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被師姐調戲了(1 / 3)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這是聖經的一叢,我記住的幾句話。自然,肯定的說,我原先並不太愛看書,之所以喜歡了看書的年紀是哪一年?我忘了,畢竟年頭兒太長了。

我今年二十九,生日是中秋節的前三天,也許我……從沒有過過一個正正經經的生日,甚至是經常忘掉自己的生日,但我畢竟是一個有生日的人。

那年,她。也就是我的前女友,其實以當今來說,我們根本算不上男女朋友,因為我做過最親密的一個舉動,就是在我某個生日的那天,擁著她漫步在黃昏裏,講過聖經的故事。

她說過,她就喜歡我這假正經的樣兒。

其實,我說的都是經過我走心的一番個人感悟。

譬如:

神,就是我們的心,它會有光芒,也會有陰暗。

光芒是好的,便有了善惡區分。

心亮則善,心暗則惡,善與惡隻存在一念之間。

那麼,像我們這種對靈魂知之甚深的靈術士來說,他心中的陰暗與否,就是神與鬼的區別。做一個衛道士,用超出人基本能預想不到的神奇能力,來守護陰陽平衡,便是如神一樣的人;那麼反之,它將是黑暗中的魔鬼,用它的能力來驅使這世間裏最陰暗、最負麵的能量,去摧毀陰陽法則,達到不關乎於生命,甚至視生命為螻蟻的一個踐踏。

我是一名民調局的調查員,我所負責的所有案例裏,都是關乎於生命之源,也就是所謂神秘學裏的開篇——靈魂!

在我剛剛入門的時候,師父就和我嚴肅的說過這樣一句話:

“能力的背後,永遠不要忘了屬於我們的責任。”

那時候的我還小,沒有明白。今天,也依然不明白,但是我知道,人不能懷著滄桑的心態去消費時間。而是應該用……有著意義的事情,去緬懷那些已經逝去的歲月。

也許說“維護陰陽秩序”,是太過幼稚的書寫。但這確實就是我,我的師門,與所有人鑽研神秘學的人……的責任。

有人心裏裝了鬼,本是一件比遇到真正的陰魂,還要可怕、陰森的事情,但這次顯然不同以往,因為隨著煞靈劫的結案,有些重要的線索也失去了,一切都要從頭再來。

我走出了很遠,很遠……我才回頭,看了看三處的方向,我不知道我此時是不是無意識的亂想,但隱隱約約的感覺,這時的每一步都像是向過去告別,又像是從新認識了世界般的一樣,仿佛都是那麼陌生。行人、建築、天氣……仿佛都是格外的出奇,就如同映入我眼簾的顏色,黑白以分明。

駐停在馬路的一側,我想要抓住什麼,然而許久無頭緒。

“吱!”

這是我漫步很久以後,一道車輪打擦地麵的聲音。

一輛黑色帕薩特停在我的身旁,熟悉的聲音響起:

“鍾組長,我送你。”

李一山與我是同樣的人,都是那麼大眾化的長相,不容易被人記住。

就像他的聲音一樣,明明是很容易讓人感性的一段話,卻偏要說得那麼清淡。而外表清淡的人,往往是最容易走心的人。

我僵硬的笑了一下,然後坐進車裏,在馬達的輕微震蕩下,車行駛在小城的街道上,而坐在車裏,我們也難得的說了一些工作之外的話題。

他問:“家裏都好?”

我搖搖頭,又點了點頭說:“應該都挺好。”

他囑咐道:“我給叔、嬸子帶了點東西,哦……對了,你定親的份子錢?”

我想了想,正好此時車也停在了我家樓下的單元門前,直到下車後,我隻拿出了一包李一山精心準備的禮物,然後說道:“等有一天我結婚,第一個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