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個案件,八份判決
在案例一“高永善案”中,山陽區法院對行政案件作出判決,撤銷焦作市紡織集團的12161號房屋所有權證。高永善的37121號房屋所有權證喪失法律效力。焦作市中級法院將此案發回重審。山陽區法院重審時追加高永善為第三人,並作出判決:同時撤銷12161號房屋所有權證和37121號房屋所有權證。影視器材公司和焦作市紡織集團均提起上訴。焦作市中級法院維持山陽區法院撤銷高永善37121號房屋所有權證的判決,撤銷山陽區法院撤銷焦作市紡織集團12161號房屋所有權證的判決。山陽區法院遂對民事爭議作出判決,爭議房屋所有權歸影視器材公司,高永善與焦作市紡織集團的房屋買賣關係無效。高永善與焦作市紡織集團提出上訴。焦作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原判;爭議房屋歸焦作市紡織集團所有;紡織工業局與紡織實業公司之間的房產轉讓協議以及焦作市紡織集團與高永善間的房屋買賣關係無效。
影視器材公司多方申訴,河南省高級法院裁定提審行政案件,行政再審判決沒有確認爭議房屋所有權歸屬,市房產管理局以執行中院民事終審判決為由,將爭議房屋所有權確認歸焦作市紡織集團。焦作市紡織集團即把該房抵債給高永善。影視器材公司再次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市房產管理局的確權行為。焦作市中級法院又已受理此案及影視器材公司對民事終審判決的再審申請。
本案圍繞三間房屋的所有權,各方當事人分別進行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從基層法院直到河南省高院,先後作出八個判決,曆時五年有餘。遺憾的是,糾紛仍沒有解決。
2.各自為政,各行其是
例如案例九:甲村委會與乙簽訂果園承包合同一份,該合同約定甲村委會授權乙可以對果園內的果樹進行更新、采伐。合同簽訂後,乙得知果園內的梨樹可以冒充紅木做家具,乙持承包合同及該果園的林權證書,申請縣林業部門為其辦理了采伐許可證,乙將果園內的梨樹砍伐,引起群眾不滿。新任村委會班子研究後,向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林業局為乙頒發的采伐許可證,其理由是乙與甲村委會所簽訂的果園承包合同是村委會的部分幹部與乙惡意串通後簽訂的,林業局依據無效合同的約定為乙頒發采伐許可證是錯誤的。法院審理後認定甲村委會與乙簽訂的承包合同確係惡意串通後簽訂的,屬無效合同,判決撤銷了林業局為乙頒發的采伐許可證。後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依法確認合同的效力。法院審理後認為甲村委會與乙不存在惡意串通,雙方簽訂的果園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
本案民事庭、行政庭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無視關聯的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的客觀存在,導致行政、民事判決相互矛盾,破壞了司法統一原則,損害了國家司法權威,降低了司法公信度。
3.互相等待,久拖不決
例如案例十:甲與乙合夥購買一輛客車跑出租,車輛登記的戶主是甲。後甲私自將車輛賣與丙,雙方訂立合同並交付了車款。丙遂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車輛管理部門在得知車輛有糾紛時拒絕辦理,丙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車輛管理部門履行法定職責。這時乙也提起了民事訴訟,以甲未經共有財產人同意私自處分共有財產為由,請求確認甲與丙的買賣關係無效。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先解決買賣關係是否成立的問題,是民事審理結果再對行政訴訟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或判決車管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但民事庭認為,應當“先行後民”,行政訴訟應先進行審理,民事訴訟需等待行政訴訟的結果。這樣兩者互相等待,使案件久拖不決。
4.不當中止,任意恢複
例如案例十一:趙忠信自建兩層樓房28間,因楊家莊村委會下水管道漏水,導致趙忠信房屋地基下沉、牆體裂縫。趙忠信提起房屋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村委會向土地管理部門舉報趙忠信違法用地,土地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限趙忠信拆除違法建築。趙忠信申請複議期間,一審法院裁定中止訴訟。可未待行政複議作出,一審法院又恢複審理,作出楊家莊村委會賠償趙忠信房屋損害經濟損失171124.8元的判決。該案二審中村委會以雙方達成和解為由撤回上訴。本案一審在中止及恢複訴訟上隨意、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