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大衛·奧格威97項廣告信條(1 / 3)

(一)絕對不要製作不願意讓自己的太太、兒子看的廣告。諸位大概不會有欺騙自己家人的偏差,當然也不能欺騙我的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二)在美國,一般的家庭一天要接觸1518件廣告,吸引消費者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如要大眾傾聽諸位的心聲,必須別具一格。

(三)廣告的推銷技術,不是撫慰,不是純粹美術,不是文學,不要自我陶醉,不要熱衷於獎賞,推銷是真槍實戰的工作。

(四)絕不能忘記你是在花用廣告主的鈔票,不要埋怨廣告製作之苦難。

(五)不要打“短打”,你必須努力,每一次都是全壘打。

(六)時常掌握主動,不要讓廣告主叫你這麼做,才去做,要用出其不意的神技,讓他們驚訝。

(七)一旦決定廣告活動的實施,不要徘徊,不要妥協,不要混亂,要單刀直入地進行,徹底地猛幹。

(八)不要隨便地攻擊其他的廣告活動,不要讓船觸礁,絕不要打落巢鳥,不要殺雞取卵。

(九)每一個廣告都是商標印象(brand image)的長期投資,絲毫不允許有冒瀆印象的行為。

(十)展開新的廣告活動以前,必須研究製品,調查以前的廣告,研究競爭商品的廣告(必須充分地)。

(十一)說什麼比如何說更重要,訴求內容比訴求技巧更為重要。

(十二)如果廣告活動不是由偉大的創意(idea)構成,那麼它不過是二流而已。

(十三)廣告原稿,必須是具體地表現商品的文案結構(copy platform),堂堂地明確地傳達商品的功用,是廣告作業中最重大的使命。

(十四)商品名,必須一目了然,許多廣告在識別商品名上所作的努力還不夠充分。

(十五)廣告必須富有魅力,我們不會向態度惡劣的推銷員購買商品。

(十六)消費者不是膿包,你的太太、兒子就是消費者,你不能有侮辱她的良知的地方。

(十七)廣告必須緊湊而不失時效,消費者都渴望比你年輕。

(十八)不要以為廣告是購買行為的唯一決定要素,廣告不過是提起購買欲望而已。

(十九)所有的廣告,必須對消費者所付出的時間與注目,提供某種的報酬、消息、利益或服務。

(二十)所謂委員會,隻會批評廣告,卻不會創作廣告。

(二十一)你如果很幸運創造成功的廣告,你就要重複地把它實施。任何偉大的廣告,不會因反複過多,而失去價值。任何偉大的活動,總是曆久而不衰的。

(二十二)平均而論,標題比正文多五倍的閱讀廣告經驗率。如在標題裏頭未能暢所欲言,則你便浪費了廣告主的百分之八十的金錢。

(二十三)標題向消費者承諾其所能獲得的利益,向消費者的自私自利訴求,這個利益就是商品所具備的基本效果。

(二十四)要把最重大的消息貫注於標題當中。

(二十五)標題裏頭必須包含商品名。

(二十六)要創作富有魅力的標題,來引導消費者閱讀副標題及正文。

(二十七)不要掛慮標題的長度,十二個字的標題比三個字的標題具有更高的注目率。由六個字到十二個字所構成的標題,所取到的猜獎印花要多得多。在推銷上來說,較長的標題,比詞不達意的短標題,更有說服力。

(二十八)在標題當中,不能有多種的字體,因為它會影響閱讀力。

(二十九)不要寫強迫消費者研讀正文後,才能了解整個廣告訴求內容的標題。

(三十)不要寫迷陣式的標題。

(三十一)使用適合於商品訴求對象的語調,如媽媽或者靜脈瘤治療用。

(三十二)使用情緒上、氣氛上具有衝擊力的語詞。如接吻、心肝、侮辱、幸福的、愛、怒、金錢、心思、結婚、戰爭、家庭、嬰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