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然被他說得眼眶泛紅,隻能站在風地裏委屈地看著他。
他一看她這個鬼樣子,氣不打一出來:“你委屈什麼,你是那個被自己的女朋友否認自己和他有關係的人麼?”
互懟誰不會啊!
“那你到底是跟誰在談戀愛,林安然還是趙誌鵬。我他媽男朋友是個同性戀嗎?”
趙亦歡被她這句話懟得都快被噎死了。
林安然也當做看不見繼續說:“你在趙誌鵬的朋友麵前說你跟他是一對兒,那我走之後你和他怎麼相處。他以後還找不著女朋友了?你怎麼這麼自私!”
趙亦歡怒目而視:“你敢!”
林安然也不知道他說的‘你敢’是敢什麼,她隻是反射性的道:“我不敢!我怎麼不敢?我敢你又能拿我怎麼樣?你最多拿趙誌鵬能怎麼樣,我林安然還沒出生呢,你能拿我怎麼樣!”
“你還真的是好笑,你以為你是誰?你的什麼願望都一定被達成嗎?好,即使我不走,有一天我消失了怎麼辦?難道我一個鬼魂就會一直占據別人的身體嗎?即使我沒有消失,你就能保證我和他之間靈魂的角逐就一定我一直占上風嗎?這個身體本來就是他的,我本來就不應該在這個身體裏麵!我到底是付出了什麼代價保證自己存在在他體內並且控製他的身體的你真的知道嗎?”
“你為什麼從來都隻考慮你自己不考慮一下別人,我現在拿的都不是我自己的東西,我現在吃的是趙誌鵬的。穿的是趙誌鵬的用的是趙誌鵬的我還霸占了他的身體,讓他無處可去,讓他隻能成為遊魂野鬼!我這樣做對嗎?我這樣和你在一起我安心嗎?”
趙亦歡無話可說。
兩個人,兩兩相對,淩冽的寒風呼呼的直往他們衣服裏灌他們卻一點也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的一切對於他們來說都並不重要了。他們在乎的隻是對方,隻是在乎對方到底有沒有把自己放在心上。而最後做出的決定,也隻是看誰先敗下陣來吧了。
但是林安然知道在最後做出決定的會是自己,這一局上自己永遠都不會輸!因為自己做的是有關於自己的決定,也是趙誌鵬的命運!而這一切如果不是趙亦歡喜歡的是她其實根本是和趙亦歡無關的。
林安然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非常容易心軟的人。在路上看見被遺棄的小貓小狗也想撿回家去把它養起來。在電視上看見悲慘的命運也會為那主人公傷心。在報紙上看到不公平的命運也會被為它而憤慨。可是林安然沒有想到自己在麵對趙亦歡的時候能夠這麼決絕。
她是做好了一切的決定的,不管是一定要把凶手抓出來還是一定會努力的讓凶手被判死刑還是最後自己將回到自己的身體。這一切她都做好了決定,他不會改變。妥協的隻會是趙亦歡。
而 所以對於這段感情,她一開始就是拒絕的。即使到了後來,她喜歡上了趙亦歡,她也並沒有想到過他們的未來。像趙亦歡這種名門貴公子,身邊根本不缺獻媚的女孩子或者是旗鼓相當身世樣貌俱佳的女孩子。從他每天接電話的對象來說,即使他後期極度遮掩,可他並沒有遮掩的前期前期卻明明白白的揭示了他是怎樣一個感情經驗豐富的人。這樣花心的人,她覺得他喜歡上也很容易忘記也很容易。 更不用說她身邊有那麼多有些的女孩子,也許一個月也許半年最多不超過兩年,他絕對會忘記她。而當二十年後她回想起這個男孩子的時候也隻會淡淡的一笑。
“曾經有一段美好的感情擺在我麵前。”大約隻會是這樣感歎著的回憶吧。
她從沒有想到過趙奕歡會在他們爭吵過後還到她麵前來,跟她在這裏糾纏不清。她明明覺得他是一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可看著自己對麵的那個淚眼朦朧的他,那個幾十自己說了那麼多難聽而絕情的話依然不肯甩手走開的他, 她竟然感受到了他的深情,難道他真的那麼那麼喜歡自己嗎?隻不過一個月的時間就有那麼深的感情嗎?
也許隻不過是因為在他最喜歡自己的時候,自己必須要離去,而且這一離去就是永生不得再見。他被這樣戲劇性的故事所震撼了,把自己帶入了男主角,於是扮演出了自己也意想不到的深情。
“趙亦歡,我覺得我們兩個就是錯的時間遇上錯的人,產生了一段錯誤的感情。我覺得我們兩個都需要冷靜一下,畢竟我們兩個是不合適的。我如果不回去,因為我是男孩,因為這個身體的主人是趙誌鵬,所以我們在一起不合適,我的這個身體應該過著他身體的主人趙誌鵬想要過的生活,而不是過著我的生活。
如果我回去了,那我們就更不合適了。我兩年之後才會出生,等到我能合法的嫁給你,至少我得18歲。就算我再早一點我14歲的時候就跟你談戀愛,你要等幾年?等16年!而我是一個有感情潔癖的人,你確定你能在你等待的這16年裏不跟別的女人發生關係發展感情嗎?你還要在這16年裏努力地保持你的身體的健康,這樣我們才能夠長長久久的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