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海關收費(2 / 2)

(2)來料加工中引進的先進技術設備,以及加工金首飾、裘皮、高檔服裝、機織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進口的料、件,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的到岸價格的10計征;

(3)進口後保稅儲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經加工即轉運複出口的貨物,按貨物到岸價格的10計征;

(4)其他進口免稅和保稅貨物,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的到岸價格的30計征;

(5)進口減稅貨物,按照實際減除稅賦部分的貨物的到岸價格的30計征。

手續費一律以人民幣計征。進口減免稅和保稅貨物的到岸價格如以外幣計價的,應當由海關按照填發手續費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彙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彙牌價表》的買賣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後計征。

174.哪些進口減免稅和保稅貨物,免征手續費?

1992年6月19日《關於發布海關係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規定,下列進口減免稅和保稅貨物,免征手續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列名進口免稅的貨物;

(2)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3)外國團體和個人贈送的禮品及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的用於公益事業的物資;

(4)用於救災的物資;

(5)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設備和物品,以及殘疾人福利工廠進口的機器設備;

(6)享受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機構進口的公務用品;

(7)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或者損失而準予減免稅的進口貨物;

(8)向國外索賠的準予減免稅的進口貨物;

(9)進口後未經加工,保稅儲存不足90天即轉運複出口的貨物;

(10)收取手續費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減免稅貨物;

(11)經國務院及海關總署特準免征手續費的其他減免稅和保稅貨物。

175.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海關監管手續費如何繳納?

進口減免稅貨物和保稅貨物的收貨人或他們的代理人,應當自海關簽發手續費繳納證次日起7天內向海關繳納手續費。逾期不繳的,除依法追繳外,由海關自到期之日至繳清手續費之日止,按日征收手續費總額的10的滯納金。

海關征收手續費後,應對納費人發給手續費繳納憑證。

已征收手續費的進口減免稅和保稅貨物,如在其後經海關批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補征關稅時,已征手續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