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早上五點鍾的鬧鍾,洗漱十分鍾左右,大約五點十分出門,用跑的話一刻鍾能到那個小樹林。
如果這個女孩兒和我一樣是個晨讀愛好者的話,那我謀殺這個女孩子時間上是充裕的,畢竟,五點二十五到八點半,將近三個半小時,殺什麼都夠了!
但是這個女孩子晨讀嗎?她真的是早上失蹤的嗎?這裏要查證一下!
我見她左麵臉頰有淤痕,定是被人打了!假設是我打的!所以女孩被抓的時候肯定有打鬥!所以案發現場有沒有打鬥的痕跡?如果沒有!那麼凶手很有可能是在別處抓到的受害人的!那麼第一犯罪現場到底是哪裏呢?被害者指甲縫裏有沒有凶手的表皮組織!能不能查到dna!
為什麼要用竹子做一個十字架把受害者綁在上麵,還要把十字架項鏈纏繞在她的手上!宗教?還是覺得這個女生有罪?
竹子是在哪裏砍得?用的什麼工具?
我覺得殺人者手法老練,是不是有殺人的前科!是不是一個連環殺人案!本市或者本省是不是有類似的案子!
最後,這女孩被強奸了嗎?留下dna了嗎?
dna才是不可辯駁的證據吧!畢竟我是凶案的第一發現人,現場布滿了我的腳印和指紋那都是非常正常的不是嗎?
還有不管是殺女孩的凶器,還是砍竹子的工具都被我藏到哪裏去了?“
林安然不喘氣的說一連串的假設,她直視著那蒜味兒警察,看他到底有沒有什麼觸動:“所以你們到底有沒有掌握除了指紋和腳印之外的證據呢?如果沒有,你確定你們找對了方向嗎?我真的是你們要找的犯罪分子嗎?”
那蒜味兒警察在她數次提問的時候多有回避她的眼神!很顯然,她提出的問題有很多事情,警察都還沒有明確的答案,或者明知道一些對他有利的線索是可就是不透露。
所以,非常有可能趙誌鵬說的話都是真的,他並沒有殺人,隻不過是一個替死鬼。
如果真的如同我猜測的那樣的話,那麼這個案件的偵破就不能隻靠警察了!畢竟,判錯個把案件對於法官來說也並不是什麼嚴重到會影響自己仕途的事情!破案率卻影響了自己的考核評分!趙誌鵬嫌疑的洗脫隻能靠自己了!可是隻有警察才有取證、偵查的合法權利,也就是說她必須在這一群警察中間十分靠運氣的去選擇一個警察,來和他溝通,然後依靠他來偵破案件!
所以我麵前的這位警察到底是良心未泯的呢?還是一個已經對正義是不是得到伸張,已經無所謂的警察呢?
我可不可以尋求他的幫助?
這種對人性的判斷實在是太難了!其實現在他就應該對警察要求給他的家人打電話要求見他的家人了。還是現在拒絕回答任何問題,等政府公派個或者自己請一個律師,畢竟法律的事情自己並不怎麼懂,還是有律師比較好處理相關事宜!
這警察卻不願意正麵回答他的問題:“看來你還是不願意交代犯罪事實啊!”
“還說這老三樣呢!好!你就蹲著吧!”那警察一瞪他,兩個眼睛燈籠大小,那一瞪簡直跟要吃人似得,嚇得林安然一抖,他才滿意的抬腿走了。
辦公室外麵人聲鼎沸的,辦公室裏麵就林安然一個人蹲那兒,還好這會兒有趙誌鵬和她搭個伴兒,兩個人蹲一塊兒也沒那麼怕了。
“那個警察為什麼不聽我們倆解釋啊?”林安然有點兒想不通,但她轉頭一想,自己剛才一麵問趙誌鵬一麵說話的樣子也確實有點兒像神經病。想著跟警察解釋不通,那就再問一問趙誌鵬看一下他是不是有什麼疏漏的地方,其實他是看見了凶手的。
“我跟你說,這種什麼擺造型啊,有寓意的東西基本上都是變態幹的,他一般在殺人之後還會到現場去觀看一下,看一下警察來查案的樣子呀!甚至會配合查案,一般都還會再留一些紀念品,你覺得你報案之後警察來了期間,圍觀的人群裏麵有比較奇怪的人嗎?”
“這我還真沒有注意,我就注意到我把手堵住她脖子的時候,血咕嚕咕嚕往外流,等了一下好像已經沒有流了,我就跪在那裏,地上全是血,我當時整個人都當機了,我都不知道110和120什麼時候來的!整個人都嚇蒙了!然後警察就來了,因為我全身都是血,所以警察直接就把我給扣著了。我還真沒有想到隻是幫助別人,竟然會給自己惹來這麼大的麻煩!”
林安然一聽他這樣說,氣的整個人都炸了,披頭就訓他:“沒想到!沒想到你去破壞犯罪現場!沒想到你把指紋摸得到處都是的!“
“那不是為了救人嘛!”
林安然對著救人這個理由也是無話可說:
之後就是一段可怕的沉默,談話最怕的就是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