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許多人總認為自己是對的,自己的意見一旦被否定,就覺得自己在人麵前丟了麵子;俗話說:“千穿萬穿馬屁不穿。”你恭維他,他就高興,你批評他,他就認為你和他過不去。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意思是說,這幾種行為,從道理法則上講,都是“餘食贅行”。
“餘食”是多餘吃的。現在許多人過於肥胖,原因之一就是每頓都吃的過多造成的。養生學提倡吃八成飽,可一些年輕人恰恰相反,肚皮都脹得滾圓了,還要再吃幾塊肉。“餘食”對人身體是沒好處的。現在的社會把人餓不死,卻能把人吃死了。比如吃的過多,不是糖尿病,就是脂肪肝等。
“贅”就是瘤子,那當然是多餘的,人一旦發現自己某個器官有了瘤子,膽小的就嚇個半死,即使不嚇死,做個手術也和鬼門關走一遭差不多。
所以,老子說“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意思是說,上述那些毛病大家都很討厭,所以有道德修養的人不會保留這些毛病在身上。
如果保留這些毛病在自己身上,自己會給自己找很多麻煩,而有了麻煩後,又因自己的這些毛病,會將小麻煩處理成大的事件。比如有個局長告縣長,這個縣長認為自己手中有權利,就動用公安把局長給抓了,後來上麵以濫用職權將縣長免了。
《博弈論》裏麵有一個很重要的理論叫:“我們的決策往往依賴於別人的決策。”比如,你開一輛車跟在別人車後麵,前麵的車刹車,你必須也刹車,否則,就可能碰到人家屁股上麵去了,吃虧的是自己,因為用自己的臉碰別人的屁股,是沒有什麼功利可沾的。由此可見,人活在世,許多事情都不以我們自己的意誌為轉移。一個人非要“自見”、“自是”、“自伐”、“自矜”,那吃虧的注定是自己。所以我們要想成功,想少走彎路,就一定要改正自己的這四種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