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啥 愛我(2 / 3)

身後,響起風晨霆溫柔低沉到讓人心醉的聲音,“微微,那你今晚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了?”

尼瑪,什麼時候他走還帶征求我意見的?

“嗯。”我頭也不回地把手舉高高,隨意擺了擺,“慢走,不送。”

滾熱的水當頭澆下,腿部有點酸酸的,眼睛卻有點辣辣的,順著臉頰淌下的不知是水還是淚。

我和楚言之的第一次見麵,是在我十三歲那年。

楚言之是我母親再嫁那家的孩子。

那時我控製不住找到母親後的喜悅,拿著地址興衝衝地按響了門鈴,母親懷裏抱著孩子開了門,孩子被乞丐一樣的我嚇到大哭起來,母親驚慌地給了我一些錢,把我推出她家的門……

我沒有聽母親的話離開,我好不容易找到了母親,我天天跟著她,我怕母親改變主意的時候找不到我。

那時年幼,不懂偷偷跟蹤,卻還是知道距離遠遠的,總希望母親在一抬頭一轉頭一側眼的時候,可以看見我。

母親天天都帶著那個孩子,孩子剛會蹣跚走路牙牙學語,從最初的驚怕到後來的目光會自動尋找,再到見到我就會高興地笑,他喜歡我,他不怕我了。

我特別高興地想,她的兒子也喜歡我了,母親該接受我了吧,但是母親報警了,讓警察把我強製送回到我養父母身邊。

她去報警的時候,也是帶著那個孩子的,還要求警察不要告訴任何人是她報的警,但她沒瞞過一直跟著她的我。

我開始不知道她進派出所幹嘛,直到警察跟在她身後出來,迅速圍堵我,然後把我像一個罪犯那樣抓了起來。

我記得我哭了,我邊哭邊叫著媽媽不要送我回去,我甚至告訴母親,地址是養母給我的,養母讓我來找她的,養父是魔鬼,我怕他,不要送我回去。

或許我哭得太過於撕心裂肺,惹得那幼小的孩子朝我伸出雙手,“姐姐不哭,姐姐不哭。”他嘴裏說著讓我不哭,自己卻無聲地癟著嘴巴流淚。

那孩子很可憐,但不及我一半。

我忽然就安靜下來,我對警察提了一個要求,“可以讓我抱抱她嗎?”她指我的母親,我當時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那麼說,我隻知道,我恨極了被她抱在懷裏全心招護著的孩子。

我不知道我要做什麼,我隻知道我一步一步靠近他們的時候,我的心裏是住著一隻魔鬼,我的母親既然不要我了,我也不能讓別人享受她的愛。

然而,當我走近他們,我看到孩子因為伸長雙手而卷起的衣袖下,那一道道青黑的淤痕時,所有怒氣忽然煙消雲散了。

記憶裏,母親以前和父親爭吵,每次都會自殘,她自殘隻有一個方式,就是用燒紅了的鐵絲在她自己身上烙……我想,那孩子一定不是母親親生的,因為母親從來不傷害我,隻是會抱著我哭。

我給了母親和孩子一個緊緊的擁抱,在母親耳邊輕聲說,“媽媽,好好待這孩子,把他當做我去疼愛,以後,我再也不會再來打擾您的生活。”

從那以後,直到再遇到楚言之,整整過了十六年。

問我怎麼認出來的?

楚言之眉毛中間有一顆紅色的痣,小時候的他眉毛稀疏,特別清晰,雖然因為工作關係畫了眉,但那一點紅色,還是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