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他出神之際,身後突然繞出來一名豔麗女子,身著黑色正裝,五官精致美麗,神情有一點凶悍。
“你好,我是你的律師孟如弓。”
“我沒請過律師。”楊偉有點莫名其妙,“你可能弄錯人了。”
“你叫楊偉,今年二十六,心有怨氣,沒錯吧?”
“你到底是什麼人?”
孟如弓有點不耐煩,語氣強橫地道:“我來幫你解決麻煩,趕緊你到底有什麼執念。”
楊偉覺得自己在跟個瘋子話,沒好氣地回到:“我想讓丁綠雲全家都去死,你能做到?”
孟如弓沉默了片刻,像是在分析什麼,最後搖搖頭道:“能是能,可我都好這回不幹涉了,動丁綠雲難免要幹涉人家隱匿任務的。所以,你這單我放棄了。”
孟如弓完就走,留下楊偉無語地搖了搖頭:“不知道這神經病是怎麼混進來的!”他被警察帶出會麵室的時候,無意中回頭看到,他身後明明沒有門,那個女人是怎麼進來的呢?
“警察同誌,你們剛剛看到一個自稱是我律師的人嗎?”
“別做白日夢了啊,趕緊回去等宣判吧。”
楊偉聽到他不耐煩的回答,心想難道是自己一個走神產生了幻覺?他搖搖頭,走回牢房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有關這件事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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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楊偉判決出來了。
騙婚和非法拘禁兩罪並罰,判五年有期徒刑,出來都三十大幾,留下了坐牢的黑曆史,想找工作都難。
法院判他賠償丁綠雲精神損失費十萬,他身無分文,楊母還在看守所,就算出去也拿不出來錢。本來想讓楊來娣找主家借,可楊來娣消失無蹤。
拿不出錢,法院隻能拍賣楊家農村老宅,初步估價十一萬,剛夠賠償金。
得知錢、房子、兒子全沒了,楊母再次大鬧看守所,結果不心又打傷兩名女警。眼看就要放出來,這下又得接著拘留。看守所的幹警很頭疼,一個接一個勸她不要再鬧事,他們是真心不想關她。
晚飯前,正在餐館幫忙的孟回終於等到丁綠雲的電話,她語氣不再像從前那麼歡快,就像一夜之間蒼老了十歲。
“我們去希宏河那邊吃飯吧,那裏有一家吃魚的餐廳,叫‘夢魚’,它家有個觀景台可以看到河流。”
“好啊,我這就打車去。”
孟回掛斷電話,和陳皮、陳穩知會了一聲,出門打了輛車朝夢魚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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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發生慘案,訂閱還不如亂寫的第一本。
心態徹底崩掉,不爆10更了,存稿留著混全勤。
真心抱歉,但確實太無奈,打算去熱頻雙開言情了
這本會按大綱繼續寫,每還是保證至少更,不會爛尾或太監。
再次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