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顰顰,這是母親為我取的名字。她在家也穿旗袍,綰發髻,沒有幾個這個年齡的女人能有這樣的風韻。
幼年時,她總愛捧本線裝《紅樓夢》摸摸我頭頂:“顰顰最乖,顰顰最巧。”
而我也執意地認為,母親取的名字,自然是極好的。後來才知道,顰顰,不過是賈寶玉給他的林妹妹取的小名兒,還隨意從哪裏杜撰了出處。我不滿意了,執意要換,這下倒苦惱了母親,說“叫了十幾年想換也難了”,又羅列了改名要走的流程,這證要換,那證要改,說得我連連搖頭罷休。
父親賣古董發了家,在香港行商,小有名氣,日子過得還算滋潤。不過有一日,我瞧見報紙上說我父親是“出賣摯友,走私國寶”才發的財,這把我驚了一身汗。父親倒安然自若:“木秀於林,風必摧之,最近首富的新聞說膩了,又開始拿我換換口味了。”
因為家境頗佳,我讀貴族女校,母親大抵是想讓我成為“大家閨秀”的。而我的發展卻與她的理想大相徑庭,最後連“小家碧玉”都算不上。導師來電話向我母親告狀:“林顰顰在校與愛麗絲打架,已記大過。”母親險些氣昏過去,咄咄罵了我半天,又哭了半宿。我懶得告訴她,是那個英國妞先罵我是支那人。可終究是動怒了父親,他數落我:“你應該回到內地,好好學習‘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
“這個我不懂,我隻知道‘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我倔強。
父親怒發衝冠,幾乎動手抽我,終究是忍了下去。
我以為這次會跟往常一樣,過幾日父親的氣自然就消了,沒想到三天後,我就拿到了飛上海的機票。
“學校那邊的手續,我們會替你辦妥。上海那邊有我的摯友,我已聯係過他,相信他會安排好一切。”父親喝著普洱,與母親同坐在沙發上。
“你憑什麼先斬後奏?”我霍地站起來。
“因為我是你老子。”
“你獨裁、蠻橫、不講道理。”我不願意離開他們。
“是,我獨裁、蠻橫、不講道理,所以你必須去。”
父親向來是說一不二的。我望向母親,希冀她能幫幫我。
“這也是為你好。”母親語重心長地說。
我沒轍了。
桌上攤著信紙,上頭有地址、電話、名字。
“到上海,你趙叔叔會來接機。到人家家裏,不比自家,什麼都要有規矩,你要聽話,不要耍大小姐脾氣……”母親又念念叨叨。
趙方明。
紙上不是父親寫的字,剛勁有力,筆墨瀟灑,父親寫不來,母親更寫不來。
可我執意地認為這字也不會是這個“趙叔叔”寫的,因為我不想討厭能寫出這麼一手好字的人。
去機場時,母親提出要送我,我賭氣說自己走,父親正在給他鍾愛的一對珍珠龜喂食,淡淡地說:“難得她想獨立,由她去。”卻不曾抬頭看我一眼。我傷心,一直以來他是最寶貝我的。
帶大我的蔣嫂替我整理了行李,送我上車,抹著眼淚,叮嚀我:“要吃好穿暖,受了委屈隨時打電話來,這裏才是我的家。”我忍著淚點點頭算答應。
司機阿邦送我去了機場,到航站樓,我就要他回去,阿邦點點頭:“小姐,一路平安。”
我轉身拉起行李箱,看看偌大的大廳人潮擁擠,想想這17年來,我真的不曾獨自遠行過一次。
因為霧霾,飛機到達虹橋機場已經夜間10時。趙方明沒有來接我,來的是他的女友。
“林顰顰?”她走到我麵前。
一個極漂亮的女人,梳著馬尾,身材也極好,暗紅色風衣,配著黑色馬靴。
“真人可比照片上漂亮。”她走上前,衝我微微笑。
“可是趙叔叔讓你來接我的?”我禮貌。
“趙叔叔?”她被我引得咯咯發笑,“是,是,是該叫‘趙叔叔’,你才幾歲,與你相比,他確實是叔叔了。”
“我17了。”我說。
“才17?”她有些感傷,“我17歲時,也有這麼好的皮膚。”她替我拉起行李,朝前走。
“叔叔他有事?”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