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總是被噬人的怯懦所吞噬。
勇者才被人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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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是一件孤獨而執著的事情,難於堅持。而搖滾令世人膜拜,是熱鬧著的不被理解的寂寞。一個是沉寂中的神之手,一個在喧囂裏的寂寞,需要的其實都是世人的矚目。
而讓世人看見你需要的就是營銷。
林紅歲是個營銷好手,無數明星出自她的麾下,在推新人方麵她通常有她的一套辦法辦法。對於她來說捧紅一個人不過是錢和時間的問題。
投資少的時候幾個大v推薦,十萬營銷號,兩天的頭條,然後一個標準網紅就橫空出世了。
投資大一點,一個真人秀也就出來了。
再不紅,砸一個專輯。
投資再大一點,隨便街頭上一個靚仔,一個合格的團隊為他量身打造造型,而他要是知道怎麼耍帥就行了,砸錢做個偶像劇,劇情好、配角好、服裝好、造型好基本上就紅了,差別隻是運氣好就大紅了,運氣不好再熬幾步也是會紅的。
隻要有合適的手段和人脈,實力差一點,算什麼?
君不見,有許多有能力的人全部敗在了金錢、手段和人脈上。
君不見有那麼多人投稿苦無門路,而有一些爛的跟坨屎一樣的東西卻滿大街都是!真的是編輯看不出來他寫的東西不好嗎?不是!再爛的書隻要營銷的好,都有人買。請幾個知名大作家寫序,或者擺放在書店最顯眼的位置,請幾個知名人士推薦,甚至在偶像劇裏主角提到這本書。什麼不可以呢?隻要你有了知名度,你以後的東西都不愁賣了。
總是有人衝著你的名聲去買你的東西,你被人捧得越高,他看不懂你寫的是什麼的時候越會覺得絕對不是因為你的行文有問題,而是自己智商不夠才看不懂。就如同我們小時候上課,都會有一種字叫通假字。
百度百科上這樣寫道:“通假字,是泛指中國古書的用字現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的意思,即用讀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
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有使用本字,而臨時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字來替代,有人認為部分通假字就是古人所寫的白字(錯別字)。
事實上,第一個寫通假字的人可以說是寫的白字,但是後人紛紛效仿,也就積非成是了。”
可以想象得到,那位偉大的書寫者寫下這個“白字”的時候是多麼的無意識。而當有人當著他的擁護者的麵前指著他寫的字說“看看,你眼中的偉大者畢竟還是凡人,他寫了個錯字!哈哈哈哈!”
他的擁護者是惱羞成怒地,是羞愧於自己竟然同意這個嘲笑者的,又矛盾於覺得自己的偉大者不會出錯,必定有所緣由,於是他說:“真的是愚蠢,偉大者深藏在這個字之下的智慧與深意你果然看不出來。”
於是此字這樣的用法便廣為流傳。
“通假字”和“錯別字”不過隻是上人和下人之間的差別罷了。
當她還是林紅歲的時候,即使是用筆名,她有一萬種方法讓自己紅起來,可是現在自己從林紅歲的身體裏退出,沒有了金錢、權勢、人脈,事情就難了一萬倍。
更何況那不過是一個感動的產物,一個探索之作,要她自己說也不夠完美,愛情也沒有,說嚴肅也不夠嚴肅,說勵誌也許還沾點邊。其實是一個有著很大缺陷的成果。
很難成功的一個作品。
但並不意味著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