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姐那故事(3 / 3)

說實在的,我覺得他們挺難得的,在這個分手泛濫、流行閃婚的年代裏,還能這樣含畜而持久。大姐長得漂亮,那個子凱我看也清朗端正的,要換了別人,也許早換了大堆相好了。不過,難得歸難得,他們又都太倔太笨了,一個隻敢暗中打聽,一個隻會看卡片,就沒見男的送什麼花來,女的主動去搭話,到如今還拖拖拉拉的,連我這個旁觀者都替他們著急了。

不行,我得先去探探媽的口風,了解一下情況,先跟大姐說說,免得她到時措手不及。

媽果然很滿意,對方是鎮副書記的兒子,據說是出國留過學的,雖然後來沒把那幾年外國大學念完,但畢竟也算是渡過金的人了。副書記的兩個女婿和夫人都是經商的料,掙下的家財讓那個家錢勢雙全。這樣的人家居然向一個老百姓說親,這是多大的榮耀,或許是媽這輩子最光彩的一次。媽居然把對方的相片都留下了,這可是從沒有過的。我看了看那照片,上麵是高高大大白白胖胖的一個目光傲慢的男孩,一看就知道是營養極好的那種。天,看起來跟古典溫文的大姐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可媽說,那是有福氣的麵相。媽還說,副書記的兒子能看上大姐,是大姐天大的福氣。那副書記的兒子每天閑得慌,便到處溜溜,外麵溜膩了,就到鎮裏各個單位溜,就像領導視察工作。那天“視察”到大姐他們單位,一眼看見了大姐,就呆在那裏一動不動了。給他搬椅子,他膝蓋不彎一彎;給他端茶,大姐那“領導”手酸了,茶杯微顫,他看也不看;問他話,隻撇撇嘴,表示不耐煩。這樣一來,弄得單位上下人心惶惶,以為哪裏得罪了這貴公子了。

對了,前段日子大姐倒是對我提過這公子。那天下班後,這公子就等在單位門口,要約大姐到高級咖啡廳去聽聽浪漫的鋼琴曲,品品高級的咖啡。大姐覺得這人莫名其妙,不搭話自顧自走了。第二天上班時,大姐又看到了他,這次他捧了一大束如火如荼的玫瑰,笑嘻嘻地朝她走過來。大姐望了望四周,深怕被同事看到,對那束玫瑰視而不見,埋著頭衝進單位避難。接下來幾天,那公子不是送花就是駛一輛光閃閃的車想跟大姐約會。大姐被弄得不勝其煩,跟我講這些的時候,口氣裏充滿了厭惡。

那公子哥大概初戰不利,便動用起家裏特權,派起媒婆來了。我覺得挺可笑的,都什麼社會了,還是出過國的,這樣封建低級的方法也使得出來。

哎,大姐就要下班了,我先到路口等她,給她透個口風,讓她考慮一下如何對付。免得媽提起時手忙腳亂,想不出應付的法子來。

對了,還得去通知那又呆又癡的子凱一聲。也不能怪我對他如此“不敬”,按理說來,我還得喊他一聲哥的。可說心裏話,我還從未見過像他那樣傻的,明明愛得瘋了,偏偏說也說不出口。虧得這麼多年了,除了我這夾在中間被“利用”的人,誰看得出他倆之間有什麼動靜?大姐是女孩子,不能怪她含蓄,你一個高高大大的小夥子也這樣藏著掖著,隻有大姐這樣也傻得可以的人才一如既往地等著。也許這就叫傻人有傻福吧。

我隻得再費費神,就當作辦好事吧,再當一次跑腿的。一是看在大姐的麵子上,一是還真挺服大姐這位笨戀人的(天知道他們算不算戀人),這樣的男孩離絕種也不遠了。不過,這可是最後一次了,要是這一次他們再不懂得爭取,那隻能怪他們自己了。或是老天真的注定他們有緣無分了。哎,哎,讓我這大好人再出麵一次,你們就好自為之吧。