒有發現和上述事例類似的情況,可能是老人不願意訴說這樣的事情,但我在對老人們進行訪談的時候,我能夠感到他們對子女的不滿。在談到有些事情如照顧是否周到、飯菜是否可口時,老人們雖然嘴上說“好!好”!但他們在說“好”時表情很不自然。還有時,老人們在談到一些問題時欲言又止。這從側麵反映了老人們的生活狀況。

另一種贍養老人的方式是“分養”。有兩種情況導致對兩位老人的分養,一是一個家庭的幾個兒子不是一個母親所生;二是一個家庭正好有兩個兒子,而其中一個兒子(或兒媳)和父母中的某一個關係不好,這樣在分家時這個兒子就可能會提出兩個兒子分別贍養一個老人的要求。在後一種情況下,一個兒子往往承擔贍養某個老人的全部義務,包括生活費用、醫療費用和喪葬費用。第一種情況較為罕見,幾個兒子不是一個娘時,可能造成贍養父親和贍養母親的兒子數不同的結果,就像第二章第三個故事中講述的情況。我還聽到了這樣的一個故事:我的一個受訪者有兄弟六個,他排行老四,但他的三個哥哥是其父的另一個老婆所生。在分家時,幾個兄弟就達成了協議,由前三個兒子贍養父親,後三個兒子贍養母親。這個受訪者的父母已經去世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